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次史無前例的婚姻大變局,將深刻影響未來好幾代人。
大家都知道,最近發生了一件大事,根據最新的消息,修訂后的《婚姻登記條例》從2025年5月10日起正式開始實施,消息傳出,全網沸騰。
這件事情的影響之所以會這么大,是因為這次的《婚姻登記條例》提到了兩大改變。
第一條:結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本。
第二條:結婚登記取消了地域限制。
如果再加上之前提到的離婚冷靜期方案——在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提出反對,就能直接撤回離婚申請。
那就是有三條新規會在未來同步推行。
一旦這三條開始真正執行,你知道會發生什么事情嗎?
我們先把第一條和第二條結合起來看,結婚不要戶口本,也不受地域限制,那意味著以后你的孩子,只要她想結婚,那就能隨時隨地立馬領證,完全不需要知會家里人。
表面看這是徹底的婚姻自由,是尊重年輕人的個人意愿,但實際上這樣操作會帶來極大的風險,因為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大事,很多剛出社會的年輕人壓根就無法分辨另一半是否真的適合自己,所以在關鍵時刻由父母進行把關,是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這種傳統能夠一路延續至今,說明其存在絕對是有合理依據的。
而現在20出頭的男女,他們大多剛剛從高中畢業進入到大學校園里,還沒有經歷過社會的考驗,我說句真心話,雖然他們年齡上已經不是小孩子,但心態上極大概率還是孩童心態,遠遠說不上性格成熟。
在這樣的情況下,突然剝奪了父母對于孩子婚姻的知情權,這毫無疑問會引發一些悲劇事件。
比如說你有一個女兒,剛上大二,9月份開學的時候還是好好的,然后下一年暑假回家就挺著個大肚子拿出結婚證告訴你,恭喜你當了外婆了,然后你看了一眼她背后的男生,結果發現是你最討厭的黃毛非主流,這種情況,請問你該如何面對?
還有另一種情況,假如說你有一個兒子,正在上大學,20出頭的正是精力旺盛無處發泄的年紀,這個時候突然遇到了校外的一個女孩子,在對方的多重手段之下,你的兒子遭遇了仙人跳和高利貸詐騙,被成功騙婚,遇到這種事,你又該如何處理?
更可怕的是人口拐賣這件事,如果只需要身份證就能結婚,那人販子是否能夠脅迫受害者強行建立婚姻關系,從而規避一些法律風險?我知道有人會說脅迫型結婚本來就是違法的,但實際操作起來,如何判定,可能會比你想象中更加復雜。
所以這個法案一經公布,反對聲音最大的就是廣大的家長們,尤其是家里生了女兒的家長,因為他們太明白其中的風險了。
而且更讓人拍案叫絕的還不是前面兩點,而是第三點,在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提出反對,就能直接撤回離婚申請。
這意味這個法案不只是結婚更容易了那么簡單,同步落地的還有離婚更難了,就算你遇到了渣男、騙婚女,想要輕易離婚也不太可能,因為對方擁有一票否決的權利。
我知道有人會說,還可以起訴離婚啊,又不是完全不讓離,理論上的確如此,但太多的現實案例告訴我們,起訴離婚沒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簡單,結婚可能就是蓋個章的事,但到法院起訴離婚,光排隊可能都要一年半載的時間,如果有一方故意拖延,那你這個離婚流程,很可能需要走好幾年,現實中就有前夫家暴+不務正業,女方憤怒提出離婚,最終拉扯了6年都沒能離的極端案例。
你想一下,你和另一半已經完全過不下去了,感覺多看他一眼都覺得惡心,但這個時候法律卻一直在阻止你離婚,如果時間拖得太久,會不會出現一些極端事件?
看到這里,我知道很多人肯定非常不理解了,為什么會搞出這種寬入嚴出的離譜規定,到底有什么目的?
其實這個問題,網上很多人還是想得太簡單了,大部分人只能看到想要提高結婚率這一點,畢竟現在中國的單身人數,馬上就要突破3個億了,超單身時代正在朝著我們一路狂奔,所以上面必須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考慮是對的,但不全面。
我先說為什么單身人數不能太多?
因為婚姻制度的誕生,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目的,那就是維持社會的穩定,一個人有家有口,就不會輕易干出一些極端的事情,做任何事情都會有后顧之憂,可一個人如果到了50歲的時候,父母已經不在,也沒有自己的家庭,那這類群體,用大家的話說,那就是幾乎已經無敵了。
如果這樣的人數量非常多,可以想象,極端案例將會頻繁發生,動不動就大打出手,甚至殺人越貨,反正最差也就是去號子里吃公家飯,還能差到哪里去?
而且除了極端案件多發之外,單身人數太多,還有另一個隱患,那就是沒有家庭和親人的人,很容易出現抑郁和輕生的事情,這一點日本已經給我們打好了樣。
十幾年前,日本每年都有三萬兩千多名國民死亡后無人認尸,他們沒有配偶、沒有兒女、沒有家鄉可回,親情關系淡薄,和同事朋友也不聯系,他們的人生,可能某一天心情抑郁,就直接走到了終點,而這類人由于完全斷絕了社交關系、血緣關系和地緣關系,所以在日本被稱為 “無緣群體”,是日本國內患抑郁癥和自殺概率最高的群體。
如果整個社會有大量這樣的人,你覺得會是一種什么樣的風氣?
而且單身人數太多,還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危害,那就是會導致社會養老壓力急劇增加,畢竟有家庭的人,老了之后會有妻子和孩子來分擔養老壓力,可一輩子單身的人,如果真的走到了沒錢吃飯的地步,那還不是得由國家兜底,更重要的是,由于沒有結婚,自然也沒有孩子,沒有孩子就會導致繳納養老金的人數降低,進一步加大社會的養老壓力。
這就是為什么單身人數不能太多的原因,大家的考慮確實是對的。
但我之所以說考慮還不夠全面,是因為這次法案的出臺,明顯還有其他的目的,比如說打擊天價彩禮,提振消費。
你想啊,很簡單的道理,現在的結婚率之所以這么低,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彩禮太高,還要買房子,年輕人根本承受不起,所以上面有人可能就認為,我直接不讓勢利的丈母娘干預婚姻大事,不給她提彩禮和房子的機會,這樣不就能降低結婚的成本?
而一旦不用給彩禮和買房子,那年輕人是不是一下子就完全沒有了壓力,他們多出來的錢,就可以去消費,去拉動經濟的發展了。
正是因為有這樣的考慮,所以直接結婚不要戶口本,不讓丈母娘去干預女兒的婚姻大事,這樣年輕人婚也結了,社會的消費也帶動起來了,豈不是一件兩全其美的事情?
可想得很好,但事情真的如此簡單嗎?我看未必。
首先是第一點,要彩禮的到底是丈母娘還是女方自己?這個本身就是需要討論的問題,因為現在很多天價彩禮,并不一定就是女方的父母提出來的,而是有一部分女性長期受網絡影響,導致擇偶標準不切實際,如果想要彩禮的是她們,而不是她們的父母,那這個法案將起不到明顯的作用。
然后是第二點,像這種寬入嚴出,嚴格堵死退出機制的婚姻規定,真的能夠拉動結婚率么?我看也未必。
全球各國為了提振結婚率,降低離婚率,已經是手段盡出了。
比如說法國把女性法定結婚年齡降到了15歲,美國有些州把男女的法定結婚年齡分別降到了14歲和12歲。
說難聽點,這么小的年齡,毛都沒有長齊,他們真的適合結婚嗎?可美國人不管,只要能提高結婚率,我管你以后洪水滔天。
而且他們不僅是降低結婚標準,還極大地提高了離婚的難度,比如說法國不讓做親子鑒定,離婚不僅要分一半的家產,還要持續的拿出3/7的收入供養前妻。
還有美國有些州規定,就算妻子出軌,房子也要分給妻子,而且你還要每個月給妻子一大筆錢,所以就出現了一些美國女性,一邊找情郎,一邊找前夫要錢的離譜場面。
而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就是不想讓美國男人輕易離婚,以保持婚姻的穩定性。
可現實與想象總是有很大的差距,隨著法國和美國新型婚姻法的實施,法國白人的結婚率慘不忍睹,大家寧可談一輩子戀愛也絕對不結婚,因為結婚容易被套牢,風險實在是太大了。
而美國也沒有好到哪里去,在60年代的時候,美國30歲時單身的人口占比僅為10%,而現在已經漲到了70%,美國男人也越來越不想結婚了。
所以想要用寬入嚴出的方法提高結婚率,降低離婚率,目前看來,并不是明智之舉,畢竟婚姻自由并不是單純的結婚自由,還包括離婚自由,如果結婚比拿個駕照都簡單,可離婚卻比考個注冊會計師都難,那大家就都清楚,這里面肯定有貓膩。
年輕人只是年輕,畢竟也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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