下班去地鐵站的路上,我構思著一篇分手后要寫的文章。
想象里,這篇文章會用上安妮·埃爾諾式的理性俯瞰的口吻,說著「現在爭論誰對誰錯,已經毫無意義」,也會挑選一些頗具洞察的生活細節,來指出這段長達 3 年多的同性關系,從一開始就走歪了路。
比如,這樣的對話根本不會出現在異性情侶在街頭瞥見好看的路人時(又或者會,我尊重關系多樣性):
「想和他睡嗎?」
「還好,你呢?」
自然得像說「晚上想吃麥當勞嗎」。
我唯一能類比的場景, 是 《 欲望都市 》里,Samantha 和 C harlotte 在街頭玩「計算路過 100 個陌生男人,你想睡多少個」的游戲。 可她們不會因為「擦桌子時多抽了一張紙巾」而大吵一架,也不會在停火后做愛。
一邊否定了這種類比,一邊回到家,把冷戰聊開,重歸于好。和過去很多次一樣。
這很奇怪,我也覺得。我試圖回到關系最開始的時候來理解。
以前也在文章里寫過初次相遇時的悸動,但那時候,我都很努力地,把它拆解成一些能登大雅之堂的東西。
比如我會寫,他聊起某件事時閃著光的眼眸,讓人想要成為被他注視的對象;或是不說話時,他因為尷尬,僵硬得有些可愛的身體。確認他的無害,嘗到可解讀的甜頭,于是靠近。
不會寫的是,和眼前這個新鮮的人有可能發生點什么的性欲涌動。不然我們為什么要見面?
一夜變成很多夜。后來有一次,帶他參加公司的線下活動,同事問,是你男朋友嗎?尷尬對視后,關系默認成立。
《年輕男人》里,安妮寫,她從年輕男人吃完飯用面包抹嘴、切著吃意大利面的動作上,看見曾經平民階級的自己,從而意識到自己已是資產階級的事實。
而我也從新男友身上,看見了大學躲在空無一人的階梯教室,手機藏在桌子里看《SKAM》第三季的舊我。
他沒有戀愛經驗,沒向誰出過柜,所以對我有蓬勃的好奇心。
他追問我前一段短暫的戀愛如何發生,如何結束,好奇我在每個階段的感受。他一遍遍翻看我交友軟件的主頁,仿佛在試圖把那些高度提煉的數字與眼下相處的現實聯系起來。他甚至想看我和他人的聊天框,被拒絕后,轉而點進附近人的主頁。
我不止一次懷疑,他好奇的并非我本人,而是我作為一個性少數樣本所能提供的經歷參考。
我們經常晚上出門散步,走在城中村,聊沒營養的話題,直到偏離主路鉆進巷子里,我隨口提起和哪個男人在附近的哪間出租屋見過面。
「然后呢?」他總能牢牢抓住破案線索。
在哪家檸檬茶店和人短暫聊天,在哪家糖水店有不愉快的面基,隨著散步的路線悉數道出。我從沒意識到,性少數的體驗是如此的地理化:被遮掩的故事發生在每個尋常的生活角落。
同時也發現,這些約會經歷原來是一種無形的資產,是它們不斷累積,才促成了我此刻的輕描淡寫。
作為補償,他分享了自己僅有的幾次經歷,用好像昨天剛發生的口吻講述。
交換故事的時刻,我們又變回了 Samantha 和 C harlotte。
三島由紀夫說,好奇心是沒有道德的,這也許就是人類可能擁有的最不道德的欲望。
于是戀愛的道德里,我們不幸地經常失格。
他樂此不疲地給我轉發小紅書上的帥哥,或是等地鐵時,戳戳我,去留意一個健碩的、穿運動短褲的男生。
這是我熟悉的,男同間交流的方式:認識自己的欲望,找到可分享的對象,從而讓欲望變得可被接受。
站在性少數的同盟處境上,我能夠理解,甚至想幫他一把。可一旦換位到情侶關系里,就會感到立場上的沖突和混亂。他在對他們產生欲望嗎?轉發給我,是期待我也產生相同的欲望嗎?還是說這些圖像和陌生人只是助興?
進而感到惱羞成怒。我已經夠直面自己的欲望了,你憑什么把我拽回到那個聳動的、竊竊私語的語境里?
但與其糾結這個,戀愛里更值得糾結的,是誰來給客廳裝滿的垃圾桶換垃圾袋。
有時,商場看見男女依偎一起,我也會好奇,他們會聊起和其他人接吻的感受嗎?
大概不會吧。大概對他們來說,戀愛的目的,是兩人合力打造一個只能容下他們的果核宇宙,把世上其他性緣的紛擾全部隔絕在外,直到結婚。
我們無法走上這條純粹的路。也不知道,我們走的路對不對。
有一陣子,我和男友看了很多互聯網上的夫夫博主。他們大多數有露骨的互動。我記得其中一對在玩「接吻猜棒棒糖口味」的游戲。除非味蕾失靈,否則他們沒必要舌吻那么久。過于私密的互動,讓他們的視頻,在我眼中都變成了偷窺視角。
他們無法作為親密關系參考。
另一邊,我和男友總能在地鐵站,在商場,一眼看見手牽手的男生,隨后傳暗號一樣告訴對方。我對他們有難以自持的好奇。他們是怎樣的人,會選擇怎樣的戀人。我像一個絕望的概率學家收集著寥寥無幾的樣本。如果他們允許,我想跟隨他們回家。
等他們從視線消失,我立馬陷入懺悔,仿佛我的目光讓他們的處境更艱難了。
我太需要一個參考答案了。有次和一位 gay friend 喝酒,意外得知,他和認識幾年的伴侶幾乎沒有吵過架。我如遭雷劈,心想「我們動輒吵架,這段關系果然不對勁」。
我也不敢上小紅書搜索。評論區的回答會確鑿指出關系中不正式、不健康的痕跡,那樣我就變成了執迷不悟的人。
除了異性戀的戀愛標準,我沒有其他參考。于是戀愛 3 年后,我仍會產生這段關系不達標,因此還沒「轉正」的遲疑。
文章開頭的那次冷戰結束后,我們坐在沙發上,我告訴他自己的心情:以前都是我遞臺階,我下定決心這次要等你來主動敲門,等不到就分手。
他拉我的手,聲音軟軟的,「那你會等多久呢,一天?兩天?一個星期?」
「死開,少來試探我的 ddl。」
能拿分手討價還價,符合正式關系的標準嗎?我為不斷的自我拷問感到疲倦,決定不再細想。
后來有一天,我在網友群里看見有人轉發了一則聊天記錄,里面偷拍了兩個大學男生。他們在校道旁的石質座椅上依偎、親吻。一條視頻里,一個男生把另外一人抱起來旋轉。
他們不知道自己被偷拍下來,露出正臉,被扒出學校名字,也不知道自己會被轉發到不同的群聊,伴隨著「我靠」之類的聳動話語。仿佛畫面里不是兩個親密的人類,而是兩只恬不知恥做了壞事的猴子。
這樣打包分享的聊天記錄,我見過很多。有時是 巨大的災害,有時是死亡現場,有時是一男一女不分場合的性行為。
從被轉發的維度上來說,兩個男人在公共場合的親吻,性質不亞于災難、死亡和性愛。 一樣不道德,一樣能引起新奇、恐懼、興奮難耐的情緒。
這時,群聊里彈出男友的消息:「正常看待啦,有什么好看的?」
我有點驚訝,又感到釋然。
既然在更大的語境里,這樣的組合本身就有不道德的嫌疑,那我也不用拘泥于,我們的關系表現是否符合大眾戀愛道德。
我意識到,如果哪天真的分手,原因也不會是上面那些彎彎繞繞的基于身份的糾結,而是一些關系里常有的雞毛蒜皮。比如我們無法共同欣賞一部電影,他會在半小時內睡去,并埋怨我「總挑催眠電影」;或是他需要更多的陪伴時間,而我不愿為了戀愛更多地犧牲友誼。
我們也不過是普通得令人發困的情侶而已。
怎么還有點失望?
寫到最后,還想起一個片段:
有一次出門玩,坐地鐵返程時,我把一家奶茶亭錯認成了進站口。他大聲笑我,我拽著他往回走。
笑著,拽著,小跑著,回到正確的地鐵口前,松開手,下滑,牽住他的手,扣住十指。隨后,上行電梯送來幾個人,他悄無聲息地松開手。我自然明白一切,甩著手蹦跳下樓。
我不會把松手的動作視作缺乏勇氣,我擁抱不被審視的舒適。
地鐵里,從反射的車窗里自我審視。明顯的身高差,不夠典同的外形。我自嘲地想著,沒人能看出我們是一對戀人,而不是兩個約好去網吧聯機打游戲的哥們。
正因如此,地鐵里其他相伴而行的哥們,勾肩搭背的哥們,聊著天的、對眼笑著的哥們,在我眼里,都是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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