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孩,三年間經歷兩次性侵,一次被輪奸,一次被“網戀對象”致孕。
五名未成年施暴者已入獄,但那個讓她子宮全切、終身傷殘的成年男人,卻因警方“證據不足”不予立案。
母親奔走三年,終于等到轉機。
今天,我們想替千萬個“杜雨”問一句:究竟誰能保護她們?
一、噩夢開始,一場“自愿”的謊言
2022年1月,安徽泗縣的冬夜格外冷。
13歲的杜雨蜷縮在出租屋的地板上,身旁是22歲的“網戀男友”譚某星。
她顫抖著拒絕,卻被對方強行侵犯。
“他說不知道我年齡,警察也說我是自愿的。”杜雨后來對母親哭訴。
可戶籍信息顯示,她出生于2008年1月,事發(fā)時未滿14歲——法律明確規(guī)定,與幼女發(fā)生關系,無論是否“自愿”,均構成強奸罪。
更殘酷的是,這場性侵只是噩夢的開始。
此前10天,杜雨已被五名未成年人輪番侵犯。
他們用“請吃宵夜”“拿走手機”的借口,將她騙到電競酒店施暴。
法院判決書顯示,施暴者甚至知道她“在讀初二”。
未成年惡魔被判4-8年,而成年施害者卻逍遙法外。
二、一場遲到的正義?
案件轉折,始于杜雨的懷孕。
引產手術中,她大出血,被迫切除子宮,雙側卵巢萎縮,落下三處傷殘。
DNA鑒定卻顯示,胎兒生父竟是譚某星,而非五名未成年人。
然而,泗縣警方以“自愿發(fā)生關系”“不明知年齡”為由,對譚某星終止偵查。
母親杜素媛追問三年,直到2024年才拿到一紙《終止偵查決定書》。
諷刺的是,其他案件的判決書早已揭露真相——
施暴的未成年人供述:“知道她上初二。”
譚某星真的看不出,眼前瘦小、身高僅148cm的女孩只有13歲?
三、年齡,能成為“免罪金牌”嗎?
譚某星案的焦點,在于他是否“明知”杜雨未滿14歲。
律師指出,法律要求行為人通過“身體發(fā)育、言談舉止”等綜合判斷對方年齡。
杜雨的照片顯示,她身材瘦小、面容稚嫩,“任何正常成年人都能看出是孩子”。
更值得追問的是警方的邏輯漏洞——
終止偵查引用的法律條款已被修正,程序合法性存疑。
同類案件中,未成年施暴者尚知被害人年齡,成年男子反而“不知情”?
“若‘不知年齡’就能脫罪,法律對幼女的特殊保護將形同虛設。”有律師直言。
四、性侵未成年人的“隱秘角落”
杜雨的遭遇,撕開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冰山一角。
浙江某教師性侵13歲女生,校方聲明竟稱“因感情發(fā)生關系”,被批“用遮羞布掩蓋犯罪”。
海南一男子網絡誘騙11歲少女,致4人受害,被判死緩。
數據顯示,性侵兒童案中熟人作案超70%,且常因證據不足難以立案。
法律在進步,但漏洞仍在。
2023年,最高檢明確“導致未成年人懷孕”應作為加重情節(jié),呼吁量刑標準細化至10年以上。
可現實中,仍有施害者憑借“年齡認知”逃過制裁。
五、我們還能做什么?
杜素媛仍在等待檢察院的答復。
她說:“我要的公平,不過是讓該坐牢的人坐牢。”
而普通人的行動,或許能成為改變的開始——
打破沉默:鼓勵受害者勇敢發(fā)聲,拒絕“受害者有罪論”。
推動立法:支持“導致懷孕、婦科疾病”納入性侵加重情節(jié)。
守護孩子:家長、學校需加強性教育,警惕網絡“披著羊皮的狼”。
結語:
杜雨的人生,被兩次性侵徹底撕裂。
第一次,她失去了童貞;第二次,她失去了做母親的權利。
法律不應是施害者的“漏洞”,而是受害者的鎧甲。
我們期待,所有“譚某星”都能被追責,所有“杜雨”都能等到一句“我信你”。
因為,保護孩子,就是保護我們的未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