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在安徽銅陵發生的小米SU7(參數丨圖片)車禍,這場車禍造成三位年輕女孩不幸離世。此外,這次事故也引發了公眾對智駕安全的關注。
有專家表示,“碰撞前2秒左右發報警,我們任何人都反應不過來”。目前市面所有的“智駕神話”,都像是資本市場的海市蜃樓,吹功能時像喬布斯,談責任時像賈躍亭。這種宣傳和實際發生事故之后,巨大的反差,可能才是讓很多消費者難以接受的。
自2025開年以來,國內已經有超過20家主流車企相繼公布新一代智能駕駛戰略規劃和技術路線。而各大車企密集布局的態勢,也讓2025年被全球汽車行業公認為“智駕元年”。
很多車企在宣傳的時候,往往會強調,準L3級智駕,L2.99999,幾千公里無接管,上車睡覺智駕幫你開,這種宣傳方式,讓不少消費者產生了誤導,誤認為如今的智能駕駛,已經可以等同于自動駕駛,甚至有駕駛者做出了一些諸如躺平看電視或睡覺的危險行為,拿著一些“智駕神器”去欺騙機器,讓車輛無法檢測到沒有人在接管駕駛。
事實上,目前行業內的智能駕駛技術,無論第一梯隊還是第二梯隊,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都屬于L2級智能駕駛,在這個級別下,駕駛者依然是責任的主體,也就是發生事故之后,駕駛者要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所謂的 L3、L3+、L4 級別,都無法拋開人的安全權重,讓機器承擔并保障安全降級后的有效處理,無法達到安全第一的要求。
最近,公安部也發文,明確了責任主體的劃分。
“即使車輛開啟了輔助駕駛功能,駕駛人也要全程保持駕駛位值守,實時監控路況。一旦因此類行為引發交通事故,駕駛人將承擔主要責任,需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若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無論車企宣傳的多么天花亂墜,駕駛者都要保持對于駕駛的專注度,要作為安全駕駛的第一責任人。
那么有人問了,車企的超前、虛假、夸大的宣傳,要不要承擔責任?也是需要的。車企不能在車輛上市的時候就各種遙遙領先,多少公里無接管,在出事故之后就告訴消費者,你自己承擔責任,我這只是輔助駕駛。公安部發文明確寫明了:
“車企要承擔誤導宣傳的責任。夸大輔助駕駛功能(如將2級輔助駕駛描述為 “自動駕駛”),誤導消費者購買,市場監管可依《廣告法》處以廣告費用5-10倍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若虛假宣傳造成嚴重后果(如引發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可對責任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也就是說,車企如果虛假宣傳導致事故,最嚴重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所以奉勸一些車企,在開發布會的時候,還是謹言慎行吧。
不是要全盤否定智能駕駛技術,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螺旋式上升的蜿蜒征途,無人駕駛的時候,終歸是會來的,但是,至少現在,智能駕駛還不是無人駕駛,而在此之前,技術的進步、法規配套、保險機制、商家風險告知義務、消費者智駕教育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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