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容縣石頭鎮大垌村委會因虛假林權登記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該村委會被指以虛假權屬來源騙取林權登記,侵占六旺沖1150畝林地,嚴重損害了當地群眾的合法權益。自2012年起,大垌村六旺一隊、二隊群眾代表為尋求公正裁決,十余年來四處奔走呼吁,信訪訴訟維權數百次從未間斷,然而問題始終未能得到妥善解決。
廣西容縣石頭鎮大垌村委會在林權登記過程中存在諸多嚴重問題。一方面,村委會在明知林地權屬存在爭議且爭議未解決的情況下,仍然獲得了林權證。庭審筆錄顯示,村委會明確承認沒有權屬來源——林地承包合同,卻依然完成了登記。另一方面,林權檔案中的會議記錄、表決記錄存在大量假冒、偽造簽名的情況,檔案材料觸目驚心。例如,岑永華的名字用不同的筆跡簽了兩次,會議表決記錄中岑巨惠的姓氏還多加了一點。
此外,大垌村委會在庭審筆錄中稱不知道登記在其名下的六旺沖林地的林木系誰所種所有,等于承認了長達四十年對林地未進行過經營管理。而《林權現場勘界表》中記載的造林年度為1980—1985年,容縣石頭鎮林業站在2017年由林業站加蓋公章、站長覃家成簽名確認林木系六旺一隊、二隊村民所種所有,其他村民小組組長、現任村主任覃繼、村黨支部會議均認可林地上的林木系六旺一隊、二隊村民所種所有。種種跡象表明,大垌村委會騙取林權登記證據確鑿,卻導致六旺一隊、二隊村民所種所有林木因2017年建造滑雪館被砍伐至今未拿到一分錢青苗補償。
大垌村六旺一隊、二隊群眾在維權過程中遭遇了重重阻礙。當他們向政府信訪要求解決時,政府告知走法律途徑維權;而當他們將行政訴訟起訴到法院時,卻被以超過起訴期限駁回;以法定民事案由“虛假登記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提起民事訴訟,又被以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為由,裁定駁回起訴;向上級部門反映,又以屬地管轄為由轉回容縣地方處理,如此反復,一晃十余年,問題仍未得到解決。2017年村民們向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卻被以超過起訴期限為由駁回;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向容縣人民政府發出司法建議要求糾錯,政府不予理睬;2023年村民以虛假登記損害賠償責任糾紛將村委會訴至容縣人民法院,容縣人民法院以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應先由政府處理為由,駁回起訴,與政府互踢皮球,任由矛盾發酵、升級。
據群眾反映,地方政府某些部門、個別領導可能參與其中,充當了大垌村委會的保護傘。在(2024)桂09民終2772號虛假登記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案件審理期間,容縣石頭鎮石劍村老人陳某福在視頻中稱,容縣林業局山糾辦的工作人員曾到他家中利用其老眼昏花讓他在與事實年代不相符的證明上簽名做偽證,后其出具聲明澄清了事實;容縣石頭鎮政府領導何某航受上級指使為大垌村出具證明稱覃景彩2016年直接向鎮工作組反映林木情況,大垌村委會在2024年法院所做的調查筆錄中證明此為偽證干預司法;證明石頭鎮泗福村村民梁俊崇在庭審中稱其風燭殘年到玉林中院來幫大垌村委出庭作證系受容縣縣領導覃某貴指使,有庭審同步錄音錄像證實;據原村委會主任岑永炎生前透露,虛假林權證系其堂兄、容縣退休領導岑某江通過不正當手段辦理的。容縣石頭鎮林業站原站長覃某成在與群眾溝通時也表示感慨,“林地有爭議就是不能頒證,不知道他們(大垌村委會)為什么能辦到證!”
針對這一事件,法律專業人士發表相關法律意見和建議。他們認為,土地、林地系農民的生存基礎,保持土地政策的穩定系國家的大政方針,正確化解土地矛盾糾紛系地方長治久安的關鍵。林權證只是林地權屬的外在表現形式,林地權屬的本質是經營管理收益,只有經營管理才能發揮土地效用。從庭審筆錄中村委會的陳述中可以明確,大垌村委會不知道林地上的樹木系何人所種所有,意味著其幾十年來沒有過經營管理事實、并非實際林地所有權人。不動產登記只有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權屬來源明確無爭議、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才可以登記頒證。從以上看來,村委會以虛假權屬來源、假冒偽造簽名騙取的林權證顯然不具有合法性,當地政府應當重視群眾的合理訴求,積極履行職責,對顯而易見的林權錯誤登記進行糾正。同時,法院的裁定書裁判文書瑕疵明顯、有曲解法律嫌疑,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時,應當準確適用法律,嚴格依法裁判,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出現濫用職權和枉法裁判的情況。對于可能存在的干預司法的行為,應當予以嚴肅查處,維護司法的公正和權威。
法治社會的核心是通過法律的權威與公正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益,讓公平正義成為人人可感可知的基石。廣西容縣石頭鎮大垌村的林權問題已經持續多年,嚴重影響了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穩定。近年來,因群眾矛盾未得到及時妥善處理而最終釀成悲劇并不鮮見,希望當地有關部門能夠高度重視,還村民一個公道,讓正義得以伸張。同時,也呼吁上級部門介入調查,徹查此事,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社會的公平正義。(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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