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謝美浴、劉銀平
編輯| 付影
來源 | 獨角金融
等了5年之后,e租寶投資人終于迎來了第二次資金清退。
和2020年e租寶案第一次清退工作相比,本次資金清退按照“應發盡發”的原則確定統一的清退比例,清退對象擴大至參與集資的所有受損集資參與人,鈺誠系員工、理財師和未參加信息核實登記的受損集資參與人也有可能獲得資金清退。第一次資金清退比例為本金的35%,本次資金清退比例暫未公布。
e租寶案為互聯網金融發展史上規模最大、影響最深遠的金融詐騙案之一,通過高息誘惑、虛假宣傳和龐氏騙局,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累計762億余元,扣除重復投資部分后非法吸收資金共計598億余元。
從立案、查處、案件宣判到兩次資金清退,e租寶案已過去有近十年的時間,投資人最終能拿回多少本金?追損之路何時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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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寶第二次清退啟動,
投資者與員工列入退賠名單
2025年3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丁寧等26人犯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一案的第二次資金清退公告》,e租寶案迎來第二次資金清退工作。
圖源: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
公告顯示,被告單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丁寧等26人犯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一案,法院對刑事判決涉財產部分立案執行后,依法推進資產處置、資金歸集、信息核實、資金清退等工作。
具體來看,e租寶案第二次資金清退工作將于2025年4月7日正式啟動,采取分批次、差異化的方式進行,清退工作將分為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2025年4月7日至4月13日,主要面向第一批次認定的受損集資參與人;第二階段為4月14日至4月20日,完成第二批次人員的資金清退。
圖源:罐頭圖庫
值得注意的是,較2020年e租寶案首次清退時,本次清退對象范圍明顯擴大。
2020年,e租寶案首次清退對象范圍為在“e租寶”和“芝麻金融”網絡平臺參與集資且已經參加信息核實登記的受損集資參與人;此次則是涵蓋在“e租寶”和其關聯平臺“芝麻金融”參與集資的所有受損集資參與人。
此外,2020年清退公告中明確指出,參加信息核實登記的鈺誠系員工、理財師和未參加信息核實登記的受損集資參與人,暫不列入本次資金清退范圍;參與本案集資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理財師)不列入資金清退范圍。
而此次公告顯示,本次資金清退按照“應發盡發”的原則確定統一的清退比例,清退后將根據涉案資產繼續歸集的情況開展后續資金清退工作。
此次資金清退比例將根據集資參與人充值金額減去提現金額的差額,再乘以資金清退比例。對于投資者關注的清退比例,2020年e租寶案首次清退時的比例為35%,此次則尚未披露。
圖源:罐頭圖庫
中國金融智庫特邀研究員余豐慧指出,“二次清退比例是否能高于首次的35%,取決于多種因素,包括資金回收情況、資產處置進展等。理論上,如果后續有更大量的資金被追回或變現,二次清退的比例確實有可能超過首次,但這并不是普遍現象,因為隨著案件處理時間的增長,剩余資產的回收難度通常會增加。”
小紅書用戶阿蓮向法院咨詢,得到接線員回復稱,此次清退比例資料里未顯示。如果是清退人曾是e租寶員工,會扣去工資、分紅、獎金,尚有結余再按照統一比例進行計算;如果不是員工的投資者,會扣去利息等再進行計算;如果有異議,可以提供對應資料寄給法院。
目前,已有多名e租寶前員工查詢到在本次清退范圍內。
余豐慧表示,“此次清退將鈺誠系員工等納入范圍,反映了司法執行方面的一些變化和調整。一方面,這可能是基于公平性的考慮,確保所有受損者都能得到相應的賠償;另一方面,這也可能意味著相關法律程序已經處理完畢,或是針對這部分群體的具體情況有了新的認定標準。總的來說,這種變動體現了對受害者權益保護的進一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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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寶的斂財之路
時光追溯到2014年2月,當時的互聯網金融概念正如火如荼地興起,強大的吸金效應之下大量P2P網貸平臺在此期間成立。安徽鈺誠控股集團也加入其中,成立“e租寶”平臺,隸屬于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宣稱是“A2P”(Asset to Peer)模式,即融資租賃債權轉讓。
2014年7月,e租寶平臺正式上線,依托鈺誠集團的融資租賃業務背景,憑借著遠高于傳統金融產品的收益率,迅速吸引大量投資者。
2015年e租寶瘋狂擴張,廣告遍布主流媒體,各大互聯網門戶網站,高鐵站、地鐵站、公交站等線下渠道,贊助多個財經節目,聘請知名人士站臺,塑造“合法合規”形象。
圖源:罐頭圖庫
e租寶以融資租賃業務為幌子,號稱“低風險高收益”,向投資者允諾9%~14%的年化收益率,再加上“1元起投、隨時贖回”等口號,使得e租寶在同類平臺中對投資者具有很強的誘惑力。當時銀行理財的年化收益率在4%~5%左右。
截至2014年末,e租寶累計成交額突破750億元,注冊用戶超490萬人,待收金額約704億元,成為當時規模最大的P2P平臺之一。
但后來經調查發現,平臺95%以上產品為虛假項目,部分借款企業根本不存在,或者對借款情況毫不知情。e租寶通過收購空殼公司、偽造合同和公章,編造大量虛假標的,資金并未流向真實項目,而是進入鈺誠集團控制的賬戶,這些錢主要花在三個方面:
一是支付高額利息,這是龐氏騙局的本質,即借新還舊,直至資金鏈斷裂;
二是高管揮霍,如購買豪宅、豪車、奢侈品等,營造投資P2P可以發家致富的假象;
三是廣告營銷和賄賂相關人員,e租寶的營銷力度空前之大,廣告都打到主流電視臺了,“美女”高管親自代言。
e租寶的互聯網金融帝國坍塌始于2015年末。
2015年12月3日,《新華社》發文質疑e租寶“龐氏騙局”,開始引發輿論關注。2015年12月8日,警方突擊搜查e租寶位于北京市的總部,凍結資產,創始人兼實控人丁寧等高管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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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具體來看,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18.03億元,安徽鈺誠控股集團被判處罰金1億元。
丁寧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偷越國境罪數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50億元,罰金1億元;丁甸(丁寧弟弟)以集資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罰金7000萬元;張敏(總裁)等24人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偷越國境罪被判3-15年不等,并處被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隨后丁寧、丁甸、張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訴,最終在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宣布駁回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2018年5月,根據北京法院消息,繼一二審宣判后,e租寶案迎來終局審判:該案在全國13個省市涉及的38起關聯訴訟相繼作出判決,累計111名涉案人員獲刑,并處以總額超過20億元的罰金。
據檢察機關依法查明,e租寶通過媒體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累計人民幣762億余元,扣除重復投資部分后非法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598億余元,至案發,集資款未兌付共計人民幣380億余元。
圖源:罐頭圖庫
雖然e租寶的案件審理結果早已塵埃落定,但資金追繳及清退的過程仍在持續進行。
截至2020年,警方查封資產包括現金及存款100億元,房產、車輛、奢侈品(如丁寧贈與張敏的1.3億豪宅、1200萬粉鉆等),股權、理財產品等,累計追回資金約200億元,占未兌付金額的50%左右。
從立案、查處、案件宣判、資金清退至今,e租寶投資人已經走過了近10年的追損之路,在此期間甚至有部分違法人員已刑滿釋放。目前投資人已拿回的本金比例在35%左右,最終能追回多少金額還是未知數。
e租寶案成為國內非法集資的典型案例,后續類似案件均參照嚴懲。2016年起國務院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大量平臺被清退或被迫轉型,通過加大監管力度、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整頓金融市場秩序、限制不合規業務,有力地遏制了網貸亂象。
截至2020年底,國家的整治成效顯著,全國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已經全部“清零”。不過多家平臺的資金清退工作還未收尾。
你投資過e租寶或者其他P2P平臺嗎?如今還有多少本金沒有收回?評論區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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