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和各類金融機構向個人發放的貸款絕大多數都是“個人消費貸”,但實際上就我這兩年的感受來說,真正貸款用于“消費”的人寥寥無幾。
那大家做消費貸不消費,都用來做什么呢?
從這兩年的情況來說,尤其是今年以來,幾乎就沒有碰到真正貸款用來消費的客戶了。
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化債”,用低息銀行貸款置換網貸、比房貸利率更低的貸款提前還房貸或者是陷入債務漩渦里不得不“借新還舊”;
另外還有一部分是用來“投資”或者“投機”,拿來投資的是真有一些項目需要資金來做,投機的話就是炒股、炒期貨外匯虛擬幣,甚至是最近爆火的黃金。
那為什么現在大家都不借消費貸來消費了呢?
事實上從今年以來,我們國家已經首次把提振消費列為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工作人物,這是消費歷史上首次超過科技、教育和改革榮登榜首。
各位這兩年有買過汽車、手機等大額耐用消費品的應該會有感覺,類似的商品“國補”力度很大,今年的補貼力度已經從去年的1500億翻倍到今年的3000億。
但是呢,居民消費端的內在消費力仍然是起不來,消費的增量基本都靠“刺激”。
為什么?
其實主要就是房價跌了,居民消費端進入“通縮螺旋”
這可不是什么暴論,我國居民資產70%都是來源于房子,而這幾年房地產持續下跌,房貸又是30年的加杠桿,房價跌、預期通脹起不來、收入增速下降或者干脆是收入下降或失業,使得大部分消費降級,捂緊錢袋子生活。
所以大部分的想法都是降杠桿抗通脹,想辦法用銀行貸款置換網貸,提前結清房貸等。
講句大白話就是對預期經濟信心不足,不敢加杠桿消費了。
我們仔細想一想,
當我們預期經濟形勢好,未來的收入不斷提高的時候,例如改革開放家家戶戶奔小康,是不是賺錢了家里房子蓋了、彩電、冰箱大沙發都買回來了;
而如今大部分人收入增速降低或者收入下降的情況下,主動消費的意愿不會太強,更何況是借錢來消費了。
所以4月份國家出臺的銀行個人消費貸提額降息延時政策的初衷就是提振消費,結果發現搞了一個月下來消費是沒有提振,大家都在借利率更低的新債還舊債,就又叫停了銀行低于3%消費貸的發放。
那其實到目前來說,“消費貸”早就已經名不副其實了,銀行還要求客戶提供消費憑證,不得用于投資理財歸還貸款之類的規定,不如干脆就扯開這層遮羞布好了。
只有切實提高居民收入,才能真正刺激大家消費,而房地產已經完成它的歷史使命,接下來就看到底什么時候、怎么讓“消費貸”真正變成消費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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