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母親在托管班門前下跪的照片,一份緊急申請的人格權禁令——這起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特殊案件,近日在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通過調解的方式獲得圓滿化解。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法官并未簡單簽發禁令,而是以家庭教育指導為核心,引導離異父母簽署《關愛未成年人承諾書》,修復親子關系,避免了對未成年人的二次傷害。
探視權糾紛升級,父親向法院申請禁令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張先生與吳女士是經過調解離婚,約定婚生子張小某由張先生撫養,吳女士每月可探視兩次,每次半天。據張先生講,離婚后吳女士初期未行使探視權,近期卻頻繁要求探視,且不遵守約定時間,多次前往孩子所在的托管班及學校圍堵,甚至出現當眾下跪的過激行為。
張先生認為此舉嚴重干擾孩子正常生活和學習,影響孩子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條規定,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害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所以,其向豐臺法院申請了人格權禁令,要求禁止吳女士接近孩子。
承辦法官趙昭,在審查禁令申請材料時,并未局限于法律條文的機械適用,而是通過調閱既往案卷、詢問托管班老師及當日出警民警,還原了糾紛全貌。
調查顯示,吳女士和張先生在婚姻存續期間即因子女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上存在分歧,吳女士曾擅自將孩子帶離學校去往外地多日。離婚后,雙方因孩子學習、生活及探視問題持續發生爭執。
托管班老師也證實,吳女士在探視未果后確有情緒失控下跪行為?!坝幸惶焖齺砦覀兺泄馨嗾f想看孩子,我就把孩子帶出來給她見了,見的過程也挺好的。第二天她又來,但孩子不在我這兒,她情緒激動,說我們把孩子藏起來了,還跪下了?!泵窬瘎⒕僖沧C實曾到場處置并進行批評教育。
面對情緒激動、眼含熱淚的吳女士,法官耐心傾聽其訴求。吳女士表示渴望見到孩子,對孩子的學業焦慮是其行為失控的主要誘因,她不斷強調下跪事件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實際傷害。
法官趙昭敏銳地意識到,本案的核心并非單純的法律禁令能否簽發,而是離異父母雙方未能妥善處理情感隔閡與教育責任,導致探視權行使嚴重扭曲,最終影響到孩子的心理健康。
法官調解:以“承諾”替代“禁令”,重塑健康親子關系
法官趙昭告訴記者,簽發人格權禁令雖能暫時隔離沖突,卻可能固化父母對立,割裂孩子與生母的情感聯結,并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最終,法院決定啟動家庭教育指導機制,將工作重心轉向修復父母責任認知與溝通模式。
在法院家庭教育觀護室內,法官對吳女士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和細致的疏導。明確指出其不當探視行為對未成年人可能造成的心理傷害,并詳細闡釋了依法、理性行使探望權的必要性。同時,法官向吳女士講解了《關愛未成年人承諾書》的核心內容,強調其作為母親仍負有撫養、教育、保護子女的法定責任,但必須采取正確方式。
吳女士最終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錯誤性質,當場簽署了《關愛未成年人承諾書》,承諾今后將嚴格遵守調解書約定的探視方式,以平和、合法的方式履行母親職責。法官也明確告知,若其違反承諾,法院將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獲得吳女士的書面承諾后,法官隨即與張先生溝通。法官強調父母之愛對孩子完整人格養成的重要性,希望其從孩子長遠福祉出發,給予吳女士改正的機會。在法官主持下,張先生接受了家庭教育指導,理解了保持孩子與母親良性互動的重要性??吹絽桥康臅娉兄Z并確認其悔意后,張先生表示諒解,同意配合吳女士在合法合理范圍內探視孩子,并自愿撤回了人格權禁令申請。
案件審結后,豐臺法院法官進行了跟蹤回訪。反饋顯示,雙方均能遵守承諾,未再發生激烈沖突,探視在有序進行,孩子的學習和生活回歸平靜。
承辦法官趙昭表示,人格權禁令是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強力法律武器,但在涉未成年人家事糾紛中,需審慎權衡其適用。尤其當矛盾根源在于家庭教育責任缺失或溝通機制斷裂時,簡單采取隔離措施可能適得其反。
豐臺法院探索的“家庭教育指導+關愛未成年人承諾”雙重聯動機制,旨在引導離異父母回歸理性,將沖突對孩子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為離異家庭子女的健康成長提供更有溫度的法律保障。
新京報記者 吳夢真 編輯 劉倩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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