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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生員 陸兆芳)
陸兆芳家里有個婢女,叫做綠英。
這個小丫頭,身段很好,如綠柳扶風繞玉腰,模樣很好,如翠云凝露點眉梢,可以說也只有陸兆芳家里才使喚的起這樣的婢女。
陸兆芳不是普通人,家資闊綽,比較有錢了,積蓄也頗多,原因是他不是平民,而是一位生員。
生員,就是我們民間俗稱的秀才。
明清兩代,科舉考試繁復冗長,分成了童院鄉會殿五個階段的考試,而通過了童試和院試,你就成為了一名秀才。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中有規定:
免其丁糧,厚以廩膳……各衙門官員以禮相待。
意思就是說,只要成為生員,朝廷免除勞役和賦稅,平時還管你飯吃,地方官府對生員也要特殊對待,生員見官不跪,違法犯罪了也不能直接捉拿,更不能擅自用刑。
所以,在大明松江府,也就是今天的上海市吳淞江以南這一片,陸兆芳的生活還是很好的,他已經脫離了平民階級,日子十分滋潤。
只是,天有不測風云,陸兆芳怎么也想不到,橫禍天災,馬上就到。
怎么回事兒呢,松江府有個大家族,董家,董家有子董祖常,生性風流,囂張狂妄,平時就欺行霸市,無惡不作,松江百姓哪敢得罪貴人,平時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董祖常欺負平頭百姓也就算了,某天他上街溜達,路過陸兆芳家,一眼就讓他看到了姿色頗妙的婢女綠英,這家伙把董祖常看的眼睛發亮,直流口水。
你說你如果真的喜歡這個婢女,你可以找到陸兆芳,有交情呢,說不定陸兆芳就送你了,沒交情呢,反正你們董家有錢,花錢買唄,二十兩銀子買不下來,一百兩你還買不到么?
如果真的買不到,那沒辦法了,君子不奪人所好,不是你的東西,你不能要。
但是,董祖常蠻橫慣了,說出來您都不相信,他竟然帶著一群家丁,直接沖到陸兆芳的家里,強行把綠英給奸淫了。
此番行徑,可以說是無法無天,讓人震驚。
董祖常行奸之后,他拍拍屁股走了,但是陸兆芳肯定是不會善罷甘休的,他畢竟是個生員,陸家在松江府算不上大家族,可是也有不少親戚朋友,不一定就畏懼董家,于是陸兆芳一紙訴狀,就把董祖常和他背后的董家都告上了官府。
告什么呢?一告董祖常奸淫自家的清白婢女,二告董家治家不嚴,縱子行兇。
其實,這案子事實清楚,證據明顯,官府是很容易判的,綠英是婢女,估摸歲數不大,很有可能是十二歲以下,那么按照《大明律》,應當判處絞刑,把董祖常給絞殺。
但是很奇怪,官府最后什么都沒判,反而把案子給撤掉了,就是原告也不告了,被告也無罪了。
要知道,這是擅入民宅,暴力脅迫,強奸行兇,這也就是陸兆芳歲數大了無力反抗,他要是年輕,他把董祖常格殺在家里,都算正當自衛。
那這么嚴重的案子,怎么說沒就沒了呢。
怎么回事兒?
(奸惡之徒 董祖常)
就在陸兆芳狀告董祖常的這個時候,松江府里好幾個鄉紳出來打圓場了,大族何家的何三畏,大族吳家的吳爾成,他們站了出來,一方面勸陸兆芳寬恕原諒董祖常,一方面又施壓于官府,因此這案子就不了了之了。
何三畏和吳爾成都是本地士紳,士紳就是既有權,又有錢的人,他們往往是世家大族,出手闊綽,松江府的賦稅,捐輸都指著他們幫助,平時縣鄉修個橋,鋪個路,蓋個房子,也多仰仗他們出資,所以官府愿意賣士紳們的面子,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所謂士紳,這其中的“士”,指的就是這個家族中,曾經有人做過官,或者人家家里目前就有人在朝中做官,保不齊就在六部三司某處任職,官府的縣令也開罪不起。
所以,既然士紳出馬,那這事兒也就這么算了。
至于陸兆芳,興許是私下里經由士紳調停,讓董家賠償了錢財,就此罷休,史書未載,那不得而知了。
反正出于自愿或者是強迫,陸兆芳只能撤訴,可是您想想受了這么大的氣,他心里能好受么?那肯定不好受啊,所以陸兆芳是“甘心含忍,自秋迄春,抱病杜門”(《民抄董宦事實》),就是說他默默的忍受了這一切,春去秋來,他越想越委屈,因此生了一場大病,閉門不出,連客人也不見了。
官府沒能為陸兆芳做主,但是民間社會的悠悠眾口,那是堵不住的,董祖常奸淫良家婢女的事情很快在松江府傳了個遍,坊間議論紛紛,百姓們對董家的厭煩之情更甚,甚至沒過幾天,就有好事者偷偷將整起事件編撰成了書冊流傳,書中大罵董家教子無方,賊人門戶,痛斥董祖常禽獸不如非人哉。
輿論如波瀾之江,發酵到這一步,董家在松江府地面上已經是人人唾棄,人人鄙夷,順帶著人人笑話了。
這時候,董家的當家人坐不住了。
這位當家人是誰呢?正是董祖常的父親,董其昌。
董其昌這個人,來頭不小。
他是萬歷十七年的進士,授翰林院編修,進宮之后更是俘獲圣恩,擔任了時為太子的朱常洛(即明光宗)的老師,后來歷任提學副使,河南參政,光宗即位之后 ,又讓他做太常少卿和國子司業,同時他還參與過《明神宗實錄》的編修。
光宗死,熹宗立,董其昌再度升職,出任南京禮部尚書,熹宗死,思宗立,董其昌又任太子詹事,幾年后退休。
可以說,董其昌和張居正,申時行,方從哲這種第一梯隊的大臣不能比,但他也算是始終徘徊在本朝權力核心地帶的大員,仕途順風順水,是見過大場面的人。
而且,董其昌還是明末時期的著名畫家,畫畫非常厲害,能直接影響輻射到清初的這種水平。
現在董其昌是退休了(當時是萬歷年間,因為患病,董其昌暫且退休,在家療養),可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松江府的大小官員們沒有人敢得罪董其昌,因為大家都清楚,為官一任,董其昌在朝廷里能沒有門生故舊么?人家是朝為田舍郎,暮在天子堂,和朝廷的關系,那指定是千絲萬縷的。
(董其昌半身像)
民間對自己的兒子,對董家議論紛紛,董其昌不干了,他立刻就跑到官府去報官,希望官府可以揪出散布書冊,攻擊董家的幕后黑手。
官府的回答是:
董公的心情我們可以理解,但是問題是,衙門里人力有限,流言惡語又沒有來由,因此無從查起。
哎,不是不幫你啊,是實在幫不上忙,那總不能把大家的嘴都給堵上,這不符合《大明律》的章程。
官府是指望不上了,但是董其昌并不罷休,他家是大家庭啊,人多勢眾,于是他干脆發動家里的家丁自行尋訪,一定要把這個寫書冊的人給找出來。
董家人蜂涌而出,幾天之后果然鎖定了可疑之人,這個人就是松江府的生員范昶。
緣是因為董家人秘密查訪的時候,逮住一個叫做錢二的說書先生,正在酒樓里神采飛揚的向看客們講述董祖常奸淫婢女的故事,董家人不由分說將其逮住,逼問他這個故事從何而來,而根據錢二交代,這故事就來自于范昶,是孟相公寫的。
在董家人看來,范昶也是生員,陸兆芳也是生員,生員和生員那就同氣連枝,說不定倆人就認識,而且能編出這樣的書冊,必然胸有點墨,那范昶為了替陸兆芳出頭而編寫書冊,這設想起來十分合理。
正常來說,如果董家人認為錢二和范昶可疑,應該送官法辦,可是董其昌做官做慣了,哪兒還由得官府過問,竟然直接讓一眾家丁把錢二和范昶捉到自己的家里來,他親自進行了問詢。
說是問詢,和審訊也差不了太多了。
董家人強迫錢二和范昶下跪,老實交待,可范昶矢口否認,說此事和他無關,董家人不甘心,又把范昶帶到城隍廟,讓他對城隍神對天發誓,說這事兒不是自己干的,無奈之下,范昶只好叩頭起誓,再一次申明了書冊和自己無關,董家人這才把他放走。
其實仔細想想,您董大人這個時候已經退休了,你沒有司法權了,你怎么能把人捉來自己自行審訊,何況還要強迫一個生員身份的人下跪呢?
這不僅僅是一種律法上的僭越,更是人格上的侮辱,所以范昶被放回家之后,他是郁郁寡歡,悲憤難當,郁結腹中,不過十日,竟然活活慪氣而死。
范昶一死,范家人不干了,平白無故污人清白,還把人給逼死了,世上怎有如此之事?于是范昶的母親,妻子,以及范昶的一個婢女,三個人,親登董家討要說法。
(屈身而死 范昶)
正常來說董家心虛,自該閉門不見,或者死者為大,既已鑄成大錯,就該為范昶的死負責,可是誰成想,董家的家丁們竟然一哄而上,將范母,范妻,范婢給控制起來,把她們押在不同的房間,然后“剝褲搗陰,血流如注”,就是說這幫惡奴們脫掉了范母,范妻,范婢的褲子,錘擊她們的陰部,導致她們嚴重受傷,流了很多的血。
可以說,這是無恥的傷害和侮辱,是慘無人道的惡行。
民間的百姓們聽說董家人竟然又干出了這樣的事情,大家更是群情激憤,又想到平素自己的遭遇,已然是把董家當做了公敵。
陸兆芳是生員,范昶也是生員,兩位生員接連在董家受了折磨,栽了跟頭,是一死一傷,范昶的家人還被董家虐待,所以接連兩樁事件在松江府的生員群體中引發了軒然大波,一個階級,他們很是共情,這些平素不出門,不管天下事的秀才們開始自發的走到官府,聯名告狀,要求懲辦董家人。
侮辱和擊打婦女的,自然不會是董其昌本人,而是董家的家丁干的,官府倒是無意袒護董家,可也只是抓了董家的幾個家丁懲治一番了事。
不滿意,大家還是很不滿意。
想起被無辜糟蹋的婢女,含恨受辱的陸兆芳,白白葬送性命的范昶,以及被惡奴傷害的范家女眷,大家都咬牙切齒,目眥欲裂。
而在這種長期的不良情緒引導下,一場滔天之變,開始了。
最初的種子,是一篇不知道經由誰手的檄文,在市面上廣泛流傳,內容如下:
人心誰無公憤!凡我同類,勿作旁觀。
(人心豈能不憤怒,但凡是天下百姓,到這一刻就不能再袖手旁觀了)
當念悲狐,毋嫌投鼠,奉行天討,以快人心。
(我們應該對無辜的受害者心懷憐憫,不要因為諸多顧慮而不敢懲治罪惡,我們要替天行道,平息民眾的憤怒,這才是大快人心的事情)
當問其字非顛米,畫非癡黃,文章非司馬宗門,詞翰非歐陽班輩,何得僥小人之幸,以濫口名?
(想那董其昌,書法比不上米芾,繪畫不如黃公望,寫文章比不過司馬遷,詞賦也比不過歐陽修,他這樣的小人,憑什么以僥幸的手段,獲得如今的虛名?)
并數其險如盧杞,富如元載,淫奢如董卓,舉動豪橫如盜跖流風,又鳥得竊君子之聲,以文巨惡?
(董其昌,他陰險如唐代奸相盧杞,貪婪如巨貪元載,荒淫奢靡如董卓,橫行霸道如同盜跖,這等惡徒怎能偽裝成仁人君子,用文采來粉飾滔天罪行?)
嗚呼!無罪而殺士,已應迸諸四夷,成首而伏誅,尚須梟其三孽。
(可嘆吶!殺害無辜的生員秀才,就應該讓他們流放邊疆,如今他們更是惡貫滿盈,應該處以極刑,甚至把他們斬草除根)
較之此惡,不啻有差,若再容留,決非世界!
(如果再縱容這樣的敗類存在,那人世間就沒有公平正義可言了)
公移一到,眾鼓齊鳴,期于十日之中,定舉四兇之討,謹檄!
(此檄文出世,希望大家都能積極響應,十日之內,發誓要鏟除元兇,特此昭告天下!)
檄文的內容到今天已經不全了,有遺失,但是我們可以說,這篇檄文那也一定是出于高人之手,甚至有可能就是之前流傳甚廣的書冊的編寫者,這背后的一切,基本上都是這個人在推波助瀾,在幕后做推手。
至于這個人是誰,那不知道,只能說有這么個人。
(抄家董宦)
這個人抓住了民眾們對董家的長期積怨,又把矛頭直接指向董其昌,那這篇檄文一出來,一下子就把民眾們心中的憤怒給點燃了。
大家再也遏制不住,生員秀才,販夫走卒,平頭百姓,甚至是跟著一起湊熱鬧的潑皮無賴,以及松江府(甚至是周邊地區)無數的民眾,在萬歷四十四年三月十六日的傍晚,對董家大宅發起了一場沖鋒。
上萬人一哄而上,踹開了董家的大門,開始打砸搶,能搶的都搶走,搶不走的就砸碎,至于房子,能破壞的部分全部破壞,董其昌珍藏多年的書畫,古玩被劫掠至盡,數年財富積累洗劫一空,最后有人還放了一把大火,將整個董宅付之一炬。
松江府如此豪門大家,幾日之間,那是夷為平地。
董宅里還有一塊匾額,是董其昌親筆所提,其木耐燃,一直未能焚毀,于是有人拿起這塊匾額,將它丟到了水中,并說:
看,我把董其昌沉到了水里。
其實董其昌反應還比較快,前腳民眾破門,后腳他就帶著家人逃走了。
毀壞活動不止董宅,還波及到了別處,松江府里有一處寺廟,門口匾額上寫“大雄寶殿”四字,正是董其昌所書,百姓們看到這是董其昌的字,紛紛投石而擲,嚇的寺廟里的和尚們趕緊把匾額拆了下來。
董家多有不法,得此惡果,然而站在大明朝廷,站在案發地松江官府,或者是站在《大明律》的角度來看,眾人沖擊毀滅董宅的行為,也屬于是違法犯罪行為。
史料記載,參與這次襲擊的人數,有上萬人,真假有待商榷了,但是肯定很多人,如此大案,朝廷震動,可是你要說捉人,真要都捉起來,松江府難免十室九空,所以當時朝廷的處理是,法不責眾,只誅首惡,只是把幾個生員秀才,以及主要滋事的民眾抓起來,生員褫奪功名,民眾承受廷杖,唯一在這場襲擊中被定了死罪的,只有幾個趁火打劫的地痞流氓。
當然,這么處理,其實和董其昌有很大關系,因為董其昌不斷的向朝廷上疏申辯,說這件事兒,是背后有士人,或者是有官員教唆,慫恿當地的生員們惡意造謠中傷,百姓們屬于是偏聽盲從,這才導致了自己的家宅被毀,反正他拒絕承認是因為董家觸犯眾怒才遭此對待。
只是很奇怪,董其昌三十五歲走上仕途,八十歲告老還鄉,他這一輩子啊,奉行中庸之道,基本不得罪官場之人,在晚明那個文臣亂斗,無人能置身事外的環境中,董其昌卻和東林黨相處不錯,在東安派享有賢明,甚至和反東林黨人關系也挺好,惶惶晚明,又有誰非要這么不死不休的針對他呢?
《民抄董宦事實》的這本書沒有作者,而在清修《明史》中,董其昌又完全變了一個人:
督湖廣學政,不徇請囑,為勢家所怨,嗾生儒數百人鼓噪,毀其公署。(《明史·董其昌傳》)
說董其昌做官的時候,不徇私情,秉公辦事,因此遭到有權勢的人的記恨,權貴們才唆使眾人,毀壞他的家宅。
孰是孰非,真真假假,是民抄了董宦的家,還是士抄了董宦的家,或許也只有,天知道了...
參考資料:
《黑白傳》、《民抄董宦事實》、《明史·董其昌傳》
商傳.關于晚明城市民變的幾點思考.學習與探索,2011
吳建華.“民抄”董宦事件與晚明江南社區的大眾心態.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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