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莫郅驊 通訊員穗規資宣 工業用地路網可彈性管控、權屬人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設非營利性低空起降設施、支持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涉及的土地出讓金……這些亮點政策,源于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近日印發的《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機制惠企利民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措施(第七批)》。在已出臺的六批146條措施基礎上,廣州推出了第七批、共27條惠企利民措施,覆蓋土地供應、建筑工程規劃、市政交通規劃、不動產登記等多個業務板塊。
5月7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針對上述新政召開了媒體解讀會。南都記者注意到,為支撐制造業強市戰略,此次廣州在加強資源要素保障,助力企業發展降本提速上再下大功夫。
今年3月,廣州首次上線了“可招商土地超市”平臺,整合了全市可供應地塊信息,依托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幫助企業快速匹配個性化需求,大幅縮短項目落地周期。此次,廣州創新工業用地路網彈性管控機制,進一步支持產業用地招商引資及擴容改造建設。
據了解,措施出臺前,廣州工業產業區塊涉及道路的調整,需按照《廣州市城鄉規劃程序規定》《廣州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和技術修正實施細則(試行)》工業產業區塊內控規深化優化流程執行,提請區政府審議,流程耗時長。措施出臺后,工業產業區塊可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申請、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審查階段,同步辦理彈性管控道路深化調整,無需另行開展控規修正,簡化了調整流程。
新政策也優化了廣州的土地供應規則,以減輕企業壓力。例如,降低各類國有建設用地動竣工違約金計收標準,對新出讓的各類國有建設用地,開竣工違約金標準從原來的每日千分之零點五至千分之一,調減為每日萬分之一;已出讓的各類國有建設用地存在持續違約情形的,可按規定重新約定分段計收,減輕企業經營資金壓力。
同時,支持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涉及的土地出讓金。項目簽訂土地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時涉及補繳土地出讓金的,經批準后可在一年內分期繳納,在簽訂變更協議之日起30日內,付清不低于50%的應繳土地出讓金,余款可在簽訂變更協議之日起一年內付清。這有利于企業資金調配,推動項目順利實施。
新政策還優化了權籍登記規則,以便捷企業融資。其中包括,支持建設項目分期辦證,供地文件要求整體確權且限制只發一本產權證或不得分割的,經區政府同意,企業可以分期以規劃條件核實范圍為基本單元辦理房屋首次登記,再按照“房屋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辦理后續新建房屋登記,便利企業融資或抵押。
值得注意的是,為推動低空經濟的發展,新政策鼓勵廣州的土地權屬人利用自有用地建設非營利性低空起降基礎設施,無需單獨申請規劃條件、不計入原地塊規劃條件確定的容積率,憑行業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的建設方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屬于《廣州市城鄉規劃程序規定》中免于規劃許可情形的,免于規劃許可。“這能夠最大程度簡化自有用地建設起降設施的自然資源審批手續,盤活自有存量用地,推動起降設施建設落地”,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綜合交通規劃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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