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個故事:據說當年伏爾泰的父親看到他詩寫得很好,起初很高興,后來又擔憂他“培養起這種根本不能賺錢的才能”。
這想必很能讓中國人產生共鳴。四十年前,“文學青年”仍然是個高級的褒獎,然而到了經濟繁榮的時代,這早已變成了一種揶揄:按照中國人的實用主義,文學不僅無用,甚至還有害,助長了一種脫離現實的傾向。
想必也是被人問得多了,作家莫言有一次坦率地說:“文學與科學相比,的確沒什么用處,但文學最大的用處,也許就是它沒有用處。”
文學確實不能當飯吃,因為它本質上來說是一種非物質需求——那是“精神食糧”。只不過,很多人都難免有一種錯覺,認為沒有這樣的精神生活也能過得好好的,但話說回來,“吃飯是為了活著,活著不是為了吃飯”。那不僅僅能讓人擁有良好教養,還因為文學本身是精神生活的產物,證明了人不是動物、不是工具,而是有著復雜感受的萬物之靈,畢竟動物是沒有文學的。正因此,沒有文學滋養的社會文化和心靈,注定是粗鄙、蒼白和貧瘠的,無法體會到高層次的精神享受,那樣的生活其實只是“生存”。
對現代人來說,如果還想在人生中擁有豐富的內心和體驗,文學就是必不可少的。那倒并不一定是要你日常閱讀文學經典,而是說具備基本的教養——例如,至少知道《紅樓夢》,并對小說中主角的命運有所觸動。
《文學發明 : 人類需要文學的25個“科學證明”》
[美] 安格斯·弗萊徹 著,郭澍 譯
天津人民出版社 / 2024-5
這就是安格斯·弗萊徹在《文學發明》中所說的,文學和那些物質生產的工具不同,“這些工具面向外部,幫助我們生存在這個世界;而文學則面向內心,幫助我們活出自己。”(第10頁)
也就是說,文學之所以重要,乃是因為它有助于我們成為更好的自己,但它為什么能做到這一點?
說到底,這是因為人類是一種社會性動物,從遠古時代起,“講故事”就是創造人際聯結、激發內心感受的重要方式。文學的獨特能量永遠在于虛構,但我們天生就能通過這些虛構的故事去想象那些超越現實的存在,觸及他人的感受,由此潛移默化地改變我們自己的內心。
聽起來覺得不可思議嗎?但這可不是夸大其詞。
這本《文學發明》最新穎獨特之處,就是從文學作品中發現某種心理效用,“這種效用或許有醫學價值,或許能提高心靈的福祉,又或許對大腦別有一番好處”,并且都可以用神經科學的理論來加以證實。
文學當然能喚起人的種種情感,正如閱讀浪漫小說也能為讀者提供情感濡養,但本書并不只是寬泛地談論文學的心理寬慰作用,而是具體地論述不同的文學體裁會激發不同的情感,從而引發大腦神經的反應乃至重塑。
全書二十五個章節,每一章都從不同體裁的文學經典出發,論述了文學帶來的心理效應。例如,詩意的措辭可以促進釋放舒緩大腦的多巴胺,幫助我們結合既有記憶和新的思維模式;莎士比亞的悲劇通過進展緩慢的情節和悲慟欲絕的角色,起到了“悲傷療愈”的功能,幫助人們放下重負,解放心靈;曹雪芹的小說則能讓讀者大腦神經中的額內側回對文化規范進行長時間的沉浸式吸收,從而讓我們的大腦感到自在,真正接受自我;而旅行可以挑戰我們對人的預期,因而旅行文學本身就可以給人帶來新體驗,激活大腦的前扣帶回皮質,阻止我們倉促做出論斷,從而助益我們的心理健康,讓我們做出精確的最終決斷。
“文學不僅是心靈的一面鏡子,還是它的一張地圖、一份布局。”
——瑪格麗特·阿特伍德
從詩歌到戲劇、小說,不同的文學體裁可以在不同方面拓展我們的外在視野和內心世界,對愛情、憤怒、痛苦、悲傷等種種情緒的刻畫,則極大地豐富了我們的體驗,讓讀者的情緒得到濡養和慰藉,塑造一種“心智復雜性”。
這不僅僅是把文學的功用還原為某些顱內化學物質的分泌,也是科學地證明了一點:要成為更好的自己,文學的確是一份至關重要的營養。
要好好理解這一點,有必要補充一個關鍵概念:“神經可塑性”。這一心理學概念指的是:你如何看待自己、認識自己,可能會潛移默化地塑造自己的未來。
這個道理其實并不復雜,如果你每天都自信地看待自己,積極地回答“我到底是什么樣的人”這類問題,大腦就會在不知不覺中引導你自我實現。自我定義和暗示之所以能產生這樣驚人的影響,正是因為人類的大腦并非一成不變,而是會不斷根據外部刺激和內部信念重新塑造自己。
這種認為個人可以不斷調適、重塑的成長心態,本身就是現代社會的關鍵特征。早有研究鄉村社會的社會學家發現,農民的移情能力很低,他們很難設想自己還能扮演別的什么角色,而文學正是提升移情能力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因為只要你沉浸在小說、戲劇之中,很自然地就會代入角色之中,跟隨著他們的經歷而心潮起伏。《閱讀浪漫小說》一書證明,浪漫小說的最重要讀者群體之一,就是那些情感上匱乏的家庭主婦,她們通過閱讀可以極大地滿足自我。
在文學研究的歷史上,一直有人認定文學具有社會化工具的潛能——有時是看作政治啟蒙的載體,有時視為道德灌輸的渠道,還有時作為主流意識形態和社會控制的工具,直到一百多年前的美國,英語文學研究仍經常被視為一種用來警告、規勸和指導的政治教育工具。
實際上,在文學研究專業化之前,“文學的視角應該是社會的,而非自我中心的”這種古老的觀點一直占據統治地位,只不過,以往這種“文以載道”的工具性視角注重的是培養合格的社會成員——用黑格爾的話來說,古典教育的一個前提就是:“古人的作品是對人類精神最高的培育。”
不過,在很長時間里,文學作為良好教養的必需品,接受文學教育通常也就意味著分析研究經典作品的文本,這樣一來,文學就勢必從屬于語法、語源學、修辭學、邏輯學、演說、主題寫作,難免枯燥乏味。直到現代大眾文學興起后,這種觀念才逐漸遭到挑戰,更多人開始意識到,文學不是文本,它真正重要的地方,是深入刻畫并呈現了人性本身。
后來出任美國總統的伍德羅·威爾遜,在他還是個大學教授時就曾主張,文學“有一種感動你的特質,只要你不是完全冷血就不會弄錯。它還有一種教導你的力量,有效而潛移默化,沒有哪種研究或系統方法可以與之匹敵。”他相信文學不是用來分析的,堅持“不存在關于文學的科學”,“文學的本質純粹是精神”,“你必須感受它,而不是過于有條有理地分析它”。
文學確實能有效地激發、引導、塑造人的情感,但有必要指出的是,有時這正是傳統社會提防它的原因——想想看,明清時代將《西廂記》斥為“淫詞艷曲”,正是因為它所激發的“情”對僵化的禮法秩序而言是危險的顛覆力量。然而,對現代人來說,情感卻是文學最重要的功用之一。艾倫·布魯姆就曾不無嘲諷地說:“自從政治因素在學術界被肅清之后,愛情主題便成了保留在經典作品中最多的因素。”
從這一意義上說,把文學看作是人的基本精神需要,培養感受力和移情能力來達成自我成長,這是現代個人主義的信念使然。瑪莎·努斯鮑姆在《愛的知識》中雄辯地證明,人的感知同時涉及情感和理智,在建立這樣一種倫理理解時,文學是比哲學更好的表達形式,那才是人之所以為人。
當時代發生變化,我們對文學當然也需要重新認識。文化批評家萊昂內爾·特里林1930年代在哥倫比亞大學執教時,曾將文學當作社會學和心理學來討論,卻激怒了不少學生。現在至少可以證明,文學確實能對人的心理產生復雜深沉的影響,它并非無用,恰是有著大用:讓我們成為更完善、更豐富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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