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位朋友咨詢,說了一個他的事情,就是幫某建筑公司,介紹了一個大型的工程項目,從中獲取了1500萬的居間服務費,然后直接把錢打到了一個朋友的公司,但后面發現錢一直取不出來,那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這位朋友對于稅務是完全不了解的。以為用公司收取了這筆居間服務費之后,只需要按照6%繳納增值稅即可,誰知后面,公司財務說,繳納增值稅之后,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25%,如果想到拿到個人的卡上,還需要繳納20%的分紅個稅,所以面對如此高昂的稅負,也在想,拿到這筆錢真不容易。
如果強行把錢打到個人賬戶里面,肯定會面臨偷稅漏稅的問題,但是另一邊又是巨額的稅負壓力,讓朋友陷入了糾結,那么個人獲得稅負壓力后,該如何來減輕稅負呢?
1. 如果直接是個人,那么可以選擇自然人代開
現在部分地區,對于個人需要開具發票的問題,也是出臺了優惠政策,通過自然人代開的方式,個稅可以享受減免,1-3個工作日就能出票,出票就出示完稅憑證,后期不用再重復繳納個稅。
2. 有限公司
如果對方公司要求6%的專票,那么居間人可以在部分園區成立一家新的有限公司來承接業務,簽訂合同,適合大金額居間費的業務,通過核定征收的方式,綜合稅負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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