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東北林海春潮涌動
冰雪消融的土地上萌發著盎然生機。
4月2日,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執行局聯合綜合審判庭、法警大隊三個部門深入林區腹地,對一起涉林案件被告人履行生態修復義務的補植區域開展“回頭看”,實地檢驗司法判決的生態答卷。
青山作證的改變
“林木生長態勢挺好的,都存活下來了,但是要持續管護,周邊影響生長的雜草、藤蔓也要定期做一下劈除”“這邊前期種下的存活率不高,趁這段時間天氣好,盡快補種一下”。清明前夕,通化縣興林鎮林場內,通化鐵路運輸法院開展補植復綠“回訪”活動,法院干警實地勘驗樹木生長情況,確保生態修復工作落到實處,打通生態保護“最后一公里”。此次回訪不僅是對補植區域的檢查,更是對司法判決執行效果的直接檢驗,見證著受損生態環境的逐步恢復。
司法護綠的舉措
2023年11月,被告高某等人在尚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砍伐林木并運出銷售。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高某等人已構成濫伐林木罪、盜伐林木罪。經法官釋法明理,被告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給社會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失,自愿承擔責任并積極履行補植復綠,交納了保證金。如今,經過一年多的生長,多數樹苗存活且長勢良好,已通過法院干警、村委會及林業部門驗收。執行局干警表示,補植結束后,還要督促被告人加強對補植樹木的日常管護,保證樹木的成活率,實現被告人從生態環境‘破壞者’到‘保護者’的角色轉變。
向綠而行的承諾
一紙裁判并不是案件辦理的終結,及時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才是最終目標。通鐵法院在審理環資案件時,適時推行補植復綠保證金制度,不僅有效懲治涉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活動,還讓行為人承擔起生態修復責任。
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將“恢復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態環境案件辦理全過程,積極探索“補植復綠”生態修復工作機制,以司法手段促進受損生態環境及時修復。下一步,將持續完善涉環境資源案件的協同聯動機制,提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質效,加強司法與行政的有效銜接、審判與執行的高效對接,落實多部門聯動的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凝聚司法之力守護綠水青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