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宮崎市定(1901-1995)
日本歷史學家、漢學家,京都學派史學集大成者
由三國至唐的中國社會,大體上可謂處于貴族制度時代,但絕非一切現象都能以貴族制度來概括。與此同時,與貴族制對立的君主專制牢固存在,不斷削弱貴族制度,努力使之轉化為純粹的官僚制。事實上,正是君主專制的存在,才使貴族制止步于貴族制。如果君權再微弱一些,那么貴族制也許會進一步發展為更加割據化的封建制度。當時的社會確實有向封建制發展的傾向。由三國至唐,封建食邑制雖然衰微卻一直存在,就是一種跡象。我們不妨這樣理解,本質上應當出現封建制的社會,卻因為君主權的強硬存在而被迫采取了貴族制這種特殊形態,這樣的思路也許更加接近實際情況。
中國歷史上,君主專制一直是強大的,但也不能對此評價過高。在我們研究的貴族制時代里,必須要把與君主專制相對的貴族制度與每一位貴族區分開考慮。君主相對于每一位貴族個人,擁有絕對強勢,更有著足以迫害、摧毀他們的權力。然而,消滅個別貴族,也并不意味著破壞了貴族制度。通常來說,消滅一個貴族,便會有另一個貴族補充空隙,貴族制本身并不會動搖分毫。若對貴族個體的迫害過度,連天子自身都有下臺的可能。在當時的環境里君主制不可能憑個人意志一蹴而就。若是忽視這個環境,為所欲為,哪怕貴為帝王也會走向自我毀滅。必須承認,帝王的權力也有限度,在貴族制度的時代,難免會受到貴族制度的制約。當然環境并非一成不變。它隨著歷史的積累而產生,自然也會隨著歷史的積累而繼續變化。
弱小力量會被強大力量驅動,這是歷史的原理。為收拾東漢末年的亂世,曹操建立了官僚軍閥集團,其力量無疑是強大的。它短暫地展現出強大的破壞力和建設力,卻不能持久。這一集團是出色的短跑選手,不善于長跑。曹操借法家的統制建立的曹魏官僚軍閥集團,一旦遇上漢代以來中國社會貴族化這一巨大潛流,轉瞬間便被巨浪沖走、吞沒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即九品官人法。
九品官人法是曹操將在魏國摸索了二十年的方法,借漢魏革命之機擴張到全國各地而頒布的法令。其精神是純粹官僚的,其目的在于專門考量個人的才德、選拔合適的人才,并置于最合適的官位上。即目的是選拔人才,而非選拔人才的背景。然而在當時,撇開背景考量個人是不可能的。在曹操的部將之中,李典率宗族、部曲三千余戶歸順曹操,許褚也率宗族數千家歸順,他們據此才能發揮作用。蜀國的諸葛亮亦是如此。若非出自瑯邪名家,想必諸葛亮對劉備而言也不會有那樣大的利用價值。但把個人與其背后的宗族親戚當作共同體來看待,就產生了貴族制度。這同時也是漢代以來數百年間的現實狀況,要在曹魏二十年的歷史間發生改變,本就不可能。因此九品官人法也迅速貴族化了。
最能明確體現九品官人法貴族化的事實,在于九品官制上下界限的界定發生了變化。根據最初立法的宗旨,將界限定于五品以上和六品以下之間,五品以上屬于特權階級,相當于過去的公卿大夫,其家族也可免除徭役。然而九品官人法一旦貴族化,貴族子弟幾乎皆由六品官起家,六品、七品之間出現了巨大斷層。自六品官起家相當于鄉品二品,故六品官進而被稱作“二品”,“二品以上”一詞也屢被使用。
《宋書》卷十四《禮志》記載,孝武帝時期,“釋奠禮畢,會百官六品以上”。同書卷十五記載,東晉成帝時,杜后崩逝,“選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為挽郎”。《通典》卷十九記載,宋制允許二品以上者在遇父母之疾時,可立即去官。《南齊書》卷七《東昏侯紀》“永元元年正月”條載,“詔二品清資官以上應食祿者,有二親或祖父母年登七十,并給見錢”。上文中提及的六品與二品,意思完全相同。有時應稱“六品以上”或“二品以上”也會略稱為“二品”。《宋書》卷十七《禮志》載,“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十月戊辰,有司奏章皇太后廟毀置之禮,二品官議者六百六十三人”。《南齊書》卷十七《輿服志》載,“三臺五省二品文官,皆簪白筆”,卷四十一《張融傳》載,“大明五年制,二品清官行僮干杖,不得出十”。此處二品皆指二品以上,即六品官以上,“以上”二字被省略。即使如此,意思依然通順,可見六品以上的分界已非常普遍了。若將畫在五品以下的線稱為官僚線,六品以下的稱為貴族線,那么通過以上事實可知,官僚線在不斷淡化,而貴族線則日益加深。
貴族線不斷深化的同時也使門地二品這一特權階級成立了。這就是獲得鄉品二品、自六品官起家者家世的稱謂,又可稱士族、士類。貴族線同時意味著免除徭役的特權。當然,非士族出身卻倚仗自身勢力免役的人也不少。在門地二品成立之后,問題便在于是什么樣的門地二品。
梁武帝的新官制根據這條貴族線,將過去九品中的六品以上分離出來,重新分為九品十八班。如此一來,過去被稱為“二品以上”者就必須要用新的稱呼。《梁書》卷三《武帝紀》“普通七年”記載下詔命“在位群臣各舉所知”,卷四十七《劉曇凈傳》中記載,詔“士姓各舉四科”。《陳書》卷六《后主紀》“太建十四年三月”條記載,“內外眾官九品以上,可各薦一人”。其中“在位”“士姓”“九品以上”等詞意思相同,不外乎是指新制下的所有品官。
根據貴族線,舊六品以上成為流內,將其再按照九品區分,就成了新的九品官制,而在新的九品官制中,又劃分了一道官僚線。按照陳朝之制,首先三品(十三班)以上是詔授官,接下來是五品(九班)以上,禮數又不同,這可能與前代的梁朝是相同的。若南朝歷史得以永續,那么新官制中畫在五品以下的新官僚線應會進一步發展。然而陳朝轉瞬滅亡,新官僚線的強化則由北朝實現了。
南朝經年累月才得以成熟的貴族線,在北魏以極短的時間就得以實現了。也就是說,根據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的前令制定的九品官制,似乎基本上是按照五品的官僚線來進行上下區分的。從貴族線還不明確出現這一點來講,可以說其性質與魏晉的九品官制基本相同。但之后太和二十三年的后令的九品官制,則和前令的主旨大異,改為從六品以上切斷再劃分為九品。換言之,新九品制建立在南朝式的貴族線上。此后的改朝換代,雖然每次更替都會發生一些變化,但九品官制一直穩居貴族線之上這一基礎沒有發生變化。九品官制在北朝的運用,雖然有時極為官僚制,但其基礎還是貴族制度。《通典》卷十八中引用了唐朝禮部員外郎沈既濟的話:
近代以來,九品之家皆不征。
是說九品以上為士,同時可以免除徭役,這是當時的實際情況。
但此處需要注意的是,自北周經隋朝至唐朝,九品官制專門用做官僚制的趨勢越來越強了。九品以上視為士,但究竟是按照官僚制度的思想只承認一代的身份,還是按照貴族制的思想看作是家族特權,不同的看法會帶來極大的差異。北周以來的趨勢是想僅承認其為一代人的特權。但官品有一品到九品之分,因此無法采用統一標準對待。故而在五品以上切斷,在五品之下劃定官僚線。這雖然是在北魏時期便已出現的做法,但官僚線也隨著時代的變化日益強化。唐朝的制度是在各種情況中都要劃分五品以上與六品以下的區別,其中最大的區別當數免役的規定。按照唐令的嚴格解釋,五品以上的官員與其家屬都可免役,六品以下的官員僅限本人免除徭役。這與當時在社會上仍保持一定勢力的舊貴族階級的觀念有著明顯不同,因此恐怕很難完全按照規定實行。一直以來作為士族享受特權的階級,突然要去遵從這種令制,這是難以想象的。
這時候出現了一種傾向,即試圖將五品之下的官僚線直接等同于貴族線。《舊唐書》卷八十二《李義府傳》記載,李義府以成于太宗時期的《貞觀氏族志》中未載自己祖先之名為恥,因此對其進行修訂,將仕于唐朝五品以上者皆定為士流,收錄其中,連兵卒憑借軍功升至五品者也悉數編入,引得縉紳們鄙笑,喚之為“勛格”。終唐一代,官僚制與貴族制的爭論從未停歇過,但大趨勢逐漸向著對貴族制不利的方向發展,確實是無法阻擋的。
雖然官僚制在最終能夠壓倒貴族制,但這個官僚制若是原樣延續了北周、隋朝以降的軍閥性質官僚制,是無法贏得勝利的。官僚制自身不斷發展、吸收貴族制的優點,通過自身的貴族化,才打敗了舊貴族制。唐代的官僚制度中不知不覺間出現了清濁的流品區別。《唐六典》卷二“吏部”條中規定:
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資之官。
科舉及任子出身者為清流,流外及視品出身的人則為非清流。而清資官,在八品為左右拾遺、監察御史、四門助教;在七品為左右補闕、殿中侍御史、太常博士、詹事司直、四門博士、太學助教。與此相反,寺監丞、左右衛及金吾長史,卻比中書的主書、門下的錄事、尚書的都事更容易晉升。而主書、錄事、都事自不必說,又比令史更容易晉升。像這樣,將貴族主義的武器——流品取為己用,又通過科舉制,把比起門地貴族更具有貴族特質的讀書人納入己方陣營,官僚制才能夠完全打倒貴族制。同時,官僚也不僅僅是官僚,他們成為比起舊貴族更具有貴族教養的讀書人官僚。
宮崎市定(1901—1995),是日本知名歷史學家、京都學派代表人物和集大成者。曾榮獲日本學士院獎和法蘭西學院頒發的儒蓮獎。宮崎市定對中國史的諸多領域皆有獨到研究。
他認為:“科舉的功過是養育它的中國社會的功過,其功過程度必須與世界的進步相對照,才能得出公平的判斷。如果科舉有功,那應當是一千三百多年前就樹立了如此卓越的理想;如果科舉有過,應該責備的是它將各界事物全都包含在儒教的氛圍之中,后來不能進行本質性的改善,并且一直延續了一千三百多年。在這種無法超越的體制之內,有人肅清科舉,有人將科舉渾濁化, 他們作為個人都無法逃脫史家的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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