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城法院通過運用“預處罰通知書”機制,成功督促一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騰退近兩萬平方米的涉案廠房,妥善化解涉及數十家企業權益的執行難題,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案情背景
矛盾交織,執行遇阻
該案系一起合同糾紛執行案件,被執行人某公司長期拖欠租金且未按生效判決限期騰退租賃廠房,導致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無法實現,廠房內數十家入駐企業生產經營也受到影響。由于涉及群體較大,執行員多次約談被執行人某公司及實際占用人并發出限期履行通知,但被執行人及廠房內租戶均以“經營困難”“無處搬遷”“合同未到期”等理由拖延履行,執行工作陷入僵局。
預處罰震懾
剛柔并濟促履行
為打破僵局,云城法院執行局向被執行人及實際占用人發出《預處罰通知書》,明確告知其若未在7日內主動騰退廠房,將面臨罰款、對實際占用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知書詳細列明了法律后果,以“預警+釋法”雙管齊下的方式,督促被執行人主動擔責,既彰顯了法律威懾力,也為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留出“緩沖期”。
成效顯著
主動騰退,保障企業權益
在預處罰措施的震懾和執行團隊持續溝通下,被執行人認識到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之后主動聯系法院表示愿意配合執行。后被執行人組織人員清空廠房內設備及物品,廠房內數十家企業設備、石材安全轉移,并在執行團隊監督下將廠房完整交付申請執行人,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避免了強制騰退可能引發的矛盾沖突。
司法聲音
警示與教育并重
“預處罰通知書是‘懲戒預警’與‘善意執行’的有機結合。”云城法院執行局法官表示,該機制通過提前警示法律后果,既節約司法資源、減少執行對抗,又給予被執行人主動糾錯的機會,體現了新時代執行工作“剛柔并濟”的理念,既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避免了“硬查封”“強騰退”可能引發的連鎖矛盾。
下一步,云城法院將持續深化“預處罰”“預納失”等創新機制的應用,探索執行威懾與教育引導相結合的工作模式,推動更多案件實現“主動履行+高效執結”的雙贏效果,為推動云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供稿:云城法院
編排、一審:葉佩琳
二審:朱峰立
三審:李秋海
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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