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于婷
滿心歡喜購置一套商鋪,準備投資賺錢大展身手,沒想到房屋漏水,影響使用,“開心事”變成了“糟心事”。如果遇到這種問題,你會怎么辦?近日,成都大邑法院就辦理了這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在法院的介入下,成功幫助當事人維權,解決了當事人的一樁心頭大患。
圖據 大邑法院
據了解,呂某某與四川某房地產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買了該公司的商鋪,后來發現商鋪存在漏水問題,呂某某訴至大邑法院。經調查審理,大邑法院判決四川某房地產公司承擔修復商鋪漏水問題的義務。然而,判決作出之后,該公司卻拒不履行修復義務。
無奈之下,呂某某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雙方對修復標準產生分歧,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裁定通過專業鑒定機構鑒定的方式確定修復方案。最終,鑒定機構認為案涉房屋防水層已經損壞,應全部重新鋪設防水,但由于案外數十名業主在其屋頂違規搭建各類構筑物,拆除難度高、工作量大、且業主對抗情緒強烈。
針對這一情況,法院啟動執行聯動機制,通過向業主釋法明理以及向相關職能部門移送線索,責令業主限期拆除違規構筑物。最終樓頂防水全部重新鋪設,案件順利執行完畢,困擾了申請執行人十余年的房屋漏水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該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的成功解決,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鞭k案法官介紹,該案件的判決執行,彰顯了法院“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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