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披露,根據(jù)《膠州產(chǎn)業(yè)新區(qū)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和建設單位的申請,上合之珠東側地塊規(guī)劃條件變更,地塊位于上合示范區(qū)錢塘江路以南、和諧大道以西、金融大道以東,總用地面積為7.98公頃。
變更內容
1、建筑高度要求:建筑高度由≤15米變更為≤24米(應符合機場凈空要求)。
2、車行出入口要求:將“車行出入口由沿北側和南側設置”變更為“車行出入口沿北側、南側、西側、東側設置”。
3、停車要求:將“嚴禁設置地面停車位”刪除。
4、其他要求:將“地塊內南北向預留20米寬的公共空間廊道,公共空間廊道需與北側綠帶、南側如意湖公園相銜接”變更為“地塊內南北向預留至少20米寬公共空間廊道,進行虛線控制,公共空間廊道的邊界及位置可結合項目具體建設情況進行調整,但應保證廊道南北連貫”。
5、城市設計要求:將小型開放綠地按照《青島市國土空間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試行)》相關文件進行更新;將“建議建筑色彩上與上合之珠白色相協(xié)調,建筑主體以及建筑的第五立面均以白色調為主”變更為“建議建筑色彩與上合之珠白色相協(xié)調,建筑立面及第五立面應進行精細化設計”。
6、地下空間利用要求:將“地下空間應滿足地下停車位設置要求”刪除。
其他內容與原規(guī)劃設計條件一致不作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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