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閔行區(qū)顓橋鎮(zhèn)的張先生(化名)遇到了一件煩心事,同一樓層的鄰居易阿姨(化名)習慣將廢棄的酒瓶、紙盒等雜物堆放在樓道里,收集到一定數(shù)量后再賣掉。張先生認為這樣的做法影響了自己的生活,且這些雜物屬于易燃物品,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多次溝通無果后,易阿姨索性在樓道里劃了一道“三八線”,表示堆放在我家范圍內不關你事,以后兩家“井水不犯河水”。雙方為此多次爭吵,甚至還動了手。
那么,劃了“三八線”,樓道就能成私人空間嗎?本期《法律學堂》,上海市首席人民調解員、顓橋鎮(zhèn)銀都苑第一居委書記張學軍為大家講解了這起糾紛的調解過程和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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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軍表示,根據(jù)《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樓道等區(qū)域屬于業(yè)主共有部分,全體業(yè)主對其擁有共有權,任何個人或單位無權私自占用。《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因此,哪怕易阿姨劃了“三八線”,這個區(qū)域也屬于公共區(qū)域,不能作為個人的私人空間使用。另外,易阿姨在樓道放置物品(特別是紙盒、酒瓶等易燃雜物)存在火災隱患,阻礙逃生通道,違反《消防法》第六十條:若因雜物導致安全事故,堆放者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在張學軍的勸導下,易阿姨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而張先生也表示,兩家人在同一樓層生活多年,也不希望這起糾紛影響到兩家今后的鄰里關系。最終雙方達成了諒解,易阿姨主動將雜物清理干凈,并賠償了張先生醫(yī)藥費共計3500余元。
為你支招
市民來電:
我想咨詢下,隔壁鄰居在樓道轉角處放置鞋柜,認為這是屬于他自家門前的空間,我認為這是消防通道,鞋柜放這里阻礙通行而且存在安全隱患。因為這個事我們吵了很多次,后面我跟物業(yè)反映,物業(yè)上門做工作后,鞋柜雖被暫時移除,但他們家又改放兒童推車,還說我故意找事。后面我走過的時候順手就把推車移開,后面這戶人家就以“監(jiān)控被動手腳”為由報警,說我故意碰撞他們家的東西,我還沒有說他們家在樓道安裝私人攝像頭侵犯隱私呢,這個事情一直沒有解決,請問我該怎么維權呢?
張學軍:
一、針對鄰居放置鞋柜、兒童推車的問題:
根據(jù)《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和《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鄰居在樓道放置物品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消防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
樓道是公共區(qū)域,屬于全體業(yè)主共有。可以找物業(yè)或者居委會調解。物業(yè)作為小區(qū)的管理方,有責任維護小區(qū)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可要求其加強對樓道公共區(qū)域的管理,制止鄰居的不當行為;居委會在社區(qū)中具有調解鄰里矛盾的職責,幫助雙方溝通協(xié)商,解決問題。
二、針對鄰居安裝攝像頭侵犯隱私的問題: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拍攝他人住宅”屬于侵害隱私權的行為。
因此,物業(yè)和居委會可以根據(jù)小區(qū)的管理規(guī)定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鄰居進行說服教育,促使其解決攝像頭帶來的隱私問題;若協(xié)商和調解都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鄰居拆除攝像頭。
記者:周宇博
圖片由AI生成
編輯:陳怡婷
初審:陳依婷
復審:何婷婷
終審:劉墾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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