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蕭十一郎。一個專注思想成長、喜歡讀書碼字的90后工程師、高校法學老師、執業律師。歡迎關注~
我有一個朋友,喚作L君,此君于西南政法大學取得法學碩士研究生,標準的法本法碩。但他偶爾會自我貶低,認為文科無甚大用,既賺不了大錢,也無法探索自然奧秘。
因此之故,此君經常擠兌我,說我好好的理工科不深入學習,轉行跑來學法律,不僅是在搶飯碗,簡直就是浪費。他尤其羨慕,甚至崇拜那些醫學生,在他看來,醫生的職業成就感,至少遠高于律師。
圈內早有戲言,“勸人學法千刀萬剮,勸人學醫天打雷劈”,但在他看來,學醫比學法,更加專業,也更有前途。他自嘲當年因為學不了理科,不能學醫,才改學法律,言語之間,頗有生平憾事之嘆。
因為我是從理工科轉學法律,所以在我的同學中,既有學醫做中西醫生的,也有學法,從事法官律師職業的。實事求是的說,相較于法律行業從業者來說,執業醫生的培養難度明顯更高,不論是一般水平還是頂尖水平,不論是學法從事法檢的群體還是學醫從事內外科醫生,我認為都是如此。
當然,這個觀點,我接受反駁。因為它僅僅代表我個人的經歷與認知。
古代讀書人,有“不為良相,便為良醫”的說法,從工具理性的角度出發,這種觀念沒啥毛病。為相,兼濟百姓,經營天下,從醫,懸壺濟世,妙手回春。用今天公共知識分子的理念來看,這兩者也都非常完美的結合了個人理想與社會理想,實現了社會價值與自我價值。這兩者在古代,無疑是讀書人最熱衷的職業規劃。在現代而言,除了從商外,學法從政與學醫從醫,似乎一度也是非常熱門的選擇。
而且,醫生與法律職業工作,更容易自帶職業光環。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公正無私的法官大人,既是想象,也是宣傳,真實與虛幻并存。對外行而言,光環會掩蓋事實,而對內行來說,不盡如此。拿法官職業來說,早些年轉業軍人直接擔任法官非常普遍,稀奇的是陜西居然有小學畢業的舞女也能轉行做法官,試問,國徽服否?反正,當事人和律師表示不服。
須知,任何職業的光環,都無法掩蓋人性中的善惡。因為每個人的內心深處,同時居住著天使與魔鬼。
寫在最后的話
如果自由與正義還值得熱愛,如果民主與平等還值得追求,如果社會的文明與公民的尊嚴還值得贊頌,那么法治精神就應該得到最廣泛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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