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4月23日說,將于4月24日就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舉行全員合議庭二次審議。按媒體說法,大法院加快審理進度,可能打算在總統選舉前作出判決,恐影響選情。那么,韓國大法院加速審理李在明案,對李在明是好事還是壞事?個人認為,肯定是好事,至少利大于弊。
在韓國,雖然行政和司法相對獨立,但其實也是相互影響的。韓國憲法法院審理前總統尹錫悅彈劾案,按理說應該完全按照韓國法律來審理,但最終判決結果中有沒有行政、政治因素呢?案件宣判之前,很多專家認為,尹錫悅彈劾案可能不會通過。然而,最終,尹錫悅彈劾案不僅在韓國憲法法院獲得通過了,而且是8名憲法法院法官一致通過,讓很多專家大跌眼鏡。韓國憲法法院為啥為這么判決,因為既要考慮法律因素,也要考慮政治因素,還要考慮民意呢。
韓國大選將于6月3日舉行,目前李在明的支持率遙遙領先其他總統候選人,首次超過50%,不出意外注定當選韓國總統。韓國大法院加速審理李在明案,不就是要助力李在明堂而皇之、光明正大地參加選舉并且獲得勝利嗎?韓國大法院對李在明案的判決,不外乎兩個結果:第一,維持二審判決,宣判李在明無罪;第二,或者判決李在明有罪,或者發回重審。但是,盡管說有兩個結果,其實只有一個結果,就是維持二審判決。要知道,韓國法院也是見風使舵的,為啥要與即將成為韓國總統的李在明過不去呢?
從韓國大法院來說,既然二審法院判決李在明無罪,那就說明李在明案從法律來說是站得住腳的。三審法院(韓國大法院)審理案件本來就是程序審理,只要程序走到了,按照二審法院認定的法律事實,直接宣判“維持二審原判”不就得了?李在明支持率這么高,這就是韓國民意?韓國政局混亂,急需能夠穩定韓國政局的人,李在明目前就是最合適人選。韓國大法院肯定能夠看清韓國的政局和民意,何不來一個順水推舟,送李在明一個“順手人情”?
韓國大法院和李在明都知道,如果大法院在三審(終審)判決中維持二審的無罪判決,李在明的政治前途將不受影響;如果判決結果對李在明不利,李在明不僅將失去國會議員資格,而且可能10年內無法參選公職,更別說當選韓國總統了。韓國大法院加速審理李在明案,是不是與李在明“心有靈犀一點通”?是不是在李在明支持率很高的基礎上,再為李在明加把勁呢?個人認為,正是如此。當然,李在明案最終判決結局如何,時間會給出準確答案。(毛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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