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郝 宇)4月18日,經江永縣檢察院跟進監督,縣農業農村局聯合縣公安局在江永縣永明河上江圩河段開展整治“非法捕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守護漁業生態安全。
4月10日,江永縣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該縣永明河上江圩河段存在“地籠”捕魚的問題。“地籠”孔眼小,幼魚、幼蝦進入后難以逃脫,是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漁具。投放“地籠”捕魚,屬于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危害永明河水生生物資源多樣性和生態環境。
4月15日,江永縣檢察院第一時間向相關職能部門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該部門處理已發現的“地籠”捕魚的問題,同時加大對永明河沿岸日常巡查力度,預防非法捕撈的行為再次發生。
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部門迅速行動,制定整治“非法捕撈”行動方案,并于4月18日上午,對永明河上江圩河道出現的地籠等非法捕撈工具進行全面清繳,現場集中銷毀禁用漁具“地籠”763床,放生魚獲物約80公斤,查獲使用“地籠”捕魚1人。
過度捕撈和禁用漁具的使用會導致漁業資源枯竭,而“地籠”捕魚行為多發且易復發。下一步,江永縣檢察院將持續跟蹤監督,進一步加大走訪排查工作力度,嚴厲打擊地籠捕撈、電力捕撈等違法行為。同時,加強保護漁業資源的法律宣傳力度,增強公眾對漁業資源保護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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