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劇柏含
今日,《廣州日報》報道七樓八樓鬧矛盾,九樓住戶躺槍被鎮樓三年漢引發熱議。此前拒絕記者采訪的八樓住戶連先生最近聯系了記者,講述了他跟七樓的矛盾的前因后果。
連先生說,這八樓是他買的房子,現在已經不住了。他和家人已經搬到了租的房子里了,目前也不打算再搬回去了。
連先生想與七樓和解。近期,街道和派出所組織了一次調解他參與了,但是七樓業主一直不露面,聯系上希望寺震樓器的聲音不要影響到其他鄰居。
根據媒體的報道,七樓和八樓因為噪聲的問題雙方發生糾紛。七樓認為八樓發出的聲音影響他休息,八樓則認為這些所謂的噪音,那就是正常居家的聲音,雙方為此發生了口角,甚至一度報警處理。
從2022年1月開始,七樓住戶疑似開啟咚咚咚響的是震樓器,后來呢,雙方又因為漏水等問題矛盾就激化了。然后七樓就搬走了,搬走之后,估計這個震樓器一直也開著。后來八樓因為震樓器的聲音也沒法住也搬走了。但九樓挨得近受不了。
遇到糾紛雙方僵持不下,有關部門應該調解處理。但是業主也報了警,社區也調解了,就這個七樓他完全不參與,一直就不露面,讓這個調解失去了可能。難道只要這七樓永遠不出面兒,就任由他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嗎?本來是你們七八樓的糾紛。非法安裝震樓器之后你們倒是搬出去躲清閑,讓人家九樓無辜躺槍。 所謂震樓器其實是一種振動馬達在使用時會發出較大的噪音。他原本是在工業生產中用于振動篩分的一種設備。后來經過改造逐漸的被應用于解決鄰里矛盾了,所以這才有了“震樓器”這個名字。
應該說工業生產中正常使用振動馬達并不違法,可一旦將這個東西移到生活領域,這震樓器的生產和銷售那就是違法的。
居民樓本應該是祥和安靜鄰里和睦的地方。震樓器的頻繁出現,既讓居民們不堪其擾,也讓鄰里關系蒙上了一層厚厚的陰影。人們之所以購買震樓器進行以牙還牙,就是對自己安寧權被侵犯的一種反感。要從法律法規的角度嚴厲打擊生活噪音鄰里噪音,要制定生活噪音的科學標準,要能夠讓法律成為生活噪音的“消聲器”,也就是說對于鄰里制造生活噪音也得用到法律懲罰。
所以,在當時這個案子眼下執法是不能手軟的。如果震樓器都影響到其他鄰居,樓上樓下斗氣兒打擾了其他鄰居,受到影響的業主可以聯系物業公司,由其出面協商解決,必要的話報警解決。
如果是持續性侵權的話,只要發現了,那么公安機關在 必要的時候聯系涉事業主,可以采取必要的強制性措施來制止侵害的持續發生。
比如聯系開鎖公司強行進入業主家,將震樓器沒收。這場糾紛三年了都沒有解決,執法機關不該再軟了,更不該和稀泥了,要積極地使用法律,主動介入,讓法律的剛性讓震樓器消聲。
同時,也得考慮,那個七樓安裝震樓器的業主有沒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作者:劇柏含 系國家二級作家 高級書畫師 高級政工師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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