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實施4周年。日前,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祥榮里小區308樓全體業主反映:2023年4月12日,其享有的個人物權遭路北區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侵犯。雖然他們多次與當地政府溝通,但兩年來一直沒有得到合理解決和徹底糾正。
街道興師動眾強拆,業主據理力爭維權
2023年4月12日上午,路北區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主要領導攜城管、派出所民警和民工150多人,動用大型機械設備,強拆了祥榮里308號樓10戶居民的樓前小院,總面積達720平方米,院內附屬物被拆除、拉走。
后來,這塊地被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綠化種草。對此,雙方各執一詞。業主們認為,這塊地屬于個人物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保護,政府無權強拆;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黨工委、辦事處則認為,這塊地屬于公共綠地,任何居民不能“私搭亂建”,必須強拆并統一綠化。雙方圍繞著這塊地的物權歸屬問題展開了長達兩年的對峙。居民拉來砂石料等建材后,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就派執法隊伍前來干預、阻止,這樣的情況已發生了數次。
記者深入調研采訪,居民出示相關證據
在接到上述業主的情況反映后,本網派記者深入唐山市路北區祥榮里小區調查采訪。
據業主介紹,祥榮里小區308樓是唐山某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2000年12月31日竣工的一樓連排別墅,分上下兩層,帶地下室和樓前小院,共住10戶業主。10戶業主主張,路北區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無權強拆其樓前小院。記者要求提供證據,業主向記者提供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證》《唐山市房產分層分戶圖》和某房地產開發商加蓋公章的《證明》。
業主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顯示,308樓權利類型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構筑物)所有權”。
一份由唐山市房產測繪隊和唐山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30日簽章的《唐山市房產分層分戶圖》原始數據顯示:308號連排別墅每戶的產權面積為198.61平方米,分上下兩層;由北向南分房后、房屋和房前三段標識了3個數據,分別為3米、9米和6米。經實際測量,東西向為12米。每戶占地總面積為216平方米。
2023年5月22日,由唐山市某房地產開發商出具的《證明》顯示:“祥榮里小區308樓二層商住房,與其它住宅樓房有所不同,設計標準為商住兩用,以樓南墻向南延伸6米長,東西以每戶隔墻中線為準,作為每戶小院商業用地,歸每戶業主自行維護建設(除永久性封閉住房)……”
依此判斷,業主享有上述用地使用權和房屋及構筑物所有權這兩項權利;享有每戶72平方米小院的使用權和維護權;居民主張維護其私人物權有一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懷疑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公權侵占其私權有一定的理由。
街道干部出爾反爾,小區業主提供錄音
記者在調查采訪過程中,上述業主還向本網提供了相應的說法和錄音錄像證據。
據業主介紹,2023年4月12日上午,在強拆現場,路北區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一位主要領導曾向全體業主公開作出口頭承諾:“如果房屋開發商出示證明,證明小院用地屬于你們,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辦事處給你們恢復好!”
按這位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干部的提示,業主們馬上找到唐山市某房地產公司。但等開發商給他們開出上述《證明》后,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卻不認可,并以開發商開假證明要其負責任的口吻發出口頭威脅。業主說,他們已拿到了當時的電話錄音,作為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干部威脅開發商的證據。
另據反映,翔云街道辦事處為證明這次強拆行為的“合理性”,還找到唐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路北區分局出具紅頭文件。2024年5月28日,該局出具了涉及祥榮里小區的城市整體規劃,指出“308樓前的小院為公共綠地,應統一綠化”。隨后,街道辦事處干部把這份文件張貼在業主所在小區的公開欄中,以示告知。業主們認為,在沒與其見面溝通的前提下,“唐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路北區分局是按圖所驥、緣木求魚,在給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強拆行為撐腰打氣,從而更加重了當事人對政府不依法行政的不滿情緒,加劇了社會的不和諧因素。”因此,他們曾幾次向上級有關部門寫信反映此事。
法律人士認為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應依法行政
因對本次強拆雙方各執一詞,互不讓步,上述業主曾找到多名律師、多次進行法律咨詢。有律師認為,此次強拆行為可能涉嫌實施主體違法、程序違法和手段違法。
某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認為,強拆過程中,路北區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擅自動用轄區派出所民警介入,涉嫌實施主體違法。公安部早有禁令,嚴禁任何行政單位、任何行政部門、任何公務人員調動任何警力從事與警務工作無關的活動;任何公安機關、任何公安部門和任何民警不得介入強拆行動。
這位律師還分析說,作為此次強拆的主體,路北區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在未向上述業主出示任何法律文書和告知書的情況下,即動用干部、城管、民警和民工從事強拆活動;從2023年4月12日發動強拆行動,至2024年5月28日才拿到自規行政部門的文件再告知業主,時間已過去一年多,這屬于“馬后炮”,均涉嫌構成執法程序違法。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說,此次強拆形成既定事實后,開發商在未受業主任何強迫的情況下,自愿為業主出具真實且符合實際的書面證明后,路北區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主要領導對蓋有公章的《證明》認定為造假,且以語言威脅的方式恐嚇開發商。其行為已涉嫌實施手段違法。
法律人士還提出,此次強拆行為已涉嫌僭越國家“上位法”。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07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路北區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以“公共綠地需要統一綠化”為由,強拆10戶業主共計720平方米的樓前小院后“種草栽花”,不僅涉嫌侵犯了業主個人的物權,而且涉嫌僭越了國家的“上位法”。
另有文件規定,有八類建筑物不屬于違法建筑,其中包括“2008年之前建造或翻建的建筑”“買斷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很顯然,路北區祥榮里308樓業主的樓前小院內及地上附屬物均屬于上述規定的情況,應當予以尊重,不應被強拆。
據業主反映,此次強拆,給上述10戶業主共計造成70多萬元的財產損失,家均損失7萬余元。
本網認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型政府、法治型社會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應有之義,是黨和人民對各級行政機關和所有公務員的基本要求。各級政府,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依法行政。要明確“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政治責任,本著維護社會穩定大局、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目標與人民群眾打交道。
對此,唐山市人民政府和路北區人民政府應該對翔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這次違法強拆行為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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