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廣安市一個1000萬元項目,5名評標專家由于違規評標,遭到通報處理!
昨天,《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在曝光臺發布《廣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評標專家夏某、李某明、羅某花、何某、陳某處理情況的通告》,揭開了這起發生在1年前的違規評標事件。
據通告披露,經調查核實,2023年10月31日,上述5名評標專家在參與市民廣場人行通道工程鋼結構專業分包工程標段評標時,存在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那么,這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項目呢?這5名違規的評標專家又會受到怎樣的處理呢?
2023年10月7日,招標人(項目業主)——廣安發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發布上述項目招標公告。
據招標公告披露,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廣安區洪州大道與建安北路交匯處,新建人行天橋1座,總建筑面積約1422.15平方米,最高投標限價為10724508.81元。
10月31日上午9:30,該項目在廣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準時開標。據《開標記錄表》顯示,11家公司參與了此次競標。而這一天,正是上述5名評標專家違規評標的日子。
次日,包括山西一建集團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并列排序中標候選人第一名。
在其他投標人評審情況欄,筆者注意到,中鐵建物產科技有限公司、利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重慶雙竹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投標遭到了否決。
11月9日下午,該項目現場搖號確定中標候選人前三名,并通過抖音直播間同步進行。
次日,該項目發布了國邁建設有限公司的中標公告。
然而,這個1000萬元項目,在完成1年多后,上述5名評標專家卻被查出了存在違規評標的問題。
對此,有法律界人士解讀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客觀、公正地對投標文件提出評審意見。
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2025年5月6日,廣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依據《四川省評標專家和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決定對上述評標專家的負面行為記2分,并將處理情況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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