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邱延波
春風桃李三十年,一紙解聘情義斷。
據九派新聞報道,泰安技師學院老師張莉在學校辛辛苦苦干了31年。她曾多次獲得各類獎項和榮譽,有26本榮譽證書,多次被評為“優秀班主任”。她在學院和其他有編制的教師做同樣的工作,只因是一名合同制教師,多年來,她的工資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從2002年的500元,到最后每月僅2000元左右。她在學校的待遇與有編制的教師相比,差距懸殊,從未享受過同工同酬的待遇。更讓人心寒的是,在只剩三個月就退休的時候,她被“合同到期”無情驅逐。
圖源:上游新聞
31年,11000多個日夜,張莉將青春與熱血獻給講臺。她不是過客,而是手握26本榮譽證書的“優秀班主任”。她的課堂,點燃無數夢想;她的付出,撐起教育榮光。退休前夕被學院以“合同到期”為由掃地出門。工資停發,保險中斷,尊嚴被碾碎。這不是解聘,是對忠誠的羞辱。
合同制本為靈活而設,卻被少數用人單位濫用為推卸責任的工具。泰安技師學院以一紙合同,將31年貢獻一筆勾銷。操作看似合法,實則無情無理。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連續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張莉工作31年,遠超標準,為何仍被短期合同綁縛?2008年前,學院未簽合同,已違法;2008年后,接續短期合同,刻意規避長期責任。解聘時,學院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程序正義何在?更離譜的是,學院拖延數月才“同意辦理退休”,期間停薪斷保,形同“合法”霸凌。
教育機構,本應是道德高地,為何對老教師如此無情?張莉的遭遇,折射教育失魂。試問,一個不尊重教師的學院,一個將辛苦奉獻了一輩子的園丁棄如敝屣的學校,如何育人?道德的潰敗,比制度漏洞更扎心。
放大視野,張莉的遭遇并非孤例。合同制教師、國企“臨時工”……不少勞動者在合同制的夾縫中掙扎。他們的合法權益,不應被“合同到期”勾銷。公平的實現,需法律護航,更需社會擔當。
要終結類似張莉這樣的悲劇,必須讓法律長出牙齒,讓制度回歸人性。具體來說,應從兩方面破局:一、打上法律補丁,司法部門應嚴查“規避無固定期限合同”的違法行為。對惡意解聘者,施以高額賠償乃至行業禁入。二、待遇并軌,推行“同工同酬”剛性政策,建立編內編外統一的薪酬體系。
令人欣慰的是,在張莉撥打12345、媒體介入后,泰安技師學院最終“同意辦理退休”。這個結局警告了那些企圖不規范用工的單位:合同制不是推卸責任的遮羞布,勞動者的心血不可輕賤。
每一盞熄滅的燈,都可能讓黑暗吞噬更多靈魂。守護每一個勞動者的尊嚴,就是在守護法律的尊嚴。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