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在衛國戰爭期間制造的最好的反坦克武器是SU-100自行火炮。遺憾的是,這種自行火炮的生產起步太晚,沒有對蘇德戰場的戰局產生明顯的影響。
雖然該車總體上非常出色,具有均衡的特性,但由于批量生產啟動倉促,起初也存在一些缺陷。SU-100自行火炮的主要問題在和平時期得到了治愈。由于成功地將高現代化潛力、高戰斗性能和服役性能特點結合在一起,該型自行火炮的壽命和戰斗生涯持續了很長時間,冷戰期間除蘇軍外,它還在20多個國家服役。在一些國家,SU-100 仍列裝作戰編隊或處于儲存狀態。
蘇-100反坦克自行火炮的研制和生產
國內第一種大規模生產的專用反坦克自行火炮是SU-85。該車是在T-34中型坦克的基礎上制造的,非常符合其用途,85毫米火炮可以在不超過 800米的距離上有把握地穿透德軍重型坦克的正面裝甲。在現役部隊中,這種自行火炮車得到了普遍積極的評價,但擁有摧毀敵方裝甲車輛實際經驗的車組人員卻希望使用防護更好、火炮威力更大的車輛作戰。此外,還有人抱怨其居住條件、觀察裝置和瞄準鏡。
在繳獲的德國重型坦克射程內的射擊結果表明,要在超過 1000 米的距離上穿透 “虎”式坦克的正面裝甲,質量為9.2千克的85毫米53-BR-365口徑標準彈丸離開炮管時的初速必須不小于1050 米/秒。從蘇-85上安裝的D-5C-85機炮炮管中發射的相同彈丸的速度為792米/秒。然而,如果不大幅增加炮管長度、強度和火藥裝藥重量,就不可能使現有彈丸的加速度達到這樣的速度。我國火炮工廠的技術能力也受到一定限制。提高裝甲穿透力的另一種方法是大量引進具有改進特性的亞口徑炮彈。但在生產硬質合金彈芯的炮彈時,不可能沒有稀缺金屬:鈷和鎢,而冶煉裝甲鋼和制造炮管長期缺乏這兩種金屬。在分析了所有因素后,軍事和技術專家決定通過增加口徑來提高裝甲穿透力。實驗發現,要打敗德國重型坦克,至少需要口徑為100毫米的火炮。
1941年年中,由 V.G.格拉賓領導的設計小組研制出了107毫米坦克炮ZIS-6。在1000米的距離上,17公斤重的穿甲彈以830米/秒的速度離開炮管,以 60° 角相遇時可穿透110毫米厚的裝甲。到1941 年9月,ZIS-6 火炮已經可以批量生產,但由于KV-3和KV-4坦克的生產被取消,這種火炮系統并不受歡迎。就裝甲穿透力而言,ZIS-6火炮符合安裝在新型自行反坦克炮的要求,但這種火炮與師屬107毫米 M-60 火炮一樣,有一個獨立的后膛裝填系統,限制了實際射速。
在考慮了所有方案后,建議新的自行反坦克火炮裝備一門100毫米火炮,使用 100毫米B-34海軍通用火炮的單元彈。艦炮系統最初采用的是單位裝藥,100毫米彈丸的加速度比107毫米高。B-34和 ZIS-6的穿甲彈重量相差不到兩公斤。然而,制造一門具有可接受的質量尺寸特性的坦克 100 毫米火炮被證明是一項艱巨的任務,直到1944 年初,在F.F.彼得羅夫的領導下,才在D-10海軍高射炮的基礎上制造出了D-10S 100毫米火炮,該炮比其競爭對手更輕,可以安裝在 T-34中型坦克的底盤上,而無需進行重大改動和不必要地增加車輛重量。
在設計新型 SU-100自行發射裝置時,“烏拉爾工廠”的設計人員采用了SU-85 的研發成果。與 SU-85相比,SU-100的乘員沒有變化,但做了許多重大改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車長炮塔,它有一個艙口,突出于裝甲輪廓之外。
СУ-100原型和СУ-85
SU-100 裝備了一臺功率為500馬力的B-2-34柴油發動機,因此這輛重達31.6 噸的自行火炮在公路上的最大時速可達50公里。在土路上的時速通常不超過 20-25公里。內部油箱的容量為400升,因此在公路上的續航里程可達310公里,崎嶇路面的續航里程為140公里。
車體正面上部鋼板和駕駛員艙蓋的厚度為75毫米,傾角為50°,可抵御德國最常見的75毫米火炮Pak. 40和Kw.K.40 L/48。側面裝甲的厚度保持不變-45毫米。火炮主裝甲厚度為100毫米。指揮官炮塔裝甲厚度增加到90毫米。機械師駕駛員的艙門是最薄弱的部位,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正面的裝甲防護能力。在作戰過程中,正面裝甲在大多數情況下都能抵御德軍75毫米牽引炮、4號坦克上的75毫米火炮以及50毫米口徑以下炮彈的攻擊。75毫米穿甲彈會留下25-35 毫米深的凹痕,50毫米副口徑炮彈在穿透50-60毫米后,彈芯會卡在正面裝甲上。
設計人員特別注意提高能見度,為此在指揮官艙口加裝了MK-IV潛望鏡裝置,指揮官炮塔周圍也有觀察裝置。強大的風扇可以抽走火藥氣體。火炮支架的總體設計與 SU-85類似,但放棄了傾斜的尾部甲板板,并拆除了左前方的燃料箱,從而增加了戰斗室的容積。
100毫米火炮安裝在甲板室前板上的模制框架內,由雙耳軸支撐,可在垂直面上瞄準-3至+20°,在水平面上瞄準±8°。在直接射擊時,使用TSH-19型伸縮式鉸接瞄準鏡進行瞄準;在閉合位置時,使用赫茲全景瞄準鏡和側面水平瞄準鏡進行瞄準。測試期間,射速高達8發/分鐘。實際射速為每分鐘4-6發。與SU-85 相比,彈藥量減少了近三分之一,共計33發。
D-10S火炮的能量足以摧毀任何德國裝甲車輛。重15.88千克的BR-412穿甲曳光彈的炮口速度為897米/秒,在1500米的距離上,它可以沿正常線穿透115毫米的裝甲。在1000米的距離上,100毫米的曳光彈以直角穿過135毫米的裝甲板。
在靶場對繳獲的坦克進行射擊時發現,100毫米火炮可以在1500米的距離上穿透虎式和豹式坦克的正面裝甲。德國生產的最重型坦克的側面裝甲不超過82 毫米,而大規模生產的主要中型坦克Pz.Kpfw. IV和后來的StuG. III/IV型自行火炮正面裝甲可在2000米或更遠的距離被擊穿。在克服 Pz.Kpfw.VI Ausf. 在克服 Pz.Kpfw.VI Ausf.B 和小批量生產的“費迪南德”和“殲虎”自行火炮的裝甲防護方面也遇到了一些問題。
同時,由于缺乏合金添加劑,德國裝甲的質量每況愈下,含碳量增加,雖然堅硬卻很脆,100毫米炮彈從500-1000米的距離擊中裝甲后,會產生裂紋、缺口和焊縫斷裂。因此,在實戰距離上,D-10C 火炮從任何方向發射都能確保擊潰大多數德國坦克和輕型裝甲車。也有使用 100 毫米破片殺傷榴彈擊中德軍中型坦克 Pz.Kpfw. IV型中型坦克。顯然,這是由裝有 1.46千克炸藥的強力彈丸近距離爆破對起落架造成的破壞。然而,Kpfw IV 型輕型坦克相對較薄的 30 毫米側面裝甲也可能被直接擊中而破損。
因此,Kpfw IV 采用了生存能力更強的實心繃帶,而不是帶孔的支撐輥繃帶。車體尾部上部安裝了兩枚煙幕彈。此外,在甲板室的頂部,全景艙門的右側,還有一個蓋子,上面安裝了一個新的火炮止動裝置。
1944年7月3日,根據國防委員會第6131號法令,SU-100開始服役。然而,由于缺乏100毫米D-10S火炮和炮彈,自行火炮車的生產被推遲了。為了不耽誤生產,首先生產了一種配備85毫米火炮D-5S-85A的過渡型號,稱為SU-85M。該車生產于1944年9月至11月,是 SU-100底盤和SU-85A武器的 “混合體”。
到1945年7月,共生產了2300多輛 SU-100,蘇聯的批量生產一直持續到1948 年。斯維爾德洛夫斯克和鄂木斯克的工廠總共生產了3241輛。1946-1948 年生產的自行火炮在裝甲套筒裝配技術、焊接質量改進和一系列旨在提高可靠性的技術創新方面有所不同。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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