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騰房屋不手軟
剛柔并濟有溫度
近日,崇州法院執行局在處置被執行人唯一住房案件時,面對被執行人行蹤不明、拒不配合騰退、需騰退生活物品品類繁多的困境,法官以“數十通電話、多方協調”的耐心溝通,既堅守法律底線,又傾力保障被執行人權益,最終通過“分類保管+全程留痕”的柔性舉措完成騰退。
此次騰退案件源于某銀行與四川某勞務有限責任公司、羅某某、王某某借款合同糾紛。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羅某某、王某某名下房屋進行公開處置,并通過網絡司法拍賣成交。在查封、拍賣及司法處置的各個環節,法院多次通過電話、短信、“一張網”送達、張貼公告等方式詳細告知被執行人關于法院處置其房屋的詳細流程,督促被執行人主動搬離房屋,并明確告知其拒不執行將承擔的法律后果,然而被執行人始終拒不配合騰退工作,并放話“我看誰敢動我的東西,我有貴重物品在房屋內”“我看誰敢住進我的房子里”等進行威脅,企圖阻擾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
面對這一情況,執行法官迅速行動,研究制定執行方案,依法對案涉房屋實施強制騰退。
01
分類保管+全程留痕,細節處見溫度
面對屋內物品雜亂繁多的難題,法院以“繡花”般的耐心確保財物處置規范透明:
1.“貴重物品”:私人收藏、重要證件等由公證處全程錄像存檔,密封后存放至法院指定倉庫。
2.“日常用品”:未拍賣的大件物品由物流公司分類打包,貼上法院封條后存放至物業臨時倉庫。避免物品損壞,減小長途運輸費用,提升執行效率。
3.“雜物”:針對屋內大量雜物,由申請人提供臨時倉儲空間,緩解存放壓力,體現協作善意。
02
“過渡費”保障先行
在被執行人的房屋被拍賣以后,法官主動為被執行人爭取合理過渡安置費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
從早上9時至晚上9時,經過近12個小時,法院順利完成屋內騰空工作。次日,被執行人聯系法官,表示愿意自行前往領取騰退物品,并保證不會打擾買受人居住。這起強制騰退房屋,是崇州法院執行工作的生動縮影,更是對所有妄圖拖延賴皮、挑戰法律權威者的嚴厲警告,法律紅線不可觸碰,逃避執行均無可能!
法官提醒:拒執拖延、妄想擺脫責任只會擴大損失,自食其果!
1.負擔不必要的額外經濟成本。倉儲費、搬運費、執行費均由被執行人承擔。若是主動騰退可以降低成本,減小損失。
2.拒不執行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若被執行人有能力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可能構成《刑法》第313條規定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最高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
-崇法惟民 博學慎斷-
供稿 | 周嬌、艾書蓮
編輯 | 丁 婕
一審 | 余 珂
二審 | 閆宇飛
三審 | 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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