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3月28日起
公積金可支付二手房首付款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寧波市購買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實施細則(試行)》。該細則從2025年3月28日起實施。
一、政策內容
在寧波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在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二手住房且已完成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的購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統稱為申請人),可向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購房人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在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二、申請條件
1.在寧波市繳存住房公積金;2.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二手住房并完成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
三、提取額度
申請人合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總額不得超過二手住房的首付款金額,且以提出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限,按百元整取。
注:購房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方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且合計金額不超過首付款。
四川瀘州: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可提取
5月1日起執行
3月25日,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該通知從2025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一、深化住房公積金互認互提政策
深化瀘州與重慶住房公積金區域合作,在瀘州市、重慶市永川區、重慶市江津區互認互提范圍上增加重慶市榮昌區、重慶市銅梁區。
繳存人及配偶購買新建商品房、拆遷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凡房屋地址在重慶市榮昌區、重慶市銅梁區行政區域內的,取消其房屋地址應與繳存人或配偶的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的規定。
二、支持職工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
繳存人或配偶、雙方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自醫療費用結算之日起一年內繳存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同一患者重大疾病提取,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該患者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且不超過申請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重大疾病認定標準按《關于印發四川省職工保障互助會五個保障計劃的通知》《四川省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計劃(2020版)》保障的重大疾病范圍執行。
內蒙古鄂爾多斯:
降低首付比例,延長貸款期限
3月20日,鄂爾多斯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公積金惠民新政,全方位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1.加大公積金提取支持力度
無房繳存人租房自住的,可按月、按季、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全年不超過12次,每戶家庭年支取金額上限為25000元。二孩及以上家庭、新市民、青年人、高層次人才提取限額提高到當前最高額度的1.5倍。
2.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在鄂爾多斯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本市購房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
3.支持困難群體使用住房公積金
支持因重大疾病和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4.降低首付比例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鄂爾多斯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5.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
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單職工繳存為60萬元,雙繳存職工為100萬元,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綠色建筑家庭、現役軍人和退役5年內的退役軍人可上浮10%,高層次人才最高可貸200萬元,貸款額度計算由賬戶余額20倍提高至25倍。
6.延長貸款期限
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年限延長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貸款到期時間男性延長到68歲、女性延長到63歲。
云南昆明:提高借款人年齡上限
3月24日起執行
3月19日,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年齡上限的通知》。該通知從2025年3月24日起執行。
調整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到期日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男性不超過65周歲,女性不超過60周歲。
調整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到期日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男性不超過68周歲,女性不超過63周歲。(不區分借款申請人延遲退休時間,統一執行貸款到期日男性不超過68周歲、女性不超過63周歲)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金柚網、各地社保部門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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