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3月份,遣返回國一批緬甸詐騙犯罪嫌疑人,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有些嫌疑人已經取保候審,有些則是被檢察院逮捕了。最近已經有不少家屬咨詢,自己家人是被騙過去的,滿懷期待的申請取保候審,卻被公安、檢察院拒絕,后面該怎么辦?作為上海刑事辯護律師,我接觸過太多類似的情況,深知家屬瀕臨崩潰的心,但我想告訴您:取保被拒不是終點,而是需要理性應對的新起點。關注公眾號:上海刑事律師柳向
上海松江區刑事案件
您或許會問:“為什么別人能取保,我的家人不行?”
首先,得搞清楚為啥取保候審申請會被拒絕。辦案機關拒絕肯定是有他們的考量,有可能覺得孩子存在較大社會危險性,比如怕有串供、毀滅證據的風險,或者案件情節嚴重,認為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發生。
取保候審的審查需要綜合考量案情、社會危險性、證據固定程度等諸多因素。您可以通過律師去和辦案機關好好溝通,調取《不予取保候審通知書》,明確拒絕理由。若是因“可能毀滅證據”,律師可提出由家屬擔保、禁用通訊設備等替代方案;若是因“案情尚未查清”,可推動加快關鍵證據的核實進度;若是因“認罪態度”,則盡快讓律師會見正確引導當事人。對于已被逮捕的當事人,刑事拘留滿30天后,律師還可向檢察院提交《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爭取變更強制措施。
上海刑事律師柳向
執業這些年,我見過太多家屬因心急而踩坑:有人輕信“花錢撈人”的騙局,損失數十萬;有人反復到辦案單位哭鬧,反而影響案件進展;還有人因絕望徹底放棄,錯過黃金救援期。作為家屬請務必冷靜下來,做好兩件事:
第一,通過律師與當事人充分溝通,了解辦案機關的顧慮究竟是什么。是擔心他逃跑?是證據鏈存在疑問?還是認罪態度不好?第二,用行動化解辦案機關的擔憂。例如,家境困難的家屬可積極籌款退贓,證明悔罪誠意。
取保候審被拒只是漫長訴訟中的一環,您的親人仍有辯護權、申訴權,仍有通過退贓、認罪認罰獲得從輕處理的機會。家屬們得冷靜下來,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走,把專業的事交給律師,相信只要堅持、努力,總會迎來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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