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韋某滿身酒氣
開車到車管所
為新車辦理上牌業務
交警直接給他“送上”罰單
事件經過
4月24日,韋某駕駛電動三輪摩托車到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龍景工作站辦理登記上牌業務,當其到窗口遞交申辦材料時,一股酒氣撲面而來。為進一步核實情況,民警調取監控視頻,發現正是韋某駕駛電動三輪摩托車駛入大院,且其駕駛的電動摩托車屬機動車。
民警依法對韋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的違法行為。
韋某稱其前一晚在家中和親戚一起吃飯,席間喝了一斤多的“廣西公文包”,并答應親戚次日幫忙將電動三輪摩托車開到交警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業務。次日醒來,韋某自以為酒精已經代謝完畢,便駕駛電動三輪摩托車前往交警大隊辦理業務,沒想到被民警查出酒駕。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交警部門對韋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暫扣6個月,并罰款1300元的行政處罰。
什么是“隔夜酒“駕車
“隔夜酒”駕車就是駕駛人前天夜里或凌晨大肆喝酒導致第二天體內酒精沒代謝干凈,此時開車也可能屬于酒駕,甚至會出現醉駕。隔夜酒消除的時間與個人體質以及喝了多少酒都有關系。
交警提示
駕駛人在次日要駕車出行,建議駕車前的24小時內不要喝酒,并保證充分的睡眠時間。酒駕認定的標準“不看時間,看含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關于酒后駕車的處罰規定是駕駛人身體內所含有的酒精含量,也就是酒精含量數值是否達到了20mg/100ml及以上。希望大家牢記于心:生命無價,酒后禁駕!
內容來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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