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五一”小長假出行高峰,佛山鐵路公安處恩平站派出所民警在開平南高鐵站執勤時,查獲一名旅客違規攜帶兩把管制刀具。經現場處置,佛山鐵警依法對該名涉事旅客作出行政處罰和安全教育,并對其攜帶的刀具進行了收繳。
5月3日12時,江門市開平南站午間客流高峰期間,執勤民警在實時查看安檢儀屏幕時,發現某行李箱內呈現異常金屬影像特征。經專業圖像分析,確認存在細長銳器形態。隨后,民警對旅客黃某背包夾層開展檢查,查獲兩把單刃刀具。經測量,刀刃長度分別為18厘米和25厘米,二者均符合管制刀具的認定范圍。
“刀具是網上買來把玩的,并沒有想用它做什么!”面對詢問,黃某起初并未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執勤民警現場開展普法教育,明確告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攜帶管制刀具進入高鐵車站、列車等公共場所,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的法律后果。經教育,黃某才承認:“本想作為工藝品攜帶,現在已經深刻認識到行為的危險性。”最終,由于黃某在進入安檢口前主動交出了其攜帶的管制刀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從輕對其依法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處罰。
鐵警溫馨提示:五一是出行游玩高峰,請旅客出行前務必檢查隨身物品,常見的水果刀、工藝刀只要刃長超過6厘米就屬于管制范圍,公眾也可通過12306APP查詢違禁品目錄。
通訊員:何俊銘、麥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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