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19歲的女生,因為腹部疼痛,來到宜昌市中心人民醫院西陵院區治療,因為輸頭孢過敏,4分鐘昏迷,5天搶救仍不幸死亡,這一切都是誰的過錯?
事件經過
這起事件的經過很簡單,事件的結局卻很悲慘!
4月15日22時57分左右,19歲大一女生陶蘭因腹痛,和3名同學一起前往宜昌市中心人民醫院西陵院區急診內科就診,被診斷為腸胃炎。
16日0時35分許,陶蘭被輸頭孢,0時39分左右,陶蘭感覺身體不適起身呼救,卻沒有醫護人員在場,陶蘭拔針自救,0時41分左右,陷入昏迷,被路過的男人發現異常后呼救,這時才有醫護人員趕來救治,可是卻為時已晚。
4月20日,雖然經過5天的搶救,陶蘭因為過敏性休克、急性呼吸衰竭不幸死亡,年僅19歲。
院方回復冷血無情
面對著陶蘭的不幸離世,宜昌市中心人民醫院西陵院區表達了兩點意見:第一,不做皮試沒有不妥,沒有規定要求使用頭孢一定需要做皮試。第二,醫生和護士需要為多個患者做治療,并非單個患者的特護,不存在無醫護人員的情況。
醫院方面認為,根據指南并沒有要求輸頭孢一定要皮試,所以在給陶蘭輸頭孢的問題沒有責任。同時,因為醫生和護士要治療多個患者,所以在陶蘭遇到生命危險的時候,身邊沒有醫護人員,院方同樣沒有責任。
也就是說,按照對于醫院的最低要求來說,宜昌市中心人民醫院西陵院區看樣子是沒有責任的。
可是這和醫院治病救人,救死扶傷,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一致嗎?
還記得《為了六十一個階級弟兄》那篇文章嗎?山西省平陸縣有61位民工集體食物中毒,生命垂危,為了搶救這61個階級弟兄,國家動用舉國之力,爭分奪秒,最終搶救了這61個人的生命,這才叫救死扶傷,治病救人。
宜昌市中心人民醫院西陵院區的表態仿佛在說,我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法規,所以我是無責的,可是他們卻把醫護人員最寶貴的精神丟失了!
網友熱評
我是一名從業20+年的老護士,實實在在的說一句,如果當時有醫護在場,完全就是另外一個結局,這樣的情況我手上碰見過很多,輸液不到一分鐘,馬上口唇青紫,呼吸困難的都有幾個,我都是第一時間處理,再喊醫生。這樣的情況說都說不完,沒有一例出事故,第一時間處理太重要了。首先頭孢曲松,雖然現在沒有硬性要求要做皮試,但是我一例不漏,哪怕能篩出一例強陽,也是值得的。其次,就算是皮試陰性,首次注射前十分鐘我一定是慢滴,觀察囑咐,有任何不舒服馬上提出來。從業這么多年,越來越小心,雖然咱在基層,做不了什么大貢獻,但一定不可以失誤害人。
我們醫院高層因為看了21版指南也提議過頭孢不做皮試,不過臨床醫生直接忽略了,統一共識是做皮試,畢竟出事了指南又不用負責。
這個病人死亡不是皮試不皮試的問題,也不是拔掉輸液器的問題,最最關鍵的是,醫生護士不在。如果第一時間發現,立刻停止輸注抗生素,立刻給予腎上腺素一支注射,馬上就能夠恢復正常,必要時再注射地塞米松10mg。唉,一條鮮活的生命和花季少女就這樣消失了!萬分痛惜!醫院醫生護士的確負有全部責任。
在筆者看來,醫院方面在皮試、輸頭孢后看護等多個方面都存在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正像網友們評論的那樣,19歲女孩陶蘭本來是有機會活下來的,但她的生命頂格在19歲,這是誰之罪?
宜昌市中心人民醫院西陵院區的回復,過于冷漠,讓人憤怒,在我看來,他們不配穿那一身潔白的衣服!
強烈盼望網友們能分享轉載,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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