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合同一不注意,50萬元購車款就廢了,相當于白扔錢了,網上還有200萬的新車,剛買了就出現各種問題。以下幾個方面,是容易碰見的問題,一定要小心避免:
一、不要聽中介說,只信合同上寫的漢字
中介的嘴,騙人的鬼。中介無論說得多好聽,多完美,多么讓你心動,你要明白,這些都只是嘴上說說而已,只要沒寫進合同,就無所謂。因為對方嘴上說的,最終不兌現時,就不承認就行,你如果沒有證據,告到法院也是輸。到時,中介說一,你說二,都沒有證據,法院也無法判斷。
二、分期買車,貸款多少?手續費多少?利息多少?
分期貸款買車時,相關數字一定要明確寫出來。不然,簽字后,對方隨便說數字,你沒有反駁的理由,就只能吃啞巴虧。網上曝光好多交錢金融服務費3000多元。許多人莫名其妙,哪來的理由?就多交幾千塊錢?純粹讓銷售白白賺走了。自己吃了虧,還無處說理。合同要將所有錢款數字寫出來,一目了解。銷售如果不同意,買主就可以不買車了,換一家,增加更多議價的權力。
三、寫明具體提車日期,規范到年月日
寫明提車日期,是為了明確買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避免銷售無限期拖延提車日期,造成買主相關方面的不便,也有利于買主提前安排好提車時間,也是提高銷售人員責任心的行為。也為了日后如果銷售人員拖延提車,買主可以有理有據地投訴申訴,甚至是法院起訴。
四、合同中明確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性質上有明顯區別。定金是一種擔保方式。如果提前交付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約定合同債務,此時是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的。當然了,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約定債務的,此時,卻要雙倍返還定金。甚至有時,支付定金一方,如果違約,也要承擔雙倍違約金。
而訂金,通常被視為預付款,是一種預訂情況。在一般情況下,交付預訂金的一方有權要求退還訂金,除非明確要求,支付方是可以隨時反悔的。而收受訂金的一方,在遇到對方反悔時,只需如數退還訂金即可,并不存在雙倍返還的情形。也沒有對收受訂金的一方形成剛性約束。
因此,合同中最好是寫清楚,雙方違約時,各自需要承擔的責任。以免造成爭端,浪費時間精力,不好處理。
五、明確汽車品牌車型系列顏色配置等重要參數
明確車型配置的各種細節參數,避免銷售因為各種原因,欺騙性交付其他配置參數的車型,不是當初口頭上商談好的配置參數車型,甚至約定贈送的禮品也要寫進合同。汽車價格幾十萬,品牌眾多,廠商眾多,各種零部件也有好壞的區別。買主肯定沒有銷售人員了解汽車售賣相關配置參數內幕。因此寫明汽車參數配置,形成對銷售人員的有效監督,這也是一種避免欺騙性銷售的好辦法。
六、合同中明確不要庫存車
汽車積壓時間長了,賣不出去,就形成了庫存車。特別是現在經濟下行時期,疊加新能源電動汽車的沖擊,燃油類汽車非常容易積壓,形成大量庫存車。庫存車由于存放時間長,疊加運輸過程中的磕碰,非常容易出現問題。但是這種車,可以通過查看汽車銘牌等四個辦法鑒別出來。詳情請見本人文章《購買新車,總是毛病,4個地方陷阱》。
合同中寫明不要庫存車,交付車輛過程中,一旦鑒別出是庫存車,可以有理有據的換成三個月以內生產的新車。
七、刪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的句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除法律規定不能退貨的商品之外,消費者可以享受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這項法律也適用于退換汽車。部分商家會在合同最后寫一句話,就是“汽車現場驗收完畢無異議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這種情況下如果簽字,就是提車驗收之后,萬一出現問題,消費者是不能退換的,也不能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汽車的權利。這種情況造成部分銷售人員給你問題車,現場驗收無問題,但是當你跑一段路程后,就會出現問題。特別是百萬價格以上的豪車,以次充好,以舊扮新,銷售人員能夠獲得巨大的利益,值得鋌而走險。因此網絡好多新聞都報道了,剛買的百萬豪車,剛開三天,就出現發動機問題,銷售人員卻是不換不修不承擔責任,導致矛盾爭吵到新聞上。
八、贈送三次保養,寫明具體內容
部分銷售人員坑人,說是贈送三次汽車保養,但是當你真正來保養時,就要收你員工服務費,維修費用等等,跟你玩文字游戲,保養是贈送的,但是在相關其他項目上大量收費,最后,你是一點沒享受到贈送的服務。
綜上所述,購買新車,一定要提前做好攻略和了解注意事項,避免吃虧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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