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法考客觀題不到5個月
過兒們的學習進度如何呢?
對于考試來說
有的時候方法比努力更重要
羅翔老師在《刑法87專題》的后記部分
寫了法考生常見的幾個錯誤
以及關于法考備考的建議
張三老師語重心長,言辭犀利又誠摯
厚厚覺得深受啟發
正在備考的過兒們
更是應該在備考之初就了解這些
篇幅所限,厚厚做了簡單的摘錄
分享給過兒們
后記·愿我們在法考的課堂中不再相見
涉足法律考試輔導,已有十七個年頭。每年在輔導班上都能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有的甚至見過七八年。
令人悲哀的是,總有一些老學員不斷重復過去的錯誤,隨著年日漸長,法考之路越發艱難。他們中間雖然有些人后來通過了考試,但還有一些人最終選擇了放棄。更讓人心痛的是,每年都有一些新的學員繼續著前人的失敗之路。
作為老師,我有義務規勸學員,避免他們重蹈覆轍,雖然很少有人能夠存謙卑受教之心,真正接受這些建議。很多時候,人們只有親自走過坎坷之路,才能吸取血淚教訓。
PART.01備考大忌
如果你具備下列三個特征,估計明年我們還會在法考課堂相遇:
貪多求全,不懂舍棄
法考的內容極其繁多,沒有誰能夠全部掌握,因此,必須要有全局觀,懂得舍棄。
有的同學不停地看書,不停地聽課,就怕有知識不懂。然而,法考值得考的內容其實不多,重點恒重。法考考查的永遠是一個法科學生最應該掌握的知識。任何培訓老師都會告訴學員哪些知識是重點、難點,哪些只是點綴。
但是有的學員就是放心不下,不愿相信老師,寧愿相信自己的感覺。這就像一個愚蠢的漁夫,遍地撒網,費盡千辛萬苦,卻往往無功而返,因為他根本不愿聽從他人的建議——在魚群密集處撒網。
習慣爭辯,好鉆牛角尖
法考是標準化的測試,應當盡可能地回避爭議知識。對于確有爭議的重點知識,法考即使考查,也只會采取開放性的出題方式。但是,許多考生總是過分地關注一些存在重大爭議的理論問題,在這方面耗費了大量的時間。甚至很多學員連基本知識都沒有掌握,就開始琢磨某個問題的諸多學說。丟西瓜、撿芝麻的現象在這類學員身上屢見不鮮。
其實,對于有重大爭議的理論問題,智慧的做法就是回避,或者隨便采取一個與自己知識體系沒有沖突的觀點。試想,在學者中都存在極大爭議的問題,會成為標準化試題的重點內容嗎?
還有一些學員非常好鉆牛角尖,硬要去揣摩出題人字里行間的背后意思,把簡單問題復雜化。
當題目說,一個人準備去犯罪,因肚子疼無奈放棄時,這分明考查的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導致未能著手,成立犯罪預備。但有些學員硬要分析行為人肚子疼到何種程度,是很痛還是輕微不適。本著這種解題思路,幾乎沒有試題可以答對。
事實上,對于任何標準化的測試,按照常人思維去理解語言即可,哪有那么多背后隱含的意義。
自以為是,評教專家
驕傲是七宗罪之首,在我們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所體現,而在有些學員身上則體現得淋漓盡致。作為學生,本應該承認因為自己的知識缺乏,所以需要接受系統的培訓,但他們卻總習慣按照自己的思路來安排復習策略。老師讓他們往東走,他們偏要往西行。老師告訴他們爭議知識回避即可,他們卻偏要鉆研;老師告訴他們某個問題應該這么處理,他們卻反過來告訴老師,現在的出題人又有了新的觀點。
這類學員幾乎是以評教專家的面目出現的,他們可以如數家珍地告訴大家,哪個老師講得好,哪個老師講得糟糕,哪個老師語速太快,哪個老師說話有口音。從他們所提及的老師數量就可以判斷,他們得上了多少年的課,才能具有如此的“專業評教水平”。
有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那就是法律小白反而比法律專業的學生更容易通過考試。因為小白什么都不懂,所以他們完全信任授課老師,完全按照老師的建議來安排復習,結果反而能夠在最短時間內彎道超車,通過考試。
相反,那些自以為什么都懂的學生,總是帶著挑剔的心態來對待他們所聽到的一切,半桶水晃來晃去也就漏光了。難怪箴言有說:“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無論你現在基礎如何,復習進展到何種程度,只要合理地規劃復習的時間,依然可能通過今年的法考。(當然,如果你具備我剛才所說的三個特征并執意堅持的話,那就沒有必要繼續聽我下面的建議了,因為你的復習時間非常充裕,至少還有400天,甚至更多)
PART.02備考建議
如果你不想400天以后再參加法考,我有如下建議:
相信老師,只看講義或書本中的重點內容
我相信法考領域的任何一位學科老師,只要具備基本的專業素養和敬業精神,都可以輕松地歸納出本學科的重點知識。所以,我建議你完全相信你所選擇的機構、你所選擇的老師,只看老師為你指明的重點,不要道聽途說,不停地換機構、換老師。
勿重復聽課,而應反復練習
對于大部分同學來說,第一輪復習結束后就沒有必要再重復聽課。無論你之前的授課老師講得有多好多爛,都沒有必要再重聽、另聽。
你應該把重心放在做題上。我的建議是,5年內的真題至少做3遍。準備一個錯題本,把5年內的空白真題打印出來,在上面標出做錯的題目和掌握不牢固的選項,爭取把真題徹底搞透。
另外,任何一個大型的培訓機構,都會配發一些相應練習題(如果是授課老師精選的試題則更佳),你需要去反復做這些練習題(至少3遍)。在做之前多復印幾份,在空白的試題上標出錯題,反復研究錯題。我的經驗是,一次錯了,第二、三次還會在原地跌倒,只有反復訓練,才能避免在原地摔跤,牢牢掌握難點和重點。
因此,一定要反復訓練,多做真題,多做好題。最好能夠經常摸底,隨時掌握自己的復習狀態,根據自己的薄弱環節調整復習策略,既不要盲目自信,也不要妄自菲薄。
及早訓練主觀題
很多同學認為,既然主觀題和客觀題分別來考,那就沒有必要先行準備主觀題。但事實上,一年兩考的本質依然是一年一考。通過客觀題的同學應當一鼓作氣,順利拿下主觀題考試。
如果你觀察每年的主觀題試題,你會發現許多題目在客觀題的真題中出現過;而你觀察每年的客觀題試題,你也會發現它在以往的主觀題真題中也有端倪。因此,主客雖分離,但必須進行一體化的復習。復習客觀題的同時也應該看看主觀題的真題,主觀題真題的知識點在客觀題的考試中也會出現。
同時,可以提早訓練一下論述題,每個學科都應該準備一道論述題。每個學科都有一些基本的理念性原則作為論述題的切入點,比如刑法,幾乎所有的論述題都可以從罪刑法定原則切入。有興趣的話,我建議你以性賄賂或者賣卵、代孕等為素材寫一篇文章。
至于案例分析題,也應該進行訓練。基本的答題模式是定性后面一定要跟著后果,如回答了自首,就一定要寫上自首的法律后果(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較輕,可以免除處罰)。
法考主觀卷中刑法案例分析題通常有兩種考查方法:
一是綜合式(試根據所學刑法知識,全面分析本案);
二是列舉式,分好幾個問題來向考生提問。后一種考法有時還會出現觀點展示類試題(如問考生某個問題有幾種觀點)。
這兩種考查方法其實都有應對訣竅,對于第一種考法,關鍵是樹立刑法的體系性知識;對于第二種考法,主要是注意總結一些重要問題的觀點展示。
當然,本書(《刑法87專題》)對此都有總結,最多半個小時就可以搞定。
絮絮叨叨這些文字,如果冒犯了一些同學,我感到非常抱歉。但是作為教師,說出這些肺腑之言,是我的本分。
希望本文能夠對大家有切實的幫助,愿我們下次見面,不是在法考的課堂。
虛心的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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