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剛剛發布中標公告的項目,被指已開工數月。近日,有知情人稱,雖然高唐縣匯鑫路南延工程發布了中標公告,但實際上早已開工,在被質疑“未招先建”的同時,招標流程也有“走秀”的嫌疑。
3月26日,聊城市高唐縣匯鑫路南延工程發布招標公告。《公告》顯示,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招標人為高唐縣匯鑫街道辦事處和高唐縣財信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位于聊城市高唐縣,打通許樓北原匯鑫路至縣醫院西健康路段,匯鑫路南延工程長1.07千米,建設鋼筋混凝土現澆拱橋一座。配套管線工程、照明工程、敞開式綠地工程等。招標控制價為5650.089241萬元。
4月22日,中標結果顯示,中標單位為山東高速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中標金額56398978.61元。
(圖為:施工現場)
事實上,一個剛剛中標的項目,施工前的組織工作也需要些時日。然而,知情人稱,春節過后便陸續有施工機械和施工人員進駐項目現場。目前,該項目正在如火如荼地施工當中。“已經開工建設的項目還在走招投標流程,那招標流程就有走過場的嫌疑。”知情人很是疑惑。
值得一提的是,該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前公告顯示,公告時間為4月18日至4月27日,公示期尚未結束。按相關規定,道路工程開工前必須取得立項批復、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 及 專項審批(如環評、交通組織等),否則屬于違規施工。
對此,多次撥打招標公告中公布的監督機構及招標人聯系方式,均未能聯系到相關負責人。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國家對招投標領域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的背景下,對于各類違規行為的打擊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未招先建的現象,在眾多工程項目中時有發生,這種行為表面上看似是項目進度管理的問題,實則往往掩蓋了更為深層次的利益輸送和權力尋租問題。具體而言,未招先建的背后通常隱藏著內定施工單位的行為,這不僅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更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損害了公共利益。
此外,未招先建還可能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質量難以保障、安全隱患增加、合同糾紛頻發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影響到單個項目的順利實施,更有可能對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持續加強對招投標過程的監督和管理,嚴厲打擊違規行為,成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的重要任務之一。
據了解,此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直面招標投標領域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糾治制度規則滯后、主體責任不落實、交易壁壘難破除、市場秩序不規范等頑瘴痼疾。《意見》明確,將依法加大對排斥限制潛在投標人、規避招標、串標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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