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云是一個很乖巧的女孩,父親楚孝豐在鄭州一個工廠當工人,母親馮蘭沒有工作,父母生了他們三個孩子,楚云是老大,下面還有一個弟弟和妹妹,楚云當時在鄭州一家公司當文員,楚云在家孝順父母,在外認真工作,因此楚云在親朋好友中間的口碑真的很不錯,因此在工作不久,就有人給楚云介紹男友,可惜的是,楚云的婚姻并不幸福,婚后僅僅兩年,由于丈夫和她性格不合,兩人于1995年平靜地結束了婚姻生活,所生的兒子歸她撫養。
雨漏又逢連夜雨,1998年初31歲的楚云又突然遭遇下崗,又經熟人介紹,總算在一家飯店找到了一份刷碗、洗菜的工作,我們可以想到一個單身女人帶著孩子,從事最普通的工作,生活之艱難可想而知。
楚云在飯店拼死拼活干了兩年后,攢下了1萬多塊錢,自己開了一家小店賣水果,賣水果是一件非常辛苦的活兒,但又掙不了幾個錢,一年下來,楚云不僅沒有掙到錢,還把自己的那一萬多塊錢給賠了進去,在這種情況下,楚云考取了駕駛執照,為一家個體老板當起了夜班出租司機。盡管楚云知道開夜車、跑長途很危險,但為了多掙錢,她還是提心吊膽地堅持干了幾年。后來,楚云進了公交公司,當了一名公交車的司機。在做司機的同時,她還忙里偷閑地批發一些日用生活品,拿到自由市場上賣。
而楚云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自己的兒子,這幾年時間一共攢下了10萬塊錢,楚云對此早就做好規劃,她想用這些錢先供兒子念書上大學。
此時楚云的父親楚孝豐已經退休后,由于有一手精湛的木工手藝,時不時還能攬點木工活賺點外快,可想不到是,在這個時候,他一個名叫陳愛麗的寡婦有了聯系,二人原本在一個單位上班,但那時候陳愛麗的丈夫還沒有去世,兩人交往并不多,可自從陳愛麗的丈夫病逝后,她好像就黏上楚孝豐了,時不時地登門找楚孝豐干這干那,而楚孝豐則是有求必應。
從2003年5月之后,楚孝豐就經常很晚才回家,妻子馮蘭就問他干什么去了,他說是幫人家修理門窗干點私活,馮蘭也沒有多心,可時間一長居然夜不歸宿了,隔三差五才回一趟家,再后來干脆就不回家了,馮蘭此時已經意識到事情不妙了,不久后,鄰居告訴她,她老公在外面養了一個女人,馮蘭頓時就慌了,這個沒有工作的女人離不開這個男人,但對此卻又沒有任何辦法,只能求助于女兒楚云,楚云幾乎找遍了全城的每一個角落,才驚愕地發現父親已經和陳愛麗在外面租房居了。不久之后,楚孝豐又出錢盤下了一家水果店,與陳愛麗一道經營,看到這一幕,楚云不禁悲從中來,自己當初開水果店最困難的時候,父親都沒有給過自己一分錢,現在居然出錢給小三盤店。
在這種情況下,楚云親自去找陳愛麗,她勸說:“我爸都這么大歲數的人了,況且他還有家室,我媽每天都在家哭,就算你不可憐她,也該為我們做兒女的想想吧,你現在應該立即離開我爸,你不知道,你勾引有婦之夫很不道德嗎”。
對此,陳愛麗隨口道:“你爸只是在我店里打工,你母親既然有誤會,那我就讓你爸明兒就回去。”
實際上這不過是陳愛麗對于楚云的敷衍,此后,楚云姐弟三人多次輪番督促父親回歸家庭,但楚孝豐始終不為所動,天天和陳愛麗鬼混在一起。幾個月后,楚云家所住的平房要動遷,政府每戶發給6000元動遷補償金,可錢還沒過夜,就被楚孝豐拿走給了陳愛麗。2004年10月的一天,楚云再次來到父親和陳愛麗的出租屋里,苦口婆心規勸父親隨她回家,不管他提出什么條件都可以,可即便如此,楚孝豐就是不回家。楚云哭著離開這里。
一個月之后,楚云看好一處二手房,大約是十萬左右,楚云就想把房子給買下來了,未來也好留給兒子,于是就從銀行把她含辛茹苦攢下的十萬元錢取了出來放在母親那里,對于這一點,她也并沒有瞞著父母,不想這筆錢被楚孝豐惦記上了。
原來,楚孝豐在和陳愛麗同居了三四年的時間里,他已經把家里拿來的3萬多元積蓄和6000元動遷費全部花光了。由于手中無錢,陳愛麗對他日益冷淡,而且還多次提出分手,最后逼迫他說:“如果再弄不到錢兩人就分手,她不能白白搭上身子,而鬼迷心竅的楚孝豐已經徹底迷上了這個女人。
去那里弄錢成為當時楚孝豐最頭疼的問題,這時他突然想起女兒放在家里要買房子那十萬塊錢,可一想這是女兒的辛苦錢,再說偷拿的話自己不就成了賊了嗎,陳愛麗得知此事后,對楚孝豐表示:“我問過人了,偷自己女兒的錢不犯法。你趕緊弄來,留著咱們以后生活用,再說你養她二十多年,這錢就當給你養老了”。楚孝豐經不住陳愛麗的軟硬兼施只能點頭同意了。
2004年10月23日上午,楚孝豐回到了家里。老伴見了他,以為他是來幫助收拾搬家的,就對他說:“這幾天忙著收拾弄了一身灰塵,你看會兒家,我出門洗個澡去。”她還有點不放心,出門前特意把廚房門鎖上了。
楚孝豐而立刻明白了錢就放在廚房里。他看見妻子馮蘭走遠后,立刻撬開廚房的窗戶,跳了進去。他從一堆大白菜下面翻出裝錢的鐵盒子,急忙裝進了一個編織袋里。然后回到他和陳愛麗租住的房子,把女兒的10萬元錢全部交給了陳愛麗。為防止家里人懷疑,陳愛麗讓楚孝豐趁妻子馮蘭洗澡未歸之際,迅速趕回家里故意回到家里待了幾天,見家人并沒有發現錢被盜的事情,便又回到了陳愛麗那里。
2004年11月初,陳愛麗不顧楚孝豐的強烈反對,拿出7萬元錢給她兒子買了一輛出租車。又給自己和兒子各買了一部手機,還出手闊綽地借給親屬1萬元錢。
2004年11月18日,楚云要買房子交定金,當她來到廚房翻開那堆白菜時,竟然發現裝錢的鐵盒子不翼而飛了,不大一會,全家人頓時亂成了一鍋粥,由于到處都找不到,楚云立即到派出所報了案。派出所把楚家人都傳訊到所里了解情況,楚孝豐給糊弄過去了。接下來的幾天,他還陪著女兒到處找錢,表現得非常積極。而半個月后,當他看到家中漸漸平靜下來了,便又一次不辭而別,一頭扎進了情人的懷抱。
此后的半年中,楚云為了找回自己的血汗錢,跑過無數趟派出所催促破案,甚至她還懷疑過周圍的鄰居、同事和朋友,一個挨著一個做調查,并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2005年6月7日晚上,楚云去父親和陳愛麗開的水果店找父親時,無意中發現陳愛麗的兒子開著出租車停在小店門前。不一會兒,父親和陳愛麗也上了出租車,隨后車子就開走了。她立即意識是父親偷了自己錢,第二天一早,她來到市運輸管理處,查出陳愛麗買車的日期正是半年前她丟錢后的那段日子,楚云眼前一陣發黑,簡直不敢相信,親生父親會偷自己女兒的錢包養情人。
楚云于是去派出所報了案,警方經過一夜的審訊,陳愛麗供認是楚孝豐偷了他女兒的錢,給自家孩子買了出租車。可派出所認為父親拿女兒的錢,法律上不能算犯罪為由不予處理,但將收繳的出租車和1萬元錢返還給陳愛麗。
楚云怎么也想不通,“盜賊”居然是自己的父親!而且警方不受理,此時的楚孝豐和陳愛麗又在市區另外重新租了房子同居,以躲避家人的尋找。
2005年8月2日,楚云幾經周折,終于在那個小區找到了父親,當她看到父親和陳愛麗親熱的場面。徹底絕望了,她覺得父親不僅偷走了她的錢財,更偷走了他們最為寶貴的“親情”。楚云就此震怒了,當天下午4點,楚云提著裝有匕首的手包來到在小區等著父親,傍晚6時左右,楚孝豐和陳愛麗攜手回家的時候,絕望中的楚云拿出匕首,連捅楚孝豐五刀,楚孝豐當場死亡,其情人陳愛麗落荒而逃,楚云則打電話自首。
2005年9月12日,檢察院以楚云涉嫌犯有故意殺人罪,陳愛麗涉嫌犯有窩藏、轉移贓物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庭上,楚云禁不住熱淚長流,最終法院判處楚云無期徒刑,陳愛麗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5萬元。
我是清水阿嬌,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