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5年5月8日訊(記者 林玟珊)記者從深圳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獲悉,第五屆深圳市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大賽將于5月底啟動報名,其中市級決賽將在8月底前舉行。深圳市內注冊軍創企業,可通過網頁、微信、郵箱等多種方式,向所在區(新區、深汕)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咨詢報名;深圳市外注冊軍創企業,可向深圳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中心咨詢報名。
共分“新興產業”“傳統產業”等五個賽道
據介紹,本次參賽項目區分“新興產業”“傳統產業”“生活服務業”“鄉村振興產業”等4個常規賽道和1個“綜合賽道”。新興產業賽道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十四五”規劃明確鼓勵發展的重點方向,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電路、航天科技等領域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項目;
傳統產業賽道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業,建筑業,采礦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生活服務業賽道包括但不限于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鄉村振興產業賽道包括但不限于農、林、牧、漁業,先進種植養殖技術、農產品加工及銷售、農業社會化服務、鄉村文創旅游等領域相關產業,尤其是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項目;
綜合賽道主要面向注冊時間在5年以上的企業,在技術、產品、產業、模式、理念等在某一方向、某一領域有前沿性、突破性創新,且具有可預見的應用性與成長性,以及一定的社會效益。
報名參賽的企業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經營規范,社會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參賽企業獨立創始人(或持股的聯合創始人)必須為退役軍人。在往屆全國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大賽、廣東省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大賽決賽或深圳市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大賽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項目不得再次參賽。
此外,參賽企業還需符合以下條件: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區)內市場監管、民政部門注冊或在市外注冊、可提供相關證明的合法企業及機構(含個體工商戶),截至2025年3月30日注冊時間不超過5年(綜合賽道項目除外);有股權融資需求,尚未接受投資或僅接受過早期投資;有創新性的產品、技術或商業模式,具有較高成長潛力;能夠創造一定就業崗位,帶動更多退役軍人就業;以市外注冊的合法企業及機構(含個體工商戶)身份報名參賽的,須承諾如在市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需將獲獎項目在深圳市范圍內落地(否則不享受激勵政策)。
賽事活動分宣傳發動、報名與資格審核、初賽、決賽等四個階段進行。報名與資格審核時間擬定為5月底至7月中旬,各區(新區、深汕)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受理符合條件的參賽企業申請,并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初賽時,各區(新區、深汕)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結合企業報名實際、設置相應賽道組別,組織開展初賽選拔。初賽基礎上,各區(新區、深汕)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推薦不少于3個項目參加市決賽;深圳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對各區報送參賽企業進行資料復核和專家評審。決賽采取“1+6+4”模式(1分鐘視頻+6分鐘演講+4分鐘答辯)的方式進行,根據項目綜合評分,決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勝獎。
獲獎項目可優先推薦參加廣東省和全國軍創大賽
據介紹,每個賽道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勝獎若干名。深圳市賽獲獎項目可優先推薦參加廣東省和全國軍創大賽。2025年,各賽道項目按照決賽得分高低順序,分別推薦最多3個項目參加9月份省賽(需在市內注冊),廣東省內名額占比最高(省賽名額90個,深圳15個)。
激勵政策如下:
1.場地支持。參賽企業可推薦入駐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建設的創業孵化載體,按照政策享受的場租減免等優惠。
2.納入“鯤鵬計劃項目庫”。獲得市賽、省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直接納入深圳市“鯤鵬計劃項目庫”,最高可申請不超過100萬元支持。
3.初次創業服務。參賽企業符合條件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指導其申請初次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金額為1萬元,屬于合伙創辦的企業,合計補貼不超過10萬元。
4.創業貸款。參賽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指導服務,指導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個人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其在提出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帶動5人以上就業(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個人貸款額度提高至最高60萬元。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貸款額度上限。
5.創業帶動就業服務。參賽企業符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條件者,指導其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根據其吸納就業人數申請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6.融資服務。獲獎企業有機會獲得市、區退役軍人創業孵化載體提供的投融資服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