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滿心期待規劃新生活,一紙征信報告卻將你打入 “失信深淵”,這會是怎樣的絕望?山東聊城的李欽中,就經歷了一場堪比荒誕劇的現實遭遇。從申請貸款到莫名背上巨債,從被缺席審判到艱難維權,這場持續 19 年的風波,撕開的不僅是個人命運的裂痕,更暴露出金融與司法體系中令人心驚的漏洞。
2005 年,57 歲的李欽中還是小有名氣的建筑裝飾老板,手握 60 余單業務的他,因承接大型工程急需 85 萬周轉資金。自籌 55 萬后,他找到賣面板的鄧先生和賣木地板的李女士作擔保,向當時的東昌府區侯營鎮侯營信用社(現聊城農商行)申請 30 萬元貸款。2006 年 2 月 9 日,他鄭重提交申請書,承諾 10 個月內用工程款還清本息。
然而等來的卻是 “審核未通過,資料已銷毀” 的冰冷回復。李欽中無奈之下四處舉債,工程卻因延誤工期未通過驗收,不僅血本無歸,還被迫背井離鄉到濱州打工。誰能想到,這次貸款的失敗,竟是一場長達 19 年噩夢的開端。
2011 年,準備貸款買房的李欽中,在查詢征信時如遭雷擊 —— 自己竟成了 “老賴”,原因是一筆從未見過的 30 萬元銀行貸款未還。深入調查后發現,2008 年聊城農商行將他和兩名擔保人告上法庭,2009 年東昌府區法院一審判決他 5 天內償還本息。
更令人震驚的是,李欽中和擔保人自始至終未收到任何催款通知和開庭傳票。法院僅在當地報紙刊登了一則 “豆腐塊” 大小的公告,便進行缺席審判。這期間,李欽中在濱州默默打工,直到因購買高鐵票受限,才驚覺自己早已被 “限高”。擔保人也困惑不已:“電話、經營場所都沒變,為何收不到任何通知?”
李欽中多方追查,終于發現 30 萬元貸款被朱某冒領。朱某起初承諾還款,卻在 5 年后失聯。2016 年,李欽中因卷入其他案件入獄,2023 年出獄后立即申請再審。聊城市中級法院經審查發現,一審法院未嘗試電話、郵寄等常規送達方式,直接公告送達,嚴重違反程序,遂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重審中,筆跡鑒定鐵證如山:借款憑證上的簽名和指印均非李欽中本人。面對鐵證,聊城農商行最終選擇撤訴,但要求李欽中償還本息 219 萬元的訴求,更顯荒謬。
李欽中實名舉報法官枉法裁判,2025 年東昌府區紀委監委認定:主審法官張某濤負直接責任,時任庭長張某負領導責任,兩人因違規采用公告送達,導致李欽中背負 “老賴” 之名多年,線索已移交法院處理。
與此同時,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對貸款詐騙案立案偵查。李欽中指出,銀行信貸員孫某違規將資料交給朱某,導致冒領事件發生。目前朱某在監獄服刑,退休的孫某拒不承認違規,而李欽中也向金融管理部門舉報銀行公職人員弄虛作假。
從貸款申請到莫名成 “老賴”,從司法糾錯到多方追責,李欽中的遭遇令人唏噓。這不僅是個人命運的悲劇,更是金融監管與司法程序漏洞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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