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眭實
近年來,國家層面出臺多項政策措施,一方面提振消費信心,另一方面優化營商環境,兩端共振激發市場活力。然而,最近在河北省三河市發生的“奇聞異事”,卻像一面多棱鏡,折射出社會發展進程中的B面。
目前,三河市強制商戶更換招牌顏色的事件仍在持續發酵,這場由“紅藍黑禁色令”造成的風波不僅讓商戶費力費財苦不堪言,更對當地的營銷環境造成了難以挽回的負面影響,國內媒體相繼對此事件發聲,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在筆者看來,三河市以優化“城市形象”為由強制商戶更換招牌,表面上是一次“拍腦袋決策”的管理失誤,更深層次暴露出的是行政指令凌駕于法律和市場規律之上,城市管理者的形式主義治理思維,最終表現出來的則是與城市科學發展背道而馳的“瞎折騰”。
招牌是品牌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對于傳統老店、連鎖品牌來說,具有很高的識別價值,也是企業無形資產的一部分。以蜜雪冰城為例,其紅色招牌早已在消費者當中形成深刻印象。這次在三河市先是被強制要求改為綠色,在引起巨大爭議后,雖然商戶招牌最終得以改回原本的紅色,然而整個過程不但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據媒體報道,商戶需要自行承擔2000元至1萬元更換招牌的費用,更關鍵的是,反復更換招牌還對品牌辨識度和消費體驗產生了實質性損害。至于在當地,甚至有醫院將國際通用的“紅十字”標識改為了“綠十字”,就更是一場極具諷刺意味的鬧劇。
筆者認為,此事件絕不能再用“好心辦了壞事”來搪塞,更不能“自罰三杯、下次繼續”,必須追根溯源,給公眾一個明確的交代,并對商戶的損失進行合理補償。最新消息顯示,三河市委主要負責人因此事件被免職,糾偏力度不可謂不大,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同時,此事件也為所有城市管理者上了一堂實實在在的警示課——政府部門應嚴格遵循“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避免以規范性文件替代法律程序,更不要企圖以行政指令改變市場規律;城市管理應從“管控思維”轉向“服務思維”,對待商戶,與其“我希望(要求)你如此這般”,不如真正去了解他們的需求,為他們解決痛點。總之,只有尊重市場規律、科學規劃、依法行政,才能真正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來源 | 消費質量報
編輯 | 陳蕊妮
校對 | 聶行
責編 | 張可
審核 | 陳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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