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也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1991年4月22日,遼寧,鞍山,立山區。
立山區屬于鞍山核心區,也是最繁華的地區,在這個最熱鬧的小區有一個很僻靜的街道里住著一家普通的知識分子家庭,這戶人家的男主叫譚希,男主的妻子叫奚媛,這一天恰逢女主人奚媛的生日,這一天全家人聚在一起給女主人祝賀生日,女主人的大兒子給母親打來電話,二兒子和小女兒給母親定制了生日蛋糕,男主人做了一桌子好吃的,這里面實際上還有一樁喜事,就是夫妻二人小女兒譚樂樂再過五天就要“結婚”了。
這個時候,譚樂樂也想起了自己“老公”,自己的母親大壽,作為女婿為何到現在還不來,我得打個電話催催,而望著這一幕,奚媛不又得嘆了一口氣,對自己丈夫喊道:“你閨女不到18就結婚,你也放心”。
譚樂樂今年十七歲,這個年紀結婚不僅不合法而且確實有些早,這確實是早戀,而她的“老公”是她二哥的同學楊明生,這人是鞍山市某公司的采購員,因為和譚樂樂的二哥關系不錯 ,就經常來譚家來玩,就此和譚樂樂熟悉,22歲的楊明生采購員出身,自然是能說會道,而且長的還是一個大帥哥,彈得一手好吉它,譚樂樂呢,恰好喜歡流行歌曲,更熱衷跳舞,二人就在這種情況下偷偷地談起了戀愛。
對此,譚希和奚媛二人是苦苦勸阻,父親循循善誘地講解早戀的危害。母親苦口婆心地開導她。可對此譚樂樂置若罔聞,根本就聽不進去,事情也是湊巧,這天譚樂樂因慢性闌尾炎住進了醫院。當時譚樂樂的父親外出講學,母親的單位離醫院很遠,不能天天來探視,楊明生此時表現得異常殷勤,整天不上班,天天陪伴在譚樂樂身邊照顧她,都知道醫院里的飯菜不好吃,張笑笑吃不慣,楊明生就每天堅持給她送飯,精心地調理著飲食。經過一個月的醫治,張笑笑的病痊愈了。譚樂樂就此認定楊明生是真心對她好,是真心愛她,于是在楊明生苦苦哀求和百般糾纏下,二人住在了一起。
就從這一刻開始,譚樂樂就沒有心思念書了,整天就和楊明生鬼混在一起。父母得知后預感問題的嚴重,一向疼愛她的父親狠狠地打了她一頓,并要求她立即斷絕和楊明生的一切往來,母親又是苦口婆心的勸阻,你現在后悔一切都來得及。馬上中斷與楊明生的戀愛關系,住院期間花人家的錢,你如數償還。
可讓譚希和奚媛萬萬想不到是,她給父母留下一封信后,在晚上七點三刻,她急忙溜出家門,踏上了去洛陽的火車,她和楊明生私奔了,她在信中寫道:
爸爸、媽媽:女兒感到對不起你們,可現在卻沒有什么力量能把我和徐志凱分開。既然你們都不能理解女兒的心,為了不讓你們生氣,我們決定離開鞍山,到遙遠的地方去。他走到哪兒,我跟到哪兒,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日死。親愛的爸爸媽媽,我走了,再也不回來了,你們的養育之恩來世相報。你們不必找我了,找也找不到。請二老多保重。不孝女兒:譚樂樂。90.4.20。父母看到這一幕天塌了。
楊明生與譚樂樂來到洛陽投奔了住在此地的楊明生的姨夫和姨媽,姨夫和姨媽都是工程師。姨夫常年出差外地,家里只有姨媽和三個孩子。好客的姨媽熱情地款待了他們,她唯恐遠在鞍山的姐姐惦記孩子,又及時地發了電報。
就這樣二人就在洛陽住在了一起,就這樣過了半個月,譚樂樂的父母終于屈服了,二人委托楊明生的母親發來了電報,意思就是,父母已同意這門婚事,只要你們回來,一切都好商量。
第二天,楊明生與譚樂樂帶著成功者的微笑,告別姨媽,踏上返回鞍山的歸途。返回后,譚樂樂說什么也不肯回自己家,哥哥來請,媽媽來接,都無濟于事,就住在楊明生的家里,雙方的父母害怕其他不愉快的事件發生,決定舉行一次正式談判。
談判是在譚樂樂舉行的,在談話中,楊明生明確表示,既然你們二人的感情已經到了一定程度,家長同意你們正常相處。有四個老人做主,這門婚事就算定下來。但對此必須約法三章:
一、既然你們真心相愛,就不能不定性;
二、兩人不許朝三暮四,再與別人有不正常的來往;
三、雙方老人對自己的孩子,要嚴加管教,不得懷孕。
就在個時候,譚樂樂不聽家人勸阻,竟然與楊明生非法同居期間懷孕了。父親譚希得知情況后氣成一場重病,母親奚媛考慮到家庭和譚樂樂個人的名聲,含淚領著女兒去醫院做了人工流產。
實際上楊明生在與譚樂樂戀愛之前,曾相繼處過兩個女朋友。在二人相處一段后,楊明生就漸漸感到膩煩了,他居然對譚樂樂說過這樣的話:“我這個人有一種魔力,風流的女人見了我,準會邁不動腿。若不是和你相處,我能領來一個比你更漂亮的小姑娘。”
面對楊明生刺激性語言,面對懷孕、人流那些痛苦的折磨,使得譚樂樂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損失太慘重了,現在只能用結婚來固定他們以往的感情。楊明生的父母答應了譚家的要求,并張羅好了住房,為兒子的婚事大開綠燈,但兩家都忘記了還有一部《婚姻法》,二人的婚姻不合法。
就在奚媛作壽這一天,也是譚樂樂結婚大喜的日子,楊明生父母和他本人最后總算是及時趕到,全家人把他待為上賓,他也禮貌地給二位老人斟酒,兩家人舉家歡慶,共享天倫之樂。吃完飯之后,開始商議有關事宜,除了辦結婚登記手續之外,婚禮的安排項項俱全。
可就在這個時候,楊明生突然冒出一句,:“你們別費心了,我不想結婚了。”
屋內頓時寂靜無聲。
奚媛不解地問道:“都到什么時候了,你還說這話?”
楊明生此時一反常態,直言說道:“請問你女兒,她曾和別人有不正當的關系,結了婚,我們也不會幸福,不如現在早些分手。”
楊明生的話,純屬子虛烏有。這也直接刺激了譚樂樂,怒火中燒的譚樂樂聽罷,操起茶幾上割蛋糕用過的水果刀,就向楊明生刺去,應該說,譚樂樂沒有殺人的意思,就是想嚇唬楊明生一下,而楊明生也沒有想到譚樂樂會動手,也沒有躲,沒成想刀尖正刺中了頸部,鮮血噴出幾尺遠,楊明生栽倒在地,幾個人立即就把楊明生送到醫院,譚樂樂如夢方醒,在走廊里奔跑著、喊叫著,最后,楊明生因頸總動脈刺傷流血過多,搶救無效而死亡。
1991年7月4日,鞍山市人民法院對譚樂樂進行了公開審判,最后鑒于被告犯罪時尚未成年,從輕判處,故判處被告人張笑笑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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