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老楊,上次做工的錢啥時候能給?”
“著什么急啊,我暫時也沒有錢,等我有錢了就給你!”
“不是,咱都說好了的嘛,家里就等著這筆錢呢……”
“嘟嘟嘟……”電話那邊已經掛斷。
2023年8月31日,昌某應楊某邀請,前往重慶市大渡口區一工地進行貼磚勞務,并于2023年9月25日完工。事后,雙方約定:該筆勞務費總款項31000元,其中,質保金20000元(保證裝修不漏水),余款11000元于次年3月底前付清。楊某當場支付了2000元,剩余9000元一直以各種理由未付,后昌某多次催討無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楊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昌某勞務費9000元,楊某以各種借口拒絕支付,并玩起了“失聯”,無奈之下昌某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聯系了楊某,核實勞務費的具體金額,以及如何履行等事項,但楊某卻聲稱“隨便法院怎么辦,就是沒有錢”。
“有了這筆錢,昌某心里的石頭才能落地。”執行法官暗自思忖。
“我們再聯系一下楊某,看看他的態度。”
“我暫時沒有能力還錢,但昌某一直不依不饒地催促還款,我不愿意理他。”楊某說道。
字里行間里,執行法官發現楊某并不是真的抗拒執行,于是“趁熱打鐵”,對楊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假如有人欠你錢,你心里急不急?昌某多打幾次電話可以理解。更何況欠款金額也不大,如果你執意不履行,將面臨罰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后果,對個人、家庭都會帶來不良影響……”
經過反復釋法說理,楊某逐漸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實在欠妥,他主動將籌集到的9000元轉入其被凍結的銀行賬戶,并第一時間聯系執行法官扣劃支付給昌某。至此,該案得以圓滿解決。
文稿|許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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