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晨報
消費者就餐時發現異物索賠本屬正當維權,可男子袁某卻將“土元蟲”作為工具,在多家餐廳自導自演“吃出異物”戲碼,以此敲詐錢財。日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對袁某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其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四家餐廳遭遇相似索賠
“這菜里怎么有蟲子?讓你們店長來一下!”2024年10月31日,上海普陀A餐廳內,男子袁某用餐時突然聲稱菜品中有蟲子,要求店方按《食品安全法》免單并十倍賠償2140元。
店方檢查后認為,食材由總部統一配送且每周店內均會全面消殺,存在蟲子的概率極低。店內每道菜品均高溫烹飪處理,可袁某索賠時展示的“土元蟲”干燥、冰冷、完整,與菜品湯汁浸泡后的狀態明顯不符,眾多疑點下,店方段然拒絕袁某要求,被拒絕的袁某隨即威脅投訴并給予差評,看店方不為所動,袁某甚至騷擾其他顧客,妄圖通過大吵大鬧達到目的。
很快,嘈雜的聲音引得眾人駐足,隔壁B餐廳店長也聞訊前來,聽完情況后他很是驚訝。原來,袁某“吃出蟲子”這件事竟在一天前同樣發生在B餐廳,當時,袁某不僅要求退一賠十,還以“身體不適”為由逼迫店長陪同就醫,盡管醫生檢查后確認無異常,但袁某仍糾纏店長近兩小時,最終迫使對方支付1000元“封口費”。店員事后回憶:“他反復強調‘不解決就給差評’,我們怕影響生意,只能妥協。”
這兩起事件如出一轍,都是吃出土元蟲、同一索賠人,難道真這么巧?隨后,商場物業介入調查,發現另有2家餐廳近期遭遇類似事件,涉事者均為袁某,且異物均為“土元蟲”。于是,多家餐廳聯合報案。
從“偶然”到“專業碰瓷”
袁某到案后交代,其首次作案系2024年9月25日在C餐廳真實吃到蟑螂后,通過社交平臺學習“退一賠十”索賠方式,成功獲賠1310元。嘗到甜頭后,他因手頭拮據,想到以此蓄意碰瓷斂財。
10月12日,袁某通過電商平臺下單購買100克干燥土元蟲,并提前將蟲子分裝成小份隨身攜帶,每次作案前,他會挑選客流量較大的餐廳,利用服務員忙碌時,將蟲偷偷放入已上桌的菜品中,再用手機拍攝“證據”,隨后高聲質問店員。截至案發,袁某共對4家餐廳實施敲詐,其中三家餐廳因不堪騷擾被迫支付賠償金,敲詐金額3000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實施敲詐勒索,情節嚴重,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上述刑罰。
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推動了餐飲行業提升服務標準和質量,但也有少數不法分子動起“歪腦筋”,企圖利用餐飲經營者害怕投訴舉報、媒體曝光造成企業形象受損的心理,借機敲詐勒索。辦案檢察官提醒,餐飲商家遇類似糾紛應保留證據并報警,避免私下妥協;消費者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通過正規渠道投訴,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來源 | 新聞晨報記者 葉松麗 通訊員 王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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