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充實人民調解隊伍力量,平谷區現誠邀熱愛調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加入人民調解員隊伍。
一、選任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擇優聘用、德才兼備、服務基層”的原則,通過個人自薦及綜合評選相結合的方式,吸納政策水平高、法律專業強、熱愛調解事業的優秀人才加入基層人民調解隊伍。
二、選任條件
1.為人公道,作風正派,能夠客觀分析判斷事物,面對糾紛能夠做出公正的評判,能夠為當事人所信服。
2.熟悉社情民意,具備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群眾工作能力,積極、主動、耐心地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不在乎個人得失,勇于奉獻。
3.具備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
4.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能夠處理比一般事物更為復雜、技巧性更強的人民調解工作。
5.無違法犯罪記錄,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三、選任程序
1.現場報名。從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自薦人自行打印、填報《人民調解員報名申請表》到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設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報名。
2.資格審查。由所屬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對報名者的身份證、學歷證等證明材料進行審查核驗。
3.綜合評選。通過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綜合評選,在《人民調解員報名申請表》相應意見欄簽署意見并加蓋人民調解委員會公章。
4.公示與聘用。由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對擬聘人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納入人民調解員名冊。
5.備案與系統錄入。人民調解員加入人民調解隊伍后,所屬人民調解組織需及時將新增人員信息逐級進行備案并同步錄入“北京人民調解綜合管理系統”。
四、待遇保障
經正當程序選任為人民調解員后,成功調解矛盾糾紛案件的可根據《平谷區人民調解員化解矛盾領取補貼辦法》申報、領取人民調解案件補貼。
人民調解員報名申請表.doc
注:已擔任人民調解員的,不參加此次招募活動
如有疑問,請撥打聯系電話:6996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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