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小米產品的網友一定知道,語音喚醒指令是“小愛同學”。而市面上有一款名為“小米零度”的馬桶,它的指令是“小愛小愛”。這種相似性極易造成消費者混淆。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知識產權侵權案。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起訴“小米零度”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勝訴,獲賠3000萬元。該案侵權商品銷售額高達1.3億元,成為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又一典型案例。
據了解,自2022年11月起,“小米零度”在電商平臺銷售智能馬桶及花灑,商品使用“小米零度”字樣及與小米商標近似的“M”形標識,并以“小愛小愛”作為語音喚醒指令,與小米旗下語音助手“小愛同學”高度相似。
鑒于此,小米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
來源:電商截圖 “小米零度”相應侵權產品
小米公司主張,“小米”商標為馳名商標,被告的行為易導致消費者混淆,構成商標侵權;而“小愛小愛”語音指令模仿“小愛同學”,屬于不正當競爭。因此,小米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并索賠3000萬元。
被告“小米零度”辯稱,其商標經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與小米商標不構成近似,且“小愛小愛”與“小愛同學”存在差異,無法喚醒小米設備,故不構成侵權。其律師還指出,小米的文字商標并未注冊在馬桶品類上,且他們的商標經過國家商標總局認證,不應認定為侵權。
法院認定,“小米”商標在智能硬件領域具有極高知名度,被告使用近似標識及語音指令的行為,主觀惡意明顯,且侵權持續時間長、獲利巨大,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兜底條款,法院將語音指令納入保護范圍。
經計算,被告侵權獲利約2700萬元,法院適用2倍懲罰性賠償,全額支持小米3000萬元訴請,并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消除影響。
本案作為智能硬件領域商標保護與反不正當競爭的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了企業品牌權益的司法保護邊界,為同類糾紛的司法實踐提供了參考依據。同時,這一案件再次為“傍名牌”行為敲響警鐘。市場主體應避免通過“搭便車”牟利,技術創新需以合法合規為前提。
來源 | 整理自界面新聞 IT之家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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