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漳州市龍海區人民法院 對
劉某某危險作業罪一案 作出判決
此為福建首例
普通公路“百噸王” 貨車
違法超限運輸 涉危險作業罪案件
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劉某某雇請駕駛員駕駛其所有的贛C3KXXX號、贛C5HX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運輸貨物,共計七次違法裝載致車貨總質量超100噸(車輛限重49噸),被漳州臺商投資區公安交警和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部門行政處罰。運輸期間,車輛因嚴重超限超載等情形被相關部門約談、責令改正,劉某某卻拒不執行整改,持續制造重大安全隱患。案發后,其于2024年10月11日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某行為構成危險作業罪。結合其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百噸王”貨車違法超限運輸對道路安全危害極大。本案作為漳州市首例此類刑事判決,以法律威懾力向交通運輸領域貨車嚴重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亮劍”,既警示道路貨物運輸從業者嚴守法律紅線,也彰顯漳州規范道路運輸秩序、守護公共安全的堅定態度,為交通行業安全發展筑牢法治防線。
來源:漳州市交通運輸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