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逃男子帶70多萬現金躲山洞被抓”、“ 網逃人員帶現金隱居山洞終落區”兩條熱搜,引發大眾的廣泛熱議與關注。
一個網逃男子,背著70多萬現金,躲進云南的山洞里過日子。白天睡覺,晚上才敢出來買東西。結果呢?還是被義警發現了,警方一查,他居然是因為偽造法院判決書被通緝的。這事兒聽著像電影情節,可背后的道理,值得咱們琢磨琢磨。
這位大哥叫陳某,今年1月10日因打官司偽造人民法院判決書(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被戶籍地公安機關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他倒好,直接取出現金,跑到云南巧家縣的山洞里“隱居”了。
山洞里條件多艱苦啊,可他愣是待了三個月,“白天只敢在山洞睡覺,晚上才敢外出到街上購物”。
結果,4月中旬被義警巡邏至轄區一片原始松林時發現,密林深處的山洞里隱約有人員活動跡象。
“為什么偏僻的山洞里會有人居住?”這明顯不符合常理,不查不知道一查看,發現山洞里真有一位長發遮臉,衣著邋遢的男子。
關鍵是,對方看到警方眼神慌亂,神色緊張,并四處躲避。
警方一查他包里,好家伙,70多萬現金!這錢沒讓他逍遙法外,反而成了被抓的“證據”。
“我想著遲早有一天都會被抓,只是沒想到是這種方式。”陳某如是說。
無獨有偶,2019年江西有個譚某華,因涉嫌敲詐勒索外逃,躲進地下室晝伏夜出。他以為躲得深就沒事,結果警方多次上門做家屬工作,最后他扛不住壓力,投案自首了。還有吉林那個越獄犯朱某健,逃脫后藏身湖邊臨時搭建的看魚小房子,也是晝伏夜出,最后還不是被警方抓獲?這些例子說明,犯法后想靠躲藏逃避制裁,幾乎是不可能的。
逃跑能解決啥問題?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帶著錢躲進山洞就能逍遙法外,可他們忘了,現在是信息時代,警方破案手段多的是。DNA比對、人臉識別、大數據追蹤,哪個不是他們的“克星”?再說了,背著案底東躲西藏,日子能過踏實嗎?天天擔驚受怕,錢再多有啥用?倒不如早點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法律不是兒戲,犯了錯就得承擔后果。
逃跑,只會讓問題更嚴重。
常言道,“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不管躲進山洞還是地下室,不管藏得多深,只要犯了法,總有一天會被抓住。與其提心吊膽過日子,不如勇敢面對錯誤,接受法律制裁。
畢竟,人生還長,總不能一輩子當“洞中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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