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媒CNBC報道,歐盟周三對蘋果(Apple)和元公司(Meta)分別處以數億歐元的罰款,原因是這兩家公司違反了歐盟的數字競爭法(breaching the bloc’s digital competition laws)。
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表示,因兩家公司違反《數字市場法》,已對蘋果公司處以 5 億歐元(約合 41.57億元人民幣)罰款,對元公司處以 2 億歐元(約合 16.63億元人民幣)罰款。
官員們表示,蘋果未能遵守《數字市場法》(DMA)中所謂的“反引導”義務。根據歐盟的科技法規,蘋果必須允許開發者自由地向用戶告知其應用商店之外的其他選擇。
這家科技巨頭被歐盟責令解除有關導航方面的技術和商業限制,并且今后不得再有此類違規行為(and to refrain from perpetuating its non-compliant conduct in the future)。
蘋果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其打算就歐盟開出的罰單提起上訴,同時繼續與歐盟委員會進行溝通協商(it planned to appeal the EU fine while continuing its discussions with the Commission)。
蘋果公司表示:“今天的聲明再次表明,歐盟委員會在一系列決策中對蘋果進行了不公平的打壓。這些決策不僅損害了我們用戶的隱私和安全,還損害了我們的產品,甚至迫使我們無償出讓技術。”
該公司補充道:“我們投入了數十萬工時用于工程設計,并進行了數十次改動以符合這項法律要求,但這些改動并非我們的用戶所要求的。盡管召開了無數次會議,但歐盟委員會在每一步都在不斷改變標準(實在讓人難以招架)。”
至于元公司,歐盟委員會發現這家社交媒體集團非法要求用戶同意將其數據分享給該公司,或者要求用戶支付費用以獲得無廣告服務。這是針對元公司在 2023 年 11 月推出的 Facebook 和 Instagram 的付費訂閱層級所采取的措施。
元公司首席全球事務官喬爾·卡普蘭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委員會“試圖打壓成功的美國企業,同時卻允許中國和歐洲企業按照不同的標準運營。”
卡普蘭表示:“這不僅僅關乎罰款;歐盟委員會迫使我們改變業務模式,實際上是在向我們收取數十億美元的關稅,同時卻要求我們提供劣質服務。而且,歐盟委員會不公平地限制個性化廣告業務,實際上也在損害歐洲企業和經濟。”
歐盟方面表示,其對元公司的罰款考慮到了這家科技巨頭為遵守其規定所采取的措施,即通過其免費個性化廣告服務的新版本來實現這一目標,該版本在展示廣告時使用的個人數據更少。
監管機構表示:“委員會目前正在評估這一新方案,并繼續與元公司進行對話,要求該公司提供有關這一新的廣告模式在實際操作中所產生的影響的相關證據。”
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歐盟已向元公司 發出一份禁令,要求其在接下來的 60 天內對非個性化廣告選項做出調整,否則將面臨更多罰款。這位人士要求匿名,因為相關信息尚未公開。
報道稱,這項反壟斷裁決可能會招致美國當局的潛在報復。特朗普曾公開表示對歐盟針對美國數字巨頭所采取的監管措施行動不滿。
本月早些時候,美國對從歐盟進口到美國的商品加征了所謂的“對等”關稅,稅率高達 20%。隨后,美國又將對包括歐盟在內的數十個貿易伙伴的新關稅稅率暫時降至 10%,以便進行貿易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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