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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住宅小區內發生火災后,物業服務人的消防安全義務履行不到位產生的法律責任如何認定?法院該如何妥善處理?讓我們一起走進本期的《公正法官說》。
本期嘉賓
魏興強 天水市秦州區人民法院四級法官助理
本期主題
小區業主家中失火,物業公司為何擔責
簡介
司法裁判既要公平公正,更要讓人心悅誠服。本案中,物業公司在事故發生前后,既未啟動自動消防設施,又安排未取得消防特種職業資格的人員值班,同時放任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未盡到消防安全保障義務、防范義務和救援義務,據此,法院確定由物業公司承擔30%的賠償責任,積極化解了該起糾紛。
來源:甘肅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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