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鄧甲生鮮市場,一名顧客買魚時要求不宰殺,遭到魚販扔秤砣、搶手機、毆打。此事迅速被各大網絡媒體報道
4月25日新京報消息,警方已依法對打人者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處罰,市場開辦方對涉事商戶進行關停15天處理,漢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
處理結果公布后,有的網友對此拍手稱快,認為處理得當,對于那些,無視法律規則,隨手打人者應當處罰!
而另外一些網友覺得處罰稍微輕了一點,顧客花錢買了魚,魚就是自己的,自己想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商家打人,還用了秤砣這種重量大的物品攻擊,理當嚴懲。
事件經過為4月19日,名為“狂傲探店”的博主在該市場一攤位買了條8元/斤、總價33.4元的草魚,提出不殺魚后,一男一女兩名魚販情緒激動,女攤主拿走已過秤的魚要換一條。
博主堅持要稱好的魚且不殺并表示舉報,男攤主用秤砣砸其腳踝,還毆打博主、搶走手機,同行攝影師頭部也被打傷。博主報警后,男攤主被民警控制帶走。
該事件暴露了水產行業“宰殺潛規則”,存在用“八兩秤”、借宰殺掩蓋缺斤少兩的情況,顧客不殺魚會增加商販計量欺詐暴露的風險。
另外也反映出監管存在執法滯后、市場管理形式化、消費者維權成本高的問題。目前博主稱打人者未賠償醫藥費和手機損壞費,后續會通過法律手段起訴。
對此,筆者還單獨去了解下相關“行業規則”,為什么買活魚必須現場宰殺呢?其一,有可能是前面提到的賣出去的產品不足稱。擔心顧客買回去自己稱量,重量不足,回頭來找自己
其二,鮮魚處理后的內臟、魚鱗等副產品,正是攤販的重要利潤來源。"據行業協會統計,單條3斤重的草魚,副產品回收價值可達售價的15%
這些因素可能是商販要求必須現場宰殺的原因,到無論何種理由,都是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市場規則,甚至觸犯法律法規,希望有關部門借此加大巡查力度,堅決杜絕以后此類行為發生,大家對此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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