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文化運動時期的文學革命,學界已有的研究不可謂不多,但以當事人胡適晚年的看法,文學革命“這一運動時常被人誤解了”。周作人則更早就指出:對民國初年的文學革命,“世上許多褒貶都不免有點誤解”。他們所說的誤解,到今天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般對文學革命的成功一面,似乎都有偏高的評估。
胡適早年曾說:文學革命“之所以當得起‘革命’二字,正因為這是一種有意的主張,是一種人力的促進。《新青年》的貢獻,只在他那緩步徐行的文學演進的歷程上,猛力加上了一鞭。這一鞭就把人們的眼珠子打出火來了。從前他們可以不睬《水滸傳》,可以不睬《紅樓夢》,現在他們可不能不睬《新青年》了”。這更多是從立說者一面看問題。在接收者的一面,立說者的鞭子打得再猛,他們也不見得就要理睬。為什么胡適、陳獨秀一提倡,舉國就能和之?
陳獨秀在當時的解釋是:“中國近來產業發達、人口集中,白話文完全是應這個需要而發生而存在的。適之等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話文,只需章行嚴一篇文章便駁得煙消灰滅。”這一說法是否正確且不論,但至少提示了一個從接收者一面考察以認識文學革命的重要路徑。
《新青年》已使人“不能不睬”這個歷史事實,提示著世風的明顯轉移。而世風的轉移,又與清季廢除科舉以后的社會變化,特別是讀書人上升性社會變動的大調整有關。這一社會變動與思想發展的互動關系,是理解文學革命和新文化運動的一個重要途徑。反之,對文學革命這一層面的了解,也能增進我們對近代中國社會變動與思想發展互動關系的認識。全面考察文學革命的社會功能與社會反響,非一篇短文所能為,本文僅試從思想史的社會視角入手,對當時的立說者和接收者進行簡單考察分析,希望能對這一運動有深入一步的理解。
1917年8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第三卷第六號
引言:《新青年》的溝通作用
文學革命在立說者這一面,正如胡適后來總結的,就是要把“大眾所酷好的小說,升高到它們在中國活文學史上應有的地位”。用余師英時的話說,就是要“把通俗文化提升到和上層文化同等的地位上來”。而在接收者一面,小說的地位升高,看小說的“大眾”(大眾中的多數人,那時恐怕不看小說)的地位當然也跟著升高。文學革命無疑給看新小說的邊緣讀書人提供了方向和出路。當他們從茫然走向自覺時,也必定要想發揮更大更主動的作用。而立說接受雙方的共同點,是表達或適應了近代以來邊緣向中心挑戰的大趨勢。
余英時師已注意到,文學革命以至新文化運動的迅速成功,與胡適和陳獨秀這兩個安徽老白話作家的配合是分不開的。蓋“胡適對中西學術思想的大關鍵處,所見較陳獨秀為親切”;而陳則“觀察力敏銳,很快地便把捉到了中國現代化的重點所在”,故能提出“民主”與“科學”的口號。兩人在態度的激進與穩重上,也頗能互補。胡適原本預想白話文運動“總得有二十五至三十年的長期斗爭”才能成功,所以態度平和,在發表其主張時,不說文學革命而說是什么“文學改良芻議”;而陳獨秀則有“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余地”的氣概。胡適自己也說:若沒有陳氏這種精神,“文學革命的運動決不能引起那樣大的注意”。兩人的協作,真是文學革命的天作之合。
從思想史的社會視角去考察立說者與接收者的關系,胡陳合作的意義尚不止此,更意味著留美學生與國內思想言說(discourse)的銜接。民初的中國,不僅存在知識菁英與一般平民疏離的現象,還有自晚清以來西洋留學生與國內思想言說的疏離。梁啟超在《清代學術概論》中說:“晚清西洋思想之運動,最大不幸者一事焉,蓋西洋留學生殆全體未嘗參加于此運動;運動之原動力及其中堅,乃在不通西洋語言文字之人。”由此生出種種弊端,“故運動垂二十年,卒不能得一堅實之基礎,旋起旋落,為社會所輕”。從這一點看,過去的西洋留學生,“深有負于國家也”。
胡適其實早就認識到梁所指出的弊病。他知道,要“輸入新知識,為祖國造一新文明,非多著書多譯書多出報不可”。但留美學生中許多人,“國學無根底,不能著譯書”。在胡適看來,這就是中國“晚近思想革命、政治革命,其主動力多出于東洋留學生”的根本原因。東洋留學生的學問并不見得高于西洋留學生,就西學言肯定還要差許多,但東洋留學生都能“著書立說”,所以有影響;而不能“著書立說”的西洋留學生,在中國這些思想政治運動中,就只能“寂然無聞”了。
梁啟超所說,當然更多是晚清的現象。入民國后,西洋留學生對推廣西學的參與,顯然比前增多。問題在于,像胡適這樣有意參與的西洋留學生,也常覺參與無由。他曾深有感慨地指出:“美留學界之大病,在于無有國文雜志,不能出所學以餉國人。”其實雜志不是完全沒有,但印數少而流傳不廣。胡適與朋友們的討論,即使發表在《留美學生月報》(Chinese Students’ Monthly)上,也只有留學生自己看。
這樣,就算有參與的愿望和行動,也多是自說自話,不僅不能像黃遠庸所說的“與一般之人生出交涉”,就是與國內的知識菁英,也沒有多少溝通。從這個角度言,陳獨秀辦的《新青年》,無意中起到了使胡適和其他學生“能出所學以餉國人”的作用,從而改變了留美學生自說自話的狀態,從此留美學生就成了中國思想言說中的一支生力軍。新文化運動時胡陳合作的一個重要社會意義,正在于此。
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就是在《新青年》上發表后頗得“轟動效應”,于是一舉成名。對國內的人來說,文學革命的口號應是陳獨秀提出的,但陳既然將胡適許為文學革命“首舉義旗之急先鋒”,許多人也認同于這一觀念。在胡適歸國前,南社的柳亞子在給楊杏佛的信中,已說胡適“創文學革命”。這個認知出自不太喜歡胡適的人,可知他在國內已是聲名遠播了。但胡適同時一稿兩投,也將文章刊登在《留美學生季報》上,卻幾乎無人理睬。這最能說明接收一面對文學革命興衰的重要。
當然,西洋留學生與國內思想言說的疏離并未完全彌合。到1926年,留美學者湯茂如仍在說:“中國的學者有一種共同的遺憾,就是沒有機會發表他們的所有。不識字的人,自然沒有資格聽他們的言論;即一般所謂智識階級,亦不能完全明白領會。”其原因,就在“民眾的知識程度太低”。結果,“學者自為學者,很難與社會交換意見”。
這里區別于“一般智識階級”的“中國學者”,實即留學生,那種疏離感仍清晰可見。而更重要的,仍是西化知識菁英與“沒有資格”作聽眾的老百姓之間的疏離。這對非常認同“與一般人生出交涉”這一取向,并將其視為“中國文學革命的預言”的新文化諸賢來說,不能不說是一個詭論性的結局。其原因,恰蘊涵在文學革命自身之中。
“我們”與“他們”的困擾
近代士人講開通民智,以白話文來教育大眾,早已不斷有人在提倡,陳獨秀和胡適都曾參與清末的白話文活動。但是,晚清和民初兩次白話文運動,也有很大的區別。胡適說,前者的最大缺點是把社會分作兩部分:“一邊是應該用白話的‘他們’,一邊是應該做古文古詩的‘我們’。我們不妨仍舊吃肉,但他們下等社會不配吃肉,只好拋塊骨頭給他們去吃罷。”以前的人提倡白話,是為“引車賣漿者流”說法,是要去“啟”別人的“蒙”。啟蒙者自身,既然不“蒙”,自然可不用白話。所以一般的士大夫,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今胡適所倡導的白話,是為士大夫自身說法,是要“啟蒙”者先啟自己的“蒙”,這就與以前有根本的區別了。可以作古文的士大夫自己,包括部分留學生,當然不會贊成,后者尤其反對得非常厲害。正因為如此,胡適的白話文主張在美國留學生圈內才幾乎完全得不到支持。后來文學革命以及新文化運動最有力的反對者,即是留學生唱主角的《學衡》派。
陳獨秀
余師英時以為,胡適答案中關于“我們”和“他們”的分別,“恐怕也包括了他自己早年的心理經驗”。但胡適“在美國受了七年的民主洗禮之后,至少在理智的層面上已改變了‘我們’士大夫輕視‘他們’老百姓的傳統心理”。余先生這里強調的“理智的層面”是一個關鍵。在意識層面,胡適的確想要借“國語的文學”這一建設性的革命達到整合“他們”與“我們”而融鑄中國之“全國人民”的目的;但其潛意識仍不脫“我們”的士大夫意識,他要為“國人導師”的自定位決定了他最多不過做到變輕視“他們”為重視“他們”(沒有做到當然不等于不想做到)。
實際上,胡適不過是依其認知中的“一般人”的標準(實即他自定的標準)來做出判斷,他那以白話文學為活文學的主張,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并未得到真正老百姓的認可。最接近“引車賣漿者流”的讀者,反而在相當時期內并不十分欣賞白話文學作品(詳后)。
就連新文化人中的周作人,對胡適的“活文學觀”也頗有保留,并從影射攻擊發展到點名批評。胡適的《國語文學史》出版后,周作人在1925年說:“近年來國語文學的呼聲很是熱鬧,就是國語文學史也曾見過兩冊,但國語文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終于沒有能夠明了。”因為“國語普通又多當做白話解”,所以,“凡非白話文即非國語文學。然而一方面界限仍不能劃得這樣嚴整,照尋常說法應該算是文言文的東西里邊也不少好文章,有點舍不得,于是硬把他拉過來,說他本來是白話。這樣一來,國語文學的界限實在弄得有點糊涂,令我覺得莫名其妙”。這里語氣不像周氏通常文章那么平和,顯然是在攻擊胡適。周作人自己說他洗手不談文學已兩年,寫這篇文章是“不得已攘臂下車”,信非虛言。
周氏更進而論證說:“古文作品中之缺少很有價值的東西,已是一件不可動移的事實。其理由可以有種種不同的說法,但我相信這未必是由于古文是死的,是貴族的文學。”實際上,“古文所用的字十之八九是很普通,在白話中也是常用的字面。你說他死,他實在還是活著的……或者有人說所謂死的就是那形式——文體,但是同一形式的東西也不是沒有好的;有些東西很為大家所愛,這樣舍不得地愛,至于硬說他是古白話,收入(狹義的)國語文學史里去了。那么這種文體也似乎還有一口氣”。這雖未點名,已明確是專門針對胡適而言了。
在文章最后,周作人用一句話“警告做白話文的朋友們”,要大家“緊防模擬”,并進一步點出了攻擊胡適的主題。他說:“白話文的生命是在獨創,并不在他是活的或平民的。一傳染上模擬病,也就沒了他的命了。模仿杜子美或模仿胡適之,模仿柳子厚或模仿徐志摩,都是一樣的毛病。”的確是“攘臂下車”了。到1932年,周作人在其系列演講《中國新文學的源流》中,仍就以上諸點正式提出不同意胡適的看法,語氣反較平和;蓋那時已事過境遷,與胡適的關系也改善了。
但是,作為新文化運動主要人物之一,周作人也面臨與胡適相同的“我們”與“他們”問題。在有意地層面,他也像胡適一樣強調新文化人與清季人的區別,故指出:清季的“白話運動是主張知識階級仍用古文,專以白話供給不懂古文的民眾;現在的國語運動卻主張國民全體都用國語”。在下意識中,周作人自己也仍有明顯的“我們”與“他們”之分。他說:對于國語,一方面要“盡量的使他化為高深復雜,足以表現一切高上精微的感情與思想,作為藝術學問的工具;一方面再依這個標準去教育,使最大多數的國民能夠理解及運用這國語”。這意思,也就是先由“我們”來提高,再普及給“他們”。
普及與提高孰先孰后,是文學革命發展到更具建設性的國語運動后越來越受到注意的問題。主要的趨勢顯然是先要普及。周作人在1922年觀察到:那時已有人認為民初的白話文仍“過于高深復雜”。他認為,國語運動中這種專重普及的趨勢看上去似乎更大眾化,其實正體現了清季白話運動由菁英面向大眾這一取向的遺緒。那種“準了現在大多數的民眾智識的程度去定國語的形式的內容”的態度,恰是仍在分“我們”與“他們”的心態,以為國語也不過是“供給民眾以淺近的教訓與知識”。用一句大陸二三十年前通行的話說,這很有些“形左實右”的味道。
周氏提出,國語更主要是作為“建設文化之用,當然非求完備不可”。而民初白話文的缺點,正“在于還未完善,還欠高深復雜”。要建設,就要改造,而改造的主要方向仍是提高。他說:“我們決不看輕民間的語言,以為粗俗,但是言詞貧弱,組織簡單,不能敘復雜的事情,抒微妙的情思,這是無可諱言的。”因此,“民間的俗語,正如明清小說的白話一樣,是現代國語的資料,是其分子而非全體。現代國語須是合古今中外的分子融合而成的一種中國語”,除民間現代語外,還要“采納古代的以及外國的分子”。
到1925年,周作人的心態仍徘徊于既想要不分而實則仍在分“我們”與“他們”之間。他說:“我相信古文與白話文都是漢文的一種文章語,他們的差異大部分是文體的,文字與文法只是小部分。中國現在還有好些人以為純用老百姓的白話可以作文,我不敢附和。我想一國里當然只應有一種國語,但可以也是應當有兩種語體,一是口語,一是文章語。口語是普通說話用的,為一般人民所共喻。文章語是寫文章用的,須得有相當教養的人才能了解;這當然全以口語為基本,但是用字更豐富,組織更精密,使其適于表現復雜的思想感情之用。這在一般的日用口語,是不勝任的。”不過,周氏強調,文章語要“長保其生命的活力”,其“根本的結構是跟著口語的發展而定”的。
觀此可知,胡適、周作人那輩新文化人,一方面非常認同于“與一般人生出交涉”的觀點(這里仍有“我們”與“他們”的區別),一方面又要保留裁定什么是“活文學”或“國語文學”這個裁判的社會角色。關鍵是,一旦“與一般人生出交涉”成為宗旨,什么是活文學便不是胡適等所能憑一己之愛好而定,而實應由“一般人”來定。換言之,面向大眾成了目標之后,聽眾而不是知識菁英就成了裁判。在胡適等人的內心深處,大約并未將此裁判的社會角色讓出。胡適關于歷代活文學即新的文學形式總是先由老百姓變,然后由士人來加以改造確認,即是保留裁判角色的典型表述。
這就造成了文學革命諸人難以自拔的困境:既要面向大眾,又不想追隨大眾,更要指導大眾。梅光迪、任鴻雋、林紓都在不同程度上意識到了這一點。梅氏以為,如用白話,“則村農傖父皆是詩人”。任鴻雋有同感,他在給胡適的信中說,“假定足下之文學革命成功,將令吾國作詩者皆京調高腔”。而林紓則對“凡京津之稗販,均可用為教授”這種潛在可能性深以為戒。在這一點上,“舊派”比“新派”更具自我完善性。傳統的士大夫的社會角色本來就是一身而兼楷模與裁判的,分配給大眾的社會角色是追隨;追隨得是否對,仍由士大夫裁定。兩造的區分簡明,功能清晰。但對民初的知識人——特別是有意面向大眾的知識人——來說,事情就不那么簡單了。所有這些士大夫的功能,現代知識人似乎都不準備放棄;但他們同時卻又以面向大眾為宗旨。這里面多少有些矛盾。關鍵在于大眾如果真的“覺醒”,自己要當裁判時,知識人怎樣因應。假如稗販不再是“可用為教授”,而竟然“思出其位”,主動就要作教授,那又怎么辦?林紓已慮及此,新文化人卻還沒來得及思考這一問題。
整個五四新文化運動期間及以后相當長一段時間里,這是努力面向大眾的知識菁英所面臨的一個基本問題,也是新文化人中一個看上去比較統一而實則歧異甚多的問題。魯迅似比一般新文化人要深刻,他已認識到“民眾要看皇帝何在,太妃安否”,向他們講什么現代常識,“豈非悖謬”?正如湯茂如在1926年所說:“梁啟超是一個學者,梅蘭芳不過是一個戲子。然而梁啟超所到的地方,只能受極少數的知識階級的歡迎;梅蘭芳所到的地方,卻能受社會上一般人的歡迎。”所以魯迅干脆主張“從智識階級一面先行設法,民眾俟將來再說”。
這里還有著更深層的因素——“文學”本是一個近代才引進的新概念,那時正發生著雙重的改變。如朱維之所說:“從前的小說與戲劇,不過是消閑品或娛樂品;而今卻于娛樂中發揚時代的精神,以藝術為發揮思想與感情的工具,且批評人生、指導人生的工具。其使命之重大,和從前相去更不可以道里計了。”進而言之,“從前的文字是貴族的,是知識階級的專有物,平民不能顧問”。現在剛好反過來,大家“不重視貴族文學,而重視平民文學了”。
中國傳統最重讀書,對讀書識字的推崇,幾乎已到半神話的“敬惜字紙”程度:凡有字之紙皆具象征性的神圣地位,不能隨便遺棄,須送到專門的容器中焚燒,而不是作為“資源”回收。今日已不多見的“字紙簍”,在民初是個與“故紙堆”相關聯的概念,常用來指謂“落伍”;其實也是“敬惜字紙”傳統的延續,即“字紙”必須與其他廢棄物有所區分。這樣對文字的推崇,透露出對學問(或今人愛說的知識)的特別尊重。高本漢(Bernhrd Karlgren)對此深有體會,他說,中國人“對文字特別的敬愛”,是“西洋人所不能理會的”。這是因為,“西洋文字是由古代遠方的異族借得來的”,而“中國文字是真正的一種中國精神創造力的產品”。
在這樣的文化傳統里,當文學是文字之學甚至“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曹丕語)的時候,它既是“載道”的工具,也常常是讀書人身心的寄托。到近代成為literature意義的“文學”時,其社會地位已大不相同了。以前廣義的文學還可能是貴族的,同時也可以具有某種指導性的功能;當文學從廣義變為近代西方那種狹義時,排除了貴族性,也揚棄了曾經的指導功能。
問題是,在文學從廣義變為狹義的同時,它的功能卻又在發生根本的質變。小說、戲曲一類狹義的文學,乃是過去上層讀書人不齒或雖參與(包括創作和欣賞)卻不標榜的內容;如今其功能又從消遣上升到指導,轉變不可謂不大。而這類“文學”的作者和讀者,又都在發生類似的從“貴族”到“平民”的轉變。且此轉變不僅限于“文學”層面,也表現在思想和社會層面。
胡適曾自稱他的新詩像一個纏過腳又放大的婦人,后來也多次引用這一比喻。則其對自己的文學定位,似乎也有所自覺(雖不一定方位準確)。他在推動文學“革命”的同時,潛意識中確實暗存傳統的菁英觀念。朱維之就注意到,胡適在其《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中,把嚴復、林紓、譚嗣同、梁啟超、章太炎、章士釗等人的文章作為“近二十年來文學史上的中心”。其實“他所說的文學,不過是‘文章’而已”,并不是“近十年來一般青年的文學觀念”。
這里“文學觀念”的不同,正隱含甚至明示著代際的差別。胡適比喻中的那些“天足”女子,其實已是另一代人。很多白話文的作者,從思想到社會的認同,都更接近“平民”,并有自己的“文學觀念”。他們一面追隨著“貴族”,一面又對其“指導”心存疑慮。其結果,就像梁啟超當年所說的“新民”——“新民云者,非新者一人,而新之者又一人也,則在吾民之各自新而已”。既不很愿意接受“貴族”的“指導”,便只能自己指導自己,在游泳中學習游泳。
轉變中的文學,又遇到了革命,其多重的尷尬,還不止此。所謂的新“文學觀念”,正像胡適等提倡“國語”,本受到外在的影響。胡適主張“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其思想資源正是歐洲文藝復興以國語促民族國家的建立的先例。但他在具體的論證中,明顯是重“白話”而輕“文言”。朱經農看出了其間的緊張,以為“‘文學的國語’,對于‘文言’‘白話’,應該并采兼收而不偏廢”。其重要之點,“并非‘白話’,亦非‘文言’;須吸收文字之精華,棄卻白話的糟粕,另成一種‘雅俗共賞’的‘活文學’”。
當年意大利的方言,針對著大一統的拉丁文;而中國的“白話”和“文言”,卻皆是本土的。朱經農看出胡適因新舊之爭而無意中帶有些“去國”的意味,故強調應把“國”置于新舊之上。當“過去是外國”時,學文言略近于學外文。這“外文”確有非我(非當下之我)的一面,也承載著某種超越特性。且其“非我”僅體現在時間上,那異己程度遠非真正的外文可比。這樣,以前中國人的教育,類似于從小學外文,又借助這超越的文字,克服空間和時間之方言的隔閡。如高本漢所說:在中國“這個大國里,各處地方都能彼此結合,是由于中國的文言,一種書寫上的世界語,做了維系的工具”。中國歷代“能保存政治上的統一,大部分也不得不歸功于這種文言的統一勢力”。
在士為四民之首時,讀書人本是社會的榜樣,于是通過能夠運用此“超越文字”的群體,形成思想和社會的重心,以凝聚整個的民族。近代民族主義學理傳入,基本在讀書人中討論,因早有書面文字的一統,中國不像歐洲那樣特別需要一個獨立的口語。但當一部分士人想要跨出傳統論域而訴諸菁英以外的追隨者時,白話和國語(統一的口語)的重要性隨之而增;而白話和國語的興起,又進一步使民族主義走向下層。然從更具體的層面細看,更本土的“國語”,功效反而不如帶有歐化色彩的“白話”。因前者面向大眾,而后者更多針對邊緣知識青年。那時頗具理想主義且真想做點什么,是邊緣知青而不是大眾。換言之,新文化人想要生出交涉的“一般人”,并非一個整體。
過去研究文學革命,雖然都指出其各種不足,但一般尚承認其在推廣白話文,即在試圖“與一般人生出交涉”方面的努力和成功。其實恰恰在這一點上,文學革命只取得了部分的成功。胡適晚年自稱:“在短短的數年之內,那些(白話)長短篇小說已經被正式接受了。”實際上,最接近“引車賣漿者流”的讀者反而在相當時期內并不十分欣賞白話文學作品,張恨水就同樣用“古文”寫小說而能在新文化運動之后廣泛流行,而且張氏寫的恰是面向下層的通俗小說。這很能說明文學革命在白話方面的“成功”其實還應做進一步的分析。
從銷售的數量而言,20世紀二三十年代文言小說恐怕不在白話小說之下。美國學者林培瑞已做了很大努力去證實讀文言小說的那些人,就是以上海為中心的“鴛鴦蝴蝶派”早已生出交涉的“一般人”。不過,文言小說在相當時期里的風行雖然可用統計數字證明,文學革命許多人自己的確沒有認識到,恐怕也不會承認,他們在“與一般人生出交涉”方面竟然成功有限。很簡單,他們自己的文學作品也確實很能賣,同樣是不斷地再版。這就提出一個新的問題,文學革命者們到底與什么樣的“一般人”生出了交涉呢?或者說,究竟是誰在讀文學革命者的作品呢?
新文學作品的實際讀者
后來的事實表明,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接受白話小說者只是特定的一部分人。他們中許多是從林譯文言小說的讀者群中轉過來的,有的更成了后來的作者(如巴金)。另一些大約也基本是向往新潮流或走向“上層社會”的知識青年,如魯迅所曾見的以帶著體溫的銅元來買新小說的學生。
新文學作品的實際讀者群,就是處于大眾與菁英之間的邊緣讀書人,主要是年輕人。前引陳獨秀所說“中國近來產業發達,人口集中,白話文完全是應這個需要而發生而存在的”一段話,余師英時已用來對新文化運動的社會基礎進行了簡明的考察分析。若仔細觀察,陳獨秀所說白話文的社會背景,實際上就是指謂那些向往變成菁英的城鎮邊緣知識青年。以白話文運動為核心的文學革命,無疑適應了這些介于上層讀書人和不識字者之間,但又想上升到菁英層次的邊緣讀書人的需要。
胡適
像孔子一樣,胡適希望能夠向學的人都有走進上等社會的機會,所以他特別注重教育與社會需求的關聯。他剛從美國回來時就注意到:“如今中學堂畢業的人才,高又高不得,低又低不得,竟成了一種無能的游民。這都由于學校里所教的功課,和社會上的需要毫無關涉。”且不管胡適所說的原因是否對,他的確抓住了城市社會對此類中學生的需要有限這個關鍵。而高低都不合適,正是邊緣知識人兩難窘境的鮮明寫照。
自己也從基層奮斗到上層的胡適,非常理解那種希望得到社會承認的心態。他后來說:“小孩子學一種文字,是為他們長大時用的;他們若知道社會的‘上等人’全瞧不起那種文字,全不用那種文字來著書立說,也不用那種文字來求功名富貴,他們決不肯去學,他們學了就永遠走不進‘上等’社會了!”
所以他有意識地“告訴青年朋友們,說他們早已掌握了國語。這國語簡單到不用教就可學會的程度”。因為“白話文是有文法的,但是這文法卻簡單、有理智而合乎邏輯,根本不受一般文法轉彎抹角的限制”,完全“可以無師自通”。簡言之,“學習白話文就根本不需要什么進學校拜老師的”。實際上,“我們只要有勇氣,我們就可以使用它了”。
這等于就是說,一個人只要會寫字并且膽子大,就能作文。這些邊緣讀書人在窮愁潦倒之際,忽聞有人提倡上流人也要作那白話文,恰是他們有能力與新舊上層菁英在同一起跑線競爭者。一夜之間,不降絲毫自尊就可躍居“上流”,得來全不費工夫,怎么會不歡欣鼓舞而全力支持擁護!到五四學生運動后,小報小刊陡增,其作者和讀者大致都是這一社會階層的人。從社會層面看,新報刊也是就業機會,他們實際上是自己給自己創造出了“社會的需要”。白話文運動對這些人有多么要緊,而他們的支持擁護會有多么積極,都可以不言而喻了。
據鄧廣銘先生回憶,1923-1927年間他在濟南的山東第一師范念書時,參加了“書報介紹社”。該團體“主要是售書,但出售的都是新文化方面的書,如北邊的新潮社、北新書局、未名社,南方的創造社、光華書局出的書,我們都賣。我自己每天或隔一天利用業余時間在校門口賣書兩點鐘”。這就是“新文學”的讀者群。鄧先生自己因此“對北大特別崇拜,特別向往”,最后終于輾轉考入北大念書。但這些趨新邊緣知識青年中未能考上大學的,當大有人在,他們當然支持白話文運動。
胡適曾指出,外界對文學革命的一個誤解,是他本人“發明了一種簡單化的中國語”(a simplified Chinese language)。不過這誤解其實只在“發明”二字。使中國語言“簡單化”,正是文學革命的主要力量之所在。如胡適自己所說:文學革命之所以能很容易取得成功,其“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白話文本身的簡捷和易于教授”。
胡適自己寫文章,素來“抱定一個宗旨,作文字必須要叫人懂得”;為此而改了又改,就是“要為讀者著想”。胡適關懷的不止是我自己是否懂,而且是“要讀者跟我的思慮走”。這樣努力使自己的文章“明白清楚”的結果是“淺顯”,而淺顯又適應了邊緣知識青年的需要。同時,與一般作者不同,他作文不是“只管自己的思想去寫”,而是“處處為讀者著想”。這樣一心一意從讀者角度出發的苦心,在民初思想接收者漸居主動地位時,也給胡適帶來了意想不到的正面回饋。
前已引述,胡適曾明確指出,文學革命就是要提高“大眾所酷好的小說”的地位;而看小說者的地位,當然也隨之升高。如今不僅讀者的地位提高,作者的門檻又大幅降低,能寫字者幾乎人人都可以成為“作家”。這樣的主張既然適應了近代社會變動產生出的這一大批邊緣知識人的需要,更因為反對支持的兩邊都熱烈參與投入,其能夠一呼百應(反對也是應)、不脛而走,就不足為奇了。
但邊緣知識人雖常常代大眾立言,卻并不是“大眾”本身。從接收者一面整體看,可以說,原有意面向“引車賣漿者流”的白話小說,只在上層菁英知識人和追隨他們的邊緣知識青年中流傳;而原被認為是為上層菁英分子說法的“文言”,卻在更低層但有閱讀能力的大眾中風行。
這個極具詭論意味的社會現象說明,胡適提出的“白話是活文學,而文言是死文學”的思想觀念,其實不十分站得住腳。孔子說,“我欲仁而斯仁至”。那些關心“皇帝太妃”也歡迎梅蘭芳的“一般人”,因其本不向往新潮流,也就不怎么感受到文學革命的“沖擊”,自然也就談不上什么“反應”了。
這就揭示出,關于文學革命“成功”的認知,從新文化運動的當事人開始,就已有些迷思(myth)的成分。胡適等人在意識的一面雖然想的是大眾,在無意識的一面卻充滿菁英的關懷。文學革命實際是一場菁英氣十足的上層革命,故其效應也正在菁英分子和想上升到菁英的知識青年中間。新文化運動領路人在向著“與一般人生出交涉”這個取向發展的同時,已伏下與許多“一般人”疏離的趨向。這個現象在當時或尚隱伏,然其蛛絲馬跡也已開始顯露了。
(本文摘自《重訪五四新文化》,四川人民出版社,2025年3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布,原文注釋從略。)
來源:羅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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